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ercy90723: 我也覺得其他四隊根本沒有影響==放話的不是他們 02/26 10:26
→ shifa: 我剛剛的推文也有說到,聯盟拿經紀公司沒皮條,最多就是用 02/26 10:28
→ shifa: 罰球團的方式間接限制經紀公司 02/26 10:28
推 hsunting2000: 選秀精神本來每年都該重新定義 而不是龜速進版 02/26 10:28
推 tsairay: 球團沒意見,其他的不曉得在喊什燒 02/26 10:29
推 polanco: 球團跟經紀公司的性質不一樣 為什麼要適用一樣的規範 02/26 10:30
噓 cityhunter04: 張飛比岳飛,你提的案例跟這次有什麼關係? 02/26 10:30
推 louis0724: 懲罰球團牽制經紀公司根本不合理...你拿哪條來罰 真當 02/26 10:31
→ louis0724: 富邦有錢沒脾氣喔 02/26 10:31
→ hsunting2000: 不然每年都有人拿這出來說嘴 規則本來就該討論進化 02/26 10:31
→ hsunting2000: 而不是遇到了再來滾動式 這樣比較好笑 02/26 10:31
推 HenryHung: 不管過程 選項有江 絕對還是首選阿XD 先發布也只是增加 02/26 10:32
→ HenryHung: 話題性 感覺跟選舉策略沒太大影響 02/26 10:32
→ paul810928: 林張縱使回來也沒差,或許邦邦就是覺得江價值更高 02/26 10:33
→ HenryHung: 有那個資源 能抓最大尾的 當然先抓再說 免得抓空氣 02/26 10:33
推 wangtoro: 推 02/26 10:38
噓 iamwings: 其實也許只是那個記者 沒東西寫 裝會硬要講 你知道台灣 02/26 10:42
→ iamwings: 記者 就是呵呵 02/26 10:42
推 utt0624: 你可以寫信問王翊亘大記者 他本身好像有在打業餘 02/26 10:44
推 bxxl: 這條文寫的沒問題啊,難道要寫狀元可先喬明文化嗎? 02/26 10:46
推 QQbrownie: 聯盟當然要處理啊,如果有任何球團球員之前默契行為導 02/26 11:33
→ QQbrownie: 致選到球員不簽約或影響選秀就是該罰 02/26 11:33
噓 zxc0913: 台灣經紀公司你期待什麼呵呵 02/26 11:48
推 sleepmilk: 中職最可笑的是規章在那但是所作所為都可以凹。 02/26 12:08
→ RandyPerseus: 看球隊隊形啊 02/26 12:33
推 a1len: 規則可以補述再補述,但是只有聯盟知道喔wwww 02/26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