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cloth: aka法律野球創始人 09/11 12:54
推 anson8901: 兄弟出身的來解釋最有公信力啊 09/11 12:54
→ cyjerk: 丟臉 09/11 12:55
推 chawer: 當年漏接被酸活該 09/11 12:55
推 zzs123344: 法律野球XD 09/11 12:55
→ remprogress: 那不然你要政治人物出來講?? 09/11 12:55
噓 sdolphinyo: 那鄉民一堆連球都沒摸過的有資格批評嗎?不要爲反而 09/11 12:56
→ sdolphinyo: 反 09/11 12:56
推 JimK0511: 法律人結果超人治 09/11 12:56
噓 smartlin2001: 那打鍵盤棒球的球迷更沒資格講了 09/11 12:57
推 cyc52: 所以記住了從小爪迷 終身必須是爪迷 絕對不能換喔 09/11 12:57
噓 sodabing: 這篇水準蠻低的 09/11 12:58
→ youdar: 至少也是棒球人 是比五隻羊或鄉民有點份量拉 09/11 12:58
→ jimmy885: 黑白講而已,還自創"有無得分機會"這種模糊空間 09/11 12:59
→ brand18: 捕手穿護具跟內野手身體靈活度差很多吧 09/11 13:05
噓 tsao7141: 打過松坂大輔安打,夠格來講 09/11 13:11
噓 asd1122888: 那投手當總教練排棒次不是更怪 有點邏輯好嗎 09/11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