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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了味全外, 其他四隊都有雙標,只是嚴重程度與否。 我們可以用民法與刑法兩個來看。 這樣來看,邦邦雙標明顯,但這牽涉到整個棒球跟籃球的事件。 黃勝雄打老婆->暴力事件,屬於刑法,開除。 張宗憲臺灣噴射機(X)臺灣椒麻幾(O)->持有大麻,在臺灣屬於刑法, 給予機會,告誡「不可」再犯。 打人跟持有大麻哪個比較嚴重,不好說,但是邦邦明顯雙標。 其他的事情就最多民法而已,不太嚴重。 喵喵的話,反而是民法的伍百元二壘手被迫離隊, 但是9+0 酒測為0.3,大於0.25就是刑法的, JK跟小鄧鄧屬於民法範圍,所以喵喵不僅雙標, 而且對比林志祥同樣都是民法,但是標準不一致。 爪爪的話,感覺道德標準最高,只是發個怪聲就被冰到聲帶壞掉。 然後有已婚球員跟女性往來甚密就被解雇,道德標準真的很高。 但是暴力的掐龜卻是低調不說話,所以也是一個對民法比較嚴格,刑法輕輕放下。 之前還有拳振,不過有人會說球團不一樣,那就不提了。 所以爪爪的標準很奇怪。 吱吱的話,有桃園醉強的事件,但這已經是刑法的範疇, 所以解雇很正常。 至於香腸、+7跟小胖的事情,這是屬於民法, 所以球團皆不處理,我想這標準倒是蠻一致的。 不過有過叉指王悍力克的事件,所以對洋將標準比較輕。 總結來看,吱吱標準前後一致度比較高,爪爪是標準很奇怪,但是民法的部分算一致。 刑法的話,除非出現第二件掐龜事件,否則目前無法下定論。 而喵喵跟邦邦的標準就明顯有雙標,如果單以棒球來看, 邦邦就比較沒爭議,一致度堪比吱吱,而喵喵是雙標最嚴重的球隊。 以上。 ※ 引述《barry610171 (小小羊)》之銘言: : 話說球隊老闆對球員都有一定都道德標準,但每隊的標準就不太一樣,最高等級 : 就是統一獅:婚後禁止出軌亂搞行為,維持優良形象,謹慎發言不然小則被冰大則開除 : 再來就是兄弟跟富邦 : 兄弟禁止私生活混亂,ex五虎事件,但能容忍教練打人 : 富邦禁止家暴跟不良借貸,還有罵自己的球隊,但吸收大麻*跟兄弟五虎事件的主角, : 味全目前例子就左手大王,標準待討論 : 樂天的話,禁止爬牆事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40.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10980279.A.124.html
Archi821: 報團只有民法管的到嗎? 01/18 22:33
momo28: 認同,吱吱就是一致輕輕放下 01/18 22:34
MacBookAir12: 除非年紀太小不然其實無罪...機會大.. 01/18 22:34
oc4r: 亞亞掏空偽證算那種法? 01/18 22:35
唉唷,這邊討論球員啦,如果連老闆都要討論,那油隊的老闆怎麼辦? 要討論老闆建議可以開另外一篇或者去八卦版討論更好。
suzhou: 錄用跟無尾熊纏綿的大樹哥是高道德標準嗎? 01/18 22:35
法律都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所以大樹哥議題自然不在討論範圍唷XD ※ 編輯: MacBookAir12 (123.194.140.201 臺灣), 01/18/2021 22:37:52
oc4r: 犯行重大被出入境管制的多嗎? 01/18 22:37
Archi821: 應該還有社維法之類的吧 01/18 22:38
MacBookAir12: 社維法不屬於刑法....而且約炮哪算社維法..XD 01/18 22:39
pansinlun: 重點是最後一句 應該上色 01/18 22:40
Archi821: 出怪聲是因為惹到老闆,這應該無關法律,他也沒被開除 01/18 22:40
humaisme: 掐龜也是各說各話 不是先告的就是對吧 喝過洋墨水的 咖 01/18 22:44
humaisme: 啡太燙也能告人 01/18 22:44
MayorKoWenJe: 中信還不是收了大樹,這叫道德高喔笑死 01/18 22:45
AdagakiAki: 要講大樹不溯及既往,張宗憲那段也可以刪除了,他是在 01/18 22:46
AdagakiAki: 「夢想家」時期被抓 01/18 22:46
ccl007: 通姦 他老婆不告沒事 洋基也沒怎樣 但大麻 還真的大麻煩咧 01/18 22:49
suzhou: 以後只要換個球隊都不溯及既往 看哪隊要找朱佬回歸? 01/18 22:49
MayorKoWenJe: 說不溯及既往也很好笑,漢力客也不是在台灣犯的為 01/18 22:50
MayorKoWenJe: 何就不行?笑死 01/18 22:50
ccl007: 整個MLB幾乎封殺他了 你說衝撞妮妮還可以護航只是不起訴 01/18 22:51
sleepmilk: 朔及既往的話實在講不完。乾脆連教練都列進來。 01/18 22:54
sabrina1113: 笑死 一致度最高 都輕輕放下 01/18 22:58
mamahow1487: 爪要視有無出拳而定 只要有出拳 基本就安全 01/18 23:21
now99: 小曹都可以上大聯盟了 01/19 00:00
hasroten: 爪爪沒事的都是打自己人阿(咦? 01/19 00:27
eric999: 建議原Po去問林增祥為什麼要釋出朱尉銘,他才有答案。 01/19 08:20
eric999: 大聯盟酒駕是不禁賽。 01/19 08:21
eric999: 維持低道德標準自然就很一致了 但那樣有比較好? 01/19 08:23
richshaker: 爪的標準很一致啊 站對派系就沒事 01/19 10:52
FantasyChopi: 小鄧鄧那個婚前的事連民法都不算吧 還有JK那個請問 01/19 11:05
FantasyChopi: 是有查證了逆 01/19 11:05
tonypfc: 不溯及既往的話 悍力克就不能算 01/19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