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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line33 (就是這樣!)》之銘言: : 今天的大新聞就是陳冠宇要回來台灣發展了 : 在日職7年來算是一軍常客,國際賽成績也不錯 : 這樣是否會符合旅外傑出球員條款呢 : 從版面上看來用狀元選陳冠宇大家都有相當程度上的共識 : 如果真的適用條款陳冠宇會值得各球團讓個三輪嗎? 其實旅外傑出條款也可以採用分級制吧? 不是說都一致讓三輪 比如說分成 第一級:讓三輪 第二級:讓二輪 同樣 中職聯盟就要去評估說這位旅外球員的表現 能夠達到哪一級 比如說如果陳偉殷有機會回來的話 應該就是第一級了 這比較沒有爭議~~~ 但第二級的話 就是表現沒有到第一級那麼好 但只是略輸一些的球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99.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07683182.A.572.html
chen92105: 這樣感覺不錯 但讓兩輪今年還是超虧 12/11 18:41
aszxcvn: 標準太難定 12/11 18:42
juliantaipei: 有什麼依據要旅外傑出款? 12/11 18:46
poz93: 等FA先分級還比較有可能 12/11 18:48
jimmy885: 分級誰說了算?FA分級還可以從月薪級距去分,這種怎麼分? 12/11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