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uplove: bj4 11/24 20:41
→ LAKobeBryant: 說個笑話王鏡銘是技術FA 11/24 20:42
→ LAKobeBryant: 然後FA為什麼要有風險??? 11/24 20:42
→ daniel1344: 有風險沒錯 但聯盟原本的講法和滾動後的風險不一樣懂? 11/24 20:42
噓 BJshow: 根本不會被選進18人 技術? 11/24 20:43
推 carson1997: 越想越不對勁wwww 11/24 20:43
→ jimmy885: 兩邊都很好笑啦,不是要拚身價嗎?幹嘛怕回不去喵喵 11/24 20:44
噓 MAGGIE99: 嗯 11/24 20:45
推 allen0118: 幫補血 11/24 20:47
推 HSyiee: FA的風險不就是自由市場上沒人要嗎@@ 11/24 20:49
→ HSyiee: 但是跟有人要沒辦法簽是不同的概念啊 11/24 20:49
推 LAKobeBryant: 現在搞到市場少一隊可以買啊 11/24 20:49
推 richshaker: 怕證明自己的身價不如饅頭 11/24 20:52
噓 BJshow: 不只少一隊 連兄弟富邦假如要簽回原FA 也不能簽王 11/24 20:52
推 dm03: Fa通常是打得好才會提 11/24 20:56
推 s13140709: 這篇講得沒錯阿 11/24 21:03
→ s13140709: 他提不算技術性 但他想避免被味全選去而已 11/24 21:04
→ s13140709: 他的價值如果超越志豪或甩 或是賴跟鬼手 其他球團也可 11/24 21:04
→ s13140709: 能會出手啊 11/24 21:04
→ s13140709: 就算技術性fa也沒什麼 規則就在那邊 本來就可以用 11/24 21:05
噓 DSAndres: 如果公司同意你去找工作,找到更高薪祝福你,但法律規 11/24 21:05
→ DSAndres: 定即時沒找到,原公司願意繼續聘用你但你也不能回原公 11/24 21:05
→ DSAndres: 司,這樣合理? 11/24 21:05
→ s13140709: 我認同fa只能簽兩人這規定要改啊 11/24 21:06
→ s13140709: 但不是現在改好嗎 11/24 21:06
→ s13140709: 今天就是突然改才會讓人不爽 結果聯盟滾動再滾動 又 11/24 21:07
→ s13140709: 改回原本這個不合理的規則 11/24 21:07
→ s13140709: 但就算這規則不好 但突然改對味全真的很不公平 11/24 21:07
→ DSAndres: 我也覺得改的很粗糙,但再粗糙,照上次聯盟說法,也是 11/24 21:08
→ DSAndres: 已經改了,那連盟再改回來的理由呢?合理嗎? 11/24 21:08
→ s13140709: 不合理的規定要改 但改的時間點不是現在 11/24 21:08
推 s13140709: 他原本條文就寫任何球團 這我看不出來哪裡有改了 11/24 21:11
噓 seiyafang: 技術性有違規爛什麼?規定改來改去,才叫爛 11/24 21:12
→ seiyafang: 技術性有違規?爛什麼?規定改來改去,才叫爛 11/24 21:13
→ DSAndres: 聯盟11/19公開解釋,原規則內的任意球團不包含原球團。 11/24 21:19
→ DSAndres: 針對這個解釋,就是明確說明原球隊不管多少人提FA只要 11/24 21:19
→ DSAndres: 談攏,都可以全數簽回。這個宣告很粗糙沒錯,但現在再 11/24 21:19
→ DSAndres: 否定11/19的額外規則解釋,就是再一次改規則。 11/24 21:19
推 sleepmilk: 不想轉隊就不要提。提了不撤其實也不一定會失業啊! 11/24 21:44
噓 whale711020: 講難聽一點上次就說兩人 你覺得他會提FA 11/24 21:58
推 Ram5566: 幫補血 11/24 22:53
推 solothurn: FA本來就有風險。這社會有誰不是先離職再找工作的嗎 11/25 03:35
噓 Jetty: 跟技術性無關 整個考量點就不一樣 你有解讀能力嗎? 11/25 09:54
噓 ysy2003: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叫技術性? 還有就算技術性也是規則內, 11/25 11:30
→ ysy2003: 你聯盟出爾反爾不能罵? 專門酸球員? 11/2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