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SONZOU: 師兄跟打閧那次爪是挖人的就真的只能簽兩個沒問題啊 11/19 23:18
→ JASONZOU: 現在是原母隊遇到困擾,只是直接用解釋的作法很糟糕 11/19 23:19
→ VVizZ: 當初怎麼抄成這樣也是很好笑 11/19 23:21
推 kutkin: 至少開個會投票修改規定 11/19 23:21
→ kutkin: 雖然投票也一定通過 11/19 23:21
推 JimK0511: 要不要把整個規章重新請專業法律人走一次啊 天曉得還有 11/19 23:24
→ JimK0511: 幾條補述 11/19 23:24
→ THCxyz: 照現在的意思 幾乎就是原隊不留人才能走 11/19 23:24
推 Coffeewater: 中職不需要法律人才吧,只要四隊開會談好就行惹 11/19 23:26
→ howerd11: 也不用開會啦 出包在滾動就好 11/19 23:27
→ VVizZ: 反正受規範的對象只有五球團,所以跟以前一樣喬一喬就好 11/19 23:28
推 MayorKoWenJe: 球團默契大於規則,反正大家沒意見就好 11/19 23:31
推 Y1999: 有意見就來投票,阿最後還不是一樣滾動 11/19 23:34
→ kutkin: 有投票至少有基礎 11/20 00:15
→ kutkin: 學校也是要開系務會議一樣 11/20 00:15
→ afa1919: 原來是流氓 我還以為是中職 11/20 00:16
→ kutkin: 總比系主任一個解釋好吧 11/20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