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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整個阻擋規則的圖片貼上 https://i.imgur.com/2u8AtGK.jpg
首先是括弧(4) 此條所指捕手觸殺位置雖違反規定位子……之情形,究竟捕手此時有沒有持球? (4)所指的是捕手未持球的特殊情形嗎?此時雖然違反規定,但讓出跑壘路線,依舊不視為 違反,然而,這不是跟(1)完全矛盾嗎? 你如何在阻擋路線的同時,又讓出跑壘路線??? 第二種解釋,(4)是指持球的情形,意思是捕手未持球時不能阻擋,持球時基本上也是不能 阻擋,只是有特殊狀況不會被視為阻擋(簡潔點說就是,阻擋的標準較未持球時低,雖然你 站位可能違法,但未完全封壘,有讓出進壘路線,依舊不算擋) 於是後面封壘的(註) 是在解釋有持球時,怎麼樣才算上封壘。 我們來看看聯盟所討論出來的共識: 一、依據9月14日季中總教練會議共識,為解釋規則補述3.25(C)4[註]-(跑壘員可能安 全得分的狀況)及3.25(C)(6)-(跑壘員可能被判出局之狀況),達成以下共識: 『捕手接球前站位位置並非判定是否違規之唯一依據,捕手觸殺跑壘員時是否封壘、以及 跑壘員觸壘與捕手觸殺的先後,跑壘員觸壘前是否先行碰觸「位於本壘板上方之守備員身 體部分」亦為認定之依據。』 若捕手先觸殺跑壘員,跑壘員才碰觸「位於本壘板上方之守備員身體之部分」,此時出局 成立。 此處其實是針對+G的案子來討論,+G大家基本上肯認他沒接到球之前是沒擋的,因此才有那 句『捕手接球前站位位置並非判定是否違規的唯一標準』,意思是,雖然+G接球前站位可以 ,但依舊可討論他接球後的動作是否違規,此處,就會進入用(4)或(6) 大家沒發現很弔詭一件事嗎?小胖是接球前就明顯阻擋路線了,而那句『捕手接球前站位位 置並非判定是否違規的唯一標準』本來是要打臉+G接球前站位位置正確的論點,到小胖,反 而成為他違規站位的護航。 各位,我講完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了,你們知道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90.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00506140.A.1AD.html
aa1477888: 總教練會議 洪一中說一定要讓一條跑壘路徑出來09/19 17:03
piggreat: 再09/19 17:03
b69: 裝睡聯盟叫不醒 可憐哪09/19 17:03
PTHMAN: 那個 再啦09/19 17:03
michaelkobe: 再啦乾 09/19 17:04
ichuang: 你怎麼有這本的呢?09/19 17:04。
網路上找的
TristyRumble: 你這本會滾動嗎09/19 17:05
※ 編輯: mavescott (36.234.90.85 臺灣), 09/19/2020 17:05:25
skelling: 這本有補述的補述的補述嗎? 09/19 17:05
Kaberman569: 你這本有補述規章嗎09/19 17:09
fetoyeh: 再啦X09/19 17:10
※ 編輯: mavescott (36.234.90.85 臺灣), 09/19/2020 17:11:05
goodhike: 滾動式規則 現在不知道滾到那了 09/19 17:14
mtyk10100: 規則會滾 你這本沒用 09/19 17:20
xslayer: 要會滾的 09/19 17:21
terry1043: 漏洞百出的規則,是沒有法制 人員看過嗎 09/19 17:21
lml99: 滾 09/19 17:21
mothertime: 再 09/19 17:25
ss87666: 這本有補述嗎 會滾動嗎 09/19 17:48
peterw: 這本明顯不會滾動 09/19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