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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pleshawn (appleshawn)》之銘言: : 剛剛有人覺得直接解約太過了 : 呵呵 : 台灣酒駕嫌太少?出了事被撞的家庭只能默默認了? : 竟然說的出酒駕該有的罰則法律有 : 球隊不用開除 : 喔喔所以不開除只要沒出事就好了嗎 : 變相鼓勵酒駕小心開車就好? : 這種行為就是公共危險罪 : 沒出事不是他運氣好是路人行人運氣好好嗎 : 這行為統一沒處罰釋出 : 真的只能笑笑台灣專有的法律野球~ : 試著想想好好在路上走騎車開車 : 被突然的人撞 然後對方酒駕 你會原諒他嗎 我覺得要的是開除,而不是單單解約 開除且不發給離隊證明書,就像當初施昭同那樣 差別在別隊是否能吸收 味全或富邦會不會收我不知道 但統一如果要防止的話,不給離隊證明書也可以防止其他球隊吸收 至於業餘球隊能不能收,那就要看統一的本事和決心到哪裡了 祥哥哥只是偷吃,真的沒必要搞到他不能去業餘球隊 但酒駕不一樣 統一除了開除不錄用,也應該設法阻止其他球隊,包含業餘或國外球隊收 畢竟這種事真的需要殺雞儆猴一下 這樣並不算太超過,只是要他離開棒球圈 其他非體育相關的工作還是可以去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09.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92109514.A.791.html
yang421: 這樣搞就等著被告好嗎..人家也是有工作權的 06/14 12:39
施昭同表示: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09.80 臺灣), 06/14/2020 12:39:26
cena0605: 統一有阻止呂文生去中國嗎 06/14 12:39
你要想想就是因為是中國所以最難管吧 畢竟就是一個要和你唱反調的國家
saiulbb: 我的看法相反 不用開除 不用解約 而是要發揮影響力做公益 06/14 12:39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09.80 臺灣), 06/14/2020 12:40:36
saiulbb: 酒駕已經是既定事實 那就只好事後補救 致力推廣酒駕刑責 06/14 12:40
DarkKnight: 你可以觀察18人名單 06/14 12:40
joulin: 除非聯盟用這個標準辦事 嚴重違法需要球監 不然統一故意 06/14 12:40
joulin: 那樣搞 不合理 06/14 12:40
laihom0808: 他是喵喵的看板球星,會輕放吧 06/14 12:41
saiulbb: 或是嚴重性 職棒明星不是完人 既然犯錯了就事後補救 以此 06/14 12:41
terry1043: 那搞祥哥就合理嗎 06/14 12:41
祥哥哥沒人搞他 只是放二軍,他自己要離隊的,離隊後也剛好沒人要 又不是強硬的讓別隊不能收 但酒駕我覺得有必要硬起來讓別隊不能收
H132196: 私心希望扣個薪水 上半季禁完 然後用他親身的經歷做公益 06/14 12:41
H132196: 然後趁勢聯盟也對教練球員酒駕做完善的措施 06/14 12:41
saiulbb: 就要開除扼殺掉一位球星 還有他的人生 這樣真的沒必要 06/14 12:41
terry1043: 輕放他以後上場打擊會很難受吧 06/14 12:41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09.80 臺灣), 06/14/2020 12:43:04
negligence: 雖然酒駕真的很糟糕,為什麼要逼他離開棒球圈? 06/14 12:42
有個關鍵點是他剛好處在統一剛剛發生基哥事件時又發生另一件事件 對統一來說真的是一記Combo拳 如果單單一個酒駕可能對統一還不是那麼嚴重 問題是前有基哥事件,這件事等於是一個Combo啊
book8685: u大師還有人鳥 06/14 12:42
terry1043: 最好是這麼剛好 06/14 12:43
ck6a83: 最好是剛好沒人要XDD 06/14 12:44
joulin: 剛好? 默契? 06/14 12:45
就當時球團沒急缺二壘啊,而且又不是超級大物那種
snow5566: 當初蛙人也沒有要謀害人命 為什麼被逼著離開呢QQ 06/14 12:46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09.80 臺灣), 06/14/2020 12:49:05
AA000162: 就冰整季 年底不用放18保護名單 06/14 12:47
AA000162: 味全 如果要選 還能拿750萬 06/14 12:47
統一應該很不缺這750萬 重點是懲處就是不能讓他打球下去,而不是讓他去別隊繼續打吧 撇除資敵不談,也無法給其他球員(甚至包含非統一的另外幾隊球員)一個警惕
Kevin0608: 平常大多噓u大師 但這次若嚴格點處理 也沒有不好 06/14 12:48
dkl1027: 乾脆說直接槍決算了 06/14 12:48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09.80 臺灣), 06/14/2020 12:50:44
Owada: 林志祥至少還有中職一軍的實力吧 06/14 12:50
Kevin0608: 不一定是釋出 但要對球員.外界都夠有感的懲處 06/14 12:50
dkl1027: 要不要乾脆誅殺九族連坐法 06/14 12:50
book8685: 統一沒有必要管別人要不要收 06/14 12:50
Owada: 我記得當時的情況明明是女方想把事情鬧大才會變這樣 06/14 12:50
snow5566: 槍決? 你家人被酒駕撞死 保證你馬上跳出來支持槍決 06/14 12:51
Owada: 像桃猿那幾個 雪蔣花花 事情都被壓下來 06/14 12:51
bbc0509: 草泥馬的道德迷 06/14 12:52
book8685: 通篇胡亂講 還有人推 如果你是要別隊因為酒駕不要收 06/14 12:52
yang421: 真的要這樣無限上網~那就找出當天是誰和-0一起喝酒全開除 06/14 12:53
yun0615ch: 打老婆 摸碗公雪乳的要不要開除? 06/14 12:53
book8685: 應該是要聯盟出面 開除是統一 要別隊不收也是統一 06/14 12:53
a2156700: 起碼應該要禁賽一個球季以上 情節嚴重的話 還要加重才對 06/14 12:53
dkl1027: 當然阿 我還會要求政府官員全部槍決處分 06/14 12:53
book8685: 統一真君子劍 而且要不是是放假出事 06/14 12:54
dkl1027: 車商勒令停業 06/14 12:54
book8685: 球團沒有做好管理也有問題 開除還是不予錄用只是推鍋 06/14 12:54
Nuey: 發揮影響力? 阿不就又另一個酒駕仔呼籲大家不要酒駕== 06/14 12:55
dkl1027: 總統沒管好相關部會也要下台 06/14 12:55
lcy317: 其他球隊不會收的啦。酒駕太臭了 06/14 12:56
a2156700: 發揮影響力 應該是去當統一獅的發言人 06/14 12:57
amsmsk: 一般人都沒罰這麼重惹 06/14 13:00
a0522: 就是應該開除,這是酒駕被抓,沒有可以寬恕的空間 06/14 13:00
dkl1027: 某人撞死人都還能當市長了 06/14 13:01
az0955az: 在中職開除=釋出=無契約 要讓其他球隊不能收只能球員自 06/14 13:05
az0955az: 願任意引退或中職永不錄用 06/14 13:05
joelfish10: 酒駕可能造成意圖殺人之罪,沒人逼他喝酒後開車,可 06/14 13:05
joelfish10: 請代駕。請球團標準一致,球員也可自請離隊吧 06/14 13:05
furret: 政客酒駕倒是有辦法將事情化小(攤手) 06/14 13:05
tfe: 看看姜正浩,是由聯盟統一處罰 06/14 13:07
tfe: https://0rz.tw/AmwEE 06/14 13:08
monkeyboy: 貴隊約跑 少年性侵犯都可以 別隊初犯就要開除 06/14 13:08
ithanhunt: 是在跟吱吱計較什麼啦 06/14 13:15
Nexvesk: 酒駕唯一死刑好不好 06/14 13:17
blow5566job: 一定要處罰的,但一定要讓人失去工作權嗎?酒駕的政 06/14 13:19
blow5566job: 府發言人都可以高升了,成為總統府發言人,能否比照- 06/14 13:19
blow5566job: 0去當統一集團的發言人! 06/14 13:19
BigHurt: u大師 06/14 13:22
a2156700: 體育系的好像特別會喝 酒駕處罰不重一點 馬上就重來 06/14 13:25
rodyguy: 喔 06/14 13:25
yun0615ch: 撞死人都可以選總統了 06/14 13:28
ghostl40809: 禁賽就好啦 開除? 06/14 13:29
ding0214: 林志祥在二軍連薪水都沒得領叫沒人搞他? 06/14 13:38
aseric852466: 妳484想釣524 06/14 13:39
milkman: 郭阜林欠你多少錢?追殺成這樣呀,U大濕 06/14 13:40
ding0214: 還有自我引退別隊本來就不能收 06/14 13:41
russellluo: 支持強力打擊酒駕 06/14 13:42
yun0615ch: 我記得有一隊不是連性侵犯都想用嗎? 06/14 13:47
kano2525: 凹大吱 06/14 13:52
peng20140207: 扼殺他的人生 然後逼他再酒駕嗎? 06/14 13:53
takuminauki: 給同意書也可以默契 林志祥也沒人撿 06/14 13:53
kicoking: 酒駕可惡至極,但拿垃圾白手套出來類比,只能給噓 06/14 13:57
star60281: 開除就算了 管別隊要不要收喔 住海邊喔 06/14 13:58
r3479zx873: 外遇碗公真的沒酒駕嚴重,酒駕害人害己 差多了 06/14 13:59
star60281: 他酒駕時是你統一公司的成員 關別隊什麼事 06/14 13:59
star60281: 你統一自己給他死刑就夠了 還要別隊也不給他打球的機會 06/14 14:00
star60281: 是怎樣 06/14 14:00
littlelaibia: 原來是凹大濕 我這就放心了 06/14 14:02
laybear: 大濕正常發揮 我也放心了 06/14 14:25
simin103: 喔喔喔喔喔 06/14 16:33
mayko: 我喵前例陳逸宸,酒駕吊照,無照出車禍.fire掉有給離隊同意書 06/14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