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tteCat5566: 沒球團要打 聯盟還會存在嗎? 當然是球團優先11/24 20:07
→ hayabusa2004: 讓新同學高興一下呀 呵呵11/24 20:07
→ hayabusa2004: 讓你四隊老同學高興 只是守舊 新同學又鬧不玩怎辦11/24 20:08
→ Owada: 當初在訂的時候為什麼沒有人發現問題啦11/24 20:08
我是覺得本來這條的原意就是不包涵母球團,但就條文沒寫清楚,只是今年又跑出技術性
FA這鬼東西,才讓這條有爭議
推 bill321: 自己推翻自己定下的規則11/24 20:09
推 Logleader: 怕球迷無聊 用心良苦讓球迷有話題11/24 20:11
推 ck6a83: 當初擴編和FA時間幹嘛不分開11/24 20:11
推 skullno2: 3 vs 3 方方對手爪爪還沒出聲11/24 20:11
推 uplove: 旅外FA也一堆問題,小玉回來是不是要回母隊?11/24 20:12
要吧(?除非是待滿9年取得FA
→ waterfully: 沒有人叫你要撤回FA吧11/24 20:12
推 hayabusa2004: 滾玉肯定回母隊吧 因為規則都沒生出來11/24 20:13
→ waterfully: 還不是一堆人罵假FA坑殺味全 現在改成這樣不是兩邊11/24 20:14
→ waterfully: 都好嗎11/24 20:14
所以我覺得是因爲跑出技術性FA才改說法的
推 starchiang: 聯盟再蠢都要打自己臉,你信嗎?11/24 20:16
推 gn00604767: 改不改都會有人罵,不過技術性坑殺味全是不對的11/24 20:17
推 waterfully: 本來FA就是要承擔沒人要的可能性吧 給你退路已經很佛11/24 20:18
→ waterfully: 了11/24 20:18
推 waitan: 為什麼不直接把限制簽多少球員取消掉就好了11/24 20:19
※ 編輯: zxc906383 (223.140.173.13 臺灣), 11/24/2020 20:25:20
→ jimmy885: 文字上本來就是任何球團只能簽兩位FA,有問題是要改規章 11/24 20:36
→ jimmy885: 而不是用想的去說沒限制原球團啦,根本超譯了 11/24 20:37
推 bxxl: 滾一次就撲天蓋地的罵坑殺味全,還想要第六隊 11/24 20:37
→ bxxl: 滾回去又罵掐死FA. 可是這兩個你只能選一種解釋啊 11/24 20:38
→ jimmy885: 聯盟第一次解釋就犯一次錯了,然後被罵完又改就錯第二次11/24 20:39
對啊,但我是覺得第一次的超譯的至少是比較正常的FA制度XD當然在條文上漏洞很大
※ 編輯: zxc906383 (223.140.173.13 臺灣), 11/24/2020 20:42:05
推 bxxl: 你可以罵他反覆無常,但是說掐死FA那又不是他的錯 11/24 20:41
→ bxxl: 是規則本來就寫這樣, 要說錯也是當時訂出來的各球團的錯 11/24 20:41
→ jimmy885: 其實我覺得當初訂的時候不一定沒想到喔,說不定就是想 11/24 20:48
→ jimmy885: 限制球員提FA的手段,就是太多人提不一定能回母隊喔 11/24 20:48
噓 shakawang: 你從頭到尾不聽別人說都認定是技術性fa造成的那又何必 11/24 21:27
→ shakawang: 再問? 11/24 21:27
噓 joecho: 這條之前中信簽智勝和打鬨就用過了 只能簽2個 11/24 22:20
→ joecho: 只是個菜職員被媒體套話 這條一直都這樣 11/24 22:21
→ paso: 這滾動是更保護 11/25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