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ndium111: 這樣的話,是泰迪不爽喵喵給薪太低才出來放風聲的嗎? 11/01 15:47
推 KANE5566: 只要先談好就可以 優先與否差別不大 11/01 15:48
推 Wu1231708: 如果喵有泰迪的優先議約權,那爪現在應該不能接觸吧 11/01 15:48
https://ptt-chat.com/Baseball/l/CHAT.M.1516147313.A.C73
理論上不行, 但是如果經紀人想這樣操作
也不是沒有前例, 可以參考上方連結
→ indium111: 除非像選秀那樣規定,同一年不得與其他球隊簽約 11/01 15:49
→ indium111: 不然這個優先議約權的拘束力真得不大 11/01 15:49
推 BJshow: 這個很簡單解套吧 之前不就有案例了 11/01 15:49
※ 編輯: jllli (1.34.217.216 臺灣), 11/01/2021 15:51:13
推 babysister: 經記人要抬價怎不去問宇宙邦? 11/01 15:50
推 BJshow: 伍鐸? 11/01 15:50
→ babysister: 是宇宙邦明年不想當潘阿,還是真的是我爪要搶? 11/01 15:51
推 Arodz: 要隔離有差吧 3月才換隊 不就等於4月中或底才能上場 11/01 15:51
→ inb: 如果簽3個月到期不續約算中途解約? 11/01 15:51
推 double5915: 伍鐸當初不是就已讀不回然後加盟邦邦嘛 11/01 15:51
推 besta326: 所以不是中信違規接觸,那就是那篇抬價文放假消息囉? 11/01 15:52
推 SODtaiwan: 當初伍鐸 從兄弟轉到富邦 是不是也這情況 11/01 15:52
推 SC30mvp: 爪到底有沒有接觸官方也沒消息(應該也不會有消息 11/01 15:52
→ SC30mvp: 也可能是泰迪經紀人不知道中職規則隨便抓一隊出來抬價? 11/01 15:52
→ SC30mvp: 不過學伍鐸的話好像也管不了? 11/01 15:54
推 starxls: 當初邦邦挖伍鐸 你真的相信他3月才接觸喔? 11/01 15:54
推 BJshow: 就已讀不回就好 11/01 15:54
→ ecojerez: 選秀也規定不能提前接觸..但..... 11/01 15:55
推 percy90723: 你找經紀人談要怎麼抓違規 他手下又不是只有一個人 這 11/01 15:55
→ percy90723: 樣先講好哪有差== 11/01 15:55
→ starxls: 當然是不能說的秘密阿 就看值不值得你等超過228再確定 11/01 15:55
推 babysister: 就算是經紀公司抬價也是合理,泰迪離台前那鬼神成績, 11/01 15:55
抬價合理, 泰迪鬼神成績不給高一點的薪水真說不過去
不合理的地方在於球季還沒結束, 下個賽季還沒開始
檯面上各隊表面遵守的「優先議約權」
在這個時間點突然有消息:「有個鬼神球員爪爪邦邦你們快來搶。」
這點我覺得超級不合理
→ babysister: 經紀人不抬價才失職吧 11/01 15:55
推 indium111: 一般是三月底才比賽,三月中宣布加盟,你也沒皮條 11/01 15:56
※ 編輯: jllli (1.34.217.216 臺灣), 11/01/2021 16:04:07
→ hans7192: 所以記者寫這篇是要故意見光死還是配合放消息? 11/01 15:58
推 babysister: 明年布雷克跟泰迪,經紀人一定會抬價的,就跟保拉一 11/01 15:58
→ babysister: 樣,要留人就得乖乖端出肥約出來 11/01 15:58
推 starxls: 伍鐸當初三月初就簽 兩三天就能談好喔 真厲害XD 11/01 15:58
推 chstimuli: 這是抬價的新聞吧,寶拉簽約前也是一直有韓職有興趣的 11/01 15:59
→ chstimuli: 新聞 11/01 15:59
推 same60710: 當初被破解過了啊 不接電話你能怎樣? 11/01 16:00
推 BJshow: 其實這條早該砍了 11/01 16:01
推 gadoma: 阿反正就明年三月再簽約就好,只要球員不怕求團臨時抽手 11/01 16:01
→ hans7192: 抬價?但照規定是不能接觸寫出來後喵喵可以要聯盟介入吧? 11/01 16:01
推 babysister: 經紀人敢抬價,也是球員本身夠強,不加價別隊自然有人 11/01 16:02
→ babysister: 肯買單,合理的商業行為 11/01 16:02
→ gadoma: 介入什麼,中信說我沒有你能拿報導說他有喔XD 11/01 16:02
→ ecojerez: 人家會一致跟你說沒有..然後聯盟也不能怎樣..結案 11/01 16:03
推 starxls: 聯盟要怎麼介入 打死說沒接觸你也沒皮條 又不是檢調 11/01 16:03
推 besta326: 介入?經紀人最大耶 11/01 16:04
推 KANE5566: 重點是這條有沒有罰則?比方說罰選秀權之類的 沒有的話 11/01 16:04
→ KANE5566: 那也沒意思 11/01 16:04
推 babysister: 還介入耶,是要走回頭路嗎?要不要乾脆限制只能最高薪 11/01 16:04
→ babysister: 每月2萬鎂? 11/01 16:04
→ starxls: 這條真的就是沒想清楚 後續要持續滾動的條文 這很台灣 11/01 16:04
→ babysister: 喵要留人估計要給年薪50萬鎂才有可能 11/01 16:05
→ ecojerez: 江少慶都可能有提前接觸了..聯盟好像也沒怎樣 11/01 16:05
推 KANE5566: 聯盟一堆規定根本就沒罰則呀!沒有處罰條款誰理你 11/01 16:06
→ babysister: 再加上大醫生,你要兩人全留,一年大概要準備80-100萬 11/01 16:06
→ babysister: 鎂 11/01 16:06
推 besta326: 介入就是把攤子打翻 誰都不要買 經紀人說掰掰~ 11/01 16:07
推 alecgood: 沒聽過 已讀不回嗎? 伍鐸就示範過了... 11/01 16:07
推 indium111: 除非喵喵派人跟監,不然這個優先議約權是沒什麼拘束力 11/01 16:07
推 BJshow: 假如想保障小球隊這條應該被改成7月以後 但這是走回頭路 11/01 16:08
→ BJshow: 這條還是砍了好。 11/01 16:08
→ indium111: 把錢準備好比較實際點 11/01 16:08
→ rain0212: 不管對誰有利,覺得這個優先早該廢了更何況泰迪現在無 11/01 16:08
→ rain0212: 約狀態 11/01 16:08
推 HanaIro: 學伍鐸已讀不回,也拿他沒皮條 11/01 16:09
推 babysister: 喵要想留住大醫生跟泰迪,還是請泰安回去找羅董多搬點 11/01 16:10
→ babysister: 預算來比較實際 11/01 16:10
感謝專業補充
推 besta326: 中信也要想辦法強攻巨蛋 才有這口袋可以付得起泰迪加入 11/01 16:13
→ besta326: 之後的月薪費用 11/01 16:13
→ HSyiee: 優先議約的條件早就改過了 11/01 16:14
推 ohfae0728: 已讀不回 不讀不回 有違反規章嗎?沒有吧... 11/01 16:14
推 bxxl: 早就改掉了 洋將大限前離開的沒有優先預約權 11/01 16:14
→ damen0808: 照64樓的新聞,現在還在中職的洋將才受到優先議約權的 11/01 16:17
→ damen0808: 限制吧 11/01 16:17
→ hans7192: 所以違規但沒罰則的條款...寫出來幹嘛 11/01 16:18
推 jvc3137: 如果改了還貼舊的 duck不必 11/01 16:20
※ 編輯: jllli (1.34.217.216 臺灣), 11/01/2021 16:26:34
推 ts1993: 改了 11/01 16:34
→ Luxyboy: 個人建議既然有了後面補充 把前面結論刪掉比較好 省得又 11/01 16:53
→ Luxyboy: 有人引戰 11/01 16:53
→ shifa: 是說聯盟公開的文件有寫到這一塊嗎? 11/01 16:55
→ shifa: 在官網下載的棒球規則裡面好像沒寫到? 11/01 16:55
推 louis0724: 發這種新聞抬價就是登高一呼 五隊都會接受到阿 11/01 16:56
→ louis0724: 有興趣的自然就會提出報價 就算沒有 給統一壓力也行 11/01 16:56
推 bxxl: 最新版的資訊應該放最前面吧,或至少第一點之內. 11/01 17:01
→ bxxl: 別讓人看了一長串發現整個討論前提都被改掉了 11/01 17:01
已修正
※ 編輯: jllli (1.34.217.216 臺灣), 11/01/2021 17:17:20
推 hicks880504: 統一應該不是付不起吧 11/01 17:17
→ acergame5: 有什麼用 人家偷偷談就好啦 錢才是重點 11/01 17:32
推 mooto: 這規定有跟沒有一樣,搞暗盤你怎麼抓,如果是經記人放話, 11/01 17:42
→ mooto: 又怎麼證實? 11/01 17:42
推 cmyang: 優先議約根本廢物條文,跟進報價享簽約權才是正解。假設 11/01 18:49
→ cmyang: 中信想用100萬搶,我可以私底下接觸,你怎麼判斷?或者是 11/01 18:49
→ cmyang: 不招球員,直接媒體放話100萬,算不算議約? 所以修正是 11/01 18:49
→ cmyang: 正確的,但是限過831,其實也等於沒限! 11/01 18:49
→ caesarh: 爪不能主動接觸 但經紀人可以偷偷詢問爪啊 11/01 19:41
推 an123456781: 經紀人自己互相問各球團抬價阿 11/01 20:37
推 NK20000: 現在哪還有優先議約權啦,已讀不回的不就告訴你了嗎XDDDD 11/0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