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m92084: 腦袋好亂阿 實務遇到這種人我一定要踹他 05/30 20:55
推 Edison1174: 遊戲設定應是滿壘 全跑者+打者都要安全進佔下一個壘包 05/30 20:55
→ Edison1174: 才會計得分有效 05/30 20:56
推 ccyi995: Bug吧 就是當初應該沒考慮到這種情況 05/30 20:56
推 huan0: 現實電動比較誇張是真的 05/30 20:56
→ Edison1174: 實務上傳二壘因強迫進壘製造第三出局數就直接零分結束 05/30 20:57
推 sam92084: 實務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U5的有可能XDD 05/30 20:58
推 mtyk10100: 這應該算分 05/30 20:58
推 forgetta: 真實第一時間算得分 但防守方可以再傳二壘造成第四出局 05/30 21:00
→ chieh0607: 現實這樣殺的話,三壘跑者那分有算。殺二壘跑者(第三 05/30 21:01
→ chieh0607: 個出局數) 不是封殺狀態。 05/30 21:01
→ forgetta: 第四出局可以造成得分不算 規則有寫 05/30 21:01
→ Tim8554321: 對剛剛爭論很久 05/30 21:06
→ Tim8554321: 我也想知道如果最後再傳二壘封殺這分到底算不算 05/30 21:06
推 forgetta: 不算啊 但防守方要去做第四出局的刺殺動作 05/30 21:07
→ forgetta: 如果三出局後就放棄防守 這分就算 05/30 21:08
推 sam92084: 我還是建議不要看維基百科XDD 05/30 21:09
→ forgetta: 棒球規則也有啦 05/30 21:09
→ Tim8554321: 爭論的點就是雖然維基百科雖然有 05/30 21:14
→ Tim8554321: 但棒球規則沒有明確提到關於第四出局的條件 05/30 21:14
推 leegogo: 確實是第四出局的情況 05/30 21:14
→ Tim8554321: 我自己的觀點也認為這個play應該就是+1分 05/30 21:17
→ Tim8554321: 然後若傳二壘封殺(第四出局)來取代這個第三出局就0分 05/30 21:17
→ Tim8554321: 但中文的棒球規則提到的第四出局或是促請裁決 05/30 21:19
→ Tim8554321: 都沒寫到關於封殺這部分 你仔細去看舉例都沒寫到這塊 05/30 21:19
→ homehand: 我也覺得要傳二壘不然得分算,第四出局 05/30 21:22
推 forgetta: 規則的促請裁決有這個精神 05/30 21:25
→ forgetta: 發生第四出局時 守方可以選擇有利者成為第三出局 05/30 21:26
→ forgetta: CPBL官網最下方棒球規則的pdf 67頁有提到這個精神 05/30 21:27
→ forgetta: 雖然舉的例子不同 但精神是一樣的 05/30 21:28
→ Tim8554321: 我也有看到那條 05/30 21:33
→ Tim8554321: 你也可以看我上一篇 我也有說過可以選擇有利的 05/30 21:33
→ Tim8554321: 不過我真的找不到明確的規則或條文佐證什麼“精神” 05/30 21:33
→ Tim8554321: 你那樣提其實有點算自由心證 05/30 21:33
→ sam92084: 我覺得可以到蘇老師的教室提問 在這邊你會得到很多答案X 05/30 21:34
→ sam92084: D 05/30 21:34
推 poweroo2001: 遊戲沒設定第四出局數… 05/31 01:12
→ s81005123: 當時林泓育(一壘跑者)在林立安打後未踩到二壘就提前慶 05/31 05:04
→ s81005123: 助。 05/31 05:04
→ s81005123: 官網規則5.08記載得分規定,明確指出「在3出局終了前, 05/31 05:06
→ s81005123: 跑壘員合法地循序觸一壘、二壘、三壘推進至本壘者,可 05/31 05:06
→ s81005123: 獲得1分之記錄。」不過仍有以下例外會被沒收得分,「1. 05/31 05:06
→ s81005123: 擊球跑壘員踏觸一壘前出局、2.任何跑壘員成為封殺出局 05/31 05:06
→ s81005123: 、3.前位跑壘員踏觸壘失敗被宣告出局。」 05/31 05:06
→ s81005123: 遊戲這個play應該是先算得分,但二壘被封殺的話這分就 05/31 05:12
→ s81005123: 被沒收。 05/31 05:12
推 hnnihihi: 畢竟遊戲裡沒辦法促請裁決嘛 所以會不會遊戲就以有利於 05/31 05:39
→ hnnihihi: 玩家的結果來判定(假設守方觸殺完本壘後有向二壘促請裁 05/31 05:39
→ hnnihihi: 決成為第三出局 故不算得分囉XD 05/31 05:39
→ hnnihihi: 或許遊戲已經假設玩家後續有提出促請裁決了 05/31 05:43
推 tandzh: 同意樓上 05/31 07:29
→ tandzh: 遊戲蠻常會在安全抵達下個壘才會有得分音效(判定得分) 05/31 07:30
推 tandzh: 因為一壘跑者沒上二壘,現實和遊戲都不是安打 05/31 07:46
→ tandzh: 原po可看賽後記錄,應該計投滾,台灣會計野選? 05/31 07:47
→ tandzh: 第三出局數,有appeal 記一壘跑者封殺在二壘出局(第四) 05/31 07:50
→ tandzh: 無appeal記死在本壘的二壘跑者,得分算 05/31 07:51
推 f59952: 0 05/31 11:47
推 Vios3: 長知識了! 05/31 21:42
噓 tandzh: 蘇老師回覆了,強迫進壘的放棄跑壘不屬於促請裁決的情況 06/01 01:46
→ tandzh: ,應直接判跑者 06/01 01:46
→ tandzh: 出局 06/01 01:47
→ Tim8554321: 所以當初林泓育那球到底算啥 06/03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