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hostl40809: 與 及 和 都可以啦 01/17 11:12
→ ghostl40809: 記者文章習慣大概用頓號? 01/17 11:13
推 Archi821: +就根本不是中文啊,要寫只能用加 01/17 11:15
推 a5687920: [新聞] 周董的下一步 「千安、百轟、百盜」 01/17 11:15
→ a5687920: 之前就有新聞這樣用了 01/17 11:16
→ lens82801: 比較正式的報導不會用半形吧 01/17 11:16
→ a5687920: 正式的文章用標點符號沒問題啊 "+"就數學符號 01/17 11:17
推 lsps40803: 我是覺得頓號直接拿掉就不會有誤解了 01/17 11:17
→ a5687920: 你考作文寫千安+百轟 只會被扣分 01/17 11:17
說得也是~~~ 難怪我以前作文分數都不高 .....
※ 編輯: knight32907 (42.72.138.47 臺灣), 01/17/2022 11:18:28
※ 編輯: knight32907 (42.72.138.47 臺灣), 01/17/2022 11:19:06
推 easton123: 我也覺得頓號直接拿掉寫千安百轟就好 01/17 11:18
推 vanvanvan: 記者水準你是要要求啥 01/17 11:19
→ a5687920: 記者根本沒用錯耶 自己閱讀能力不行 別怪記者 01/17 11:20
推 jerkface: 完全錯吧,看起來就是千安以及百轟兩項個別紀錄啊 01/17 11:25
推 braveryhyde: 你自己都說頓號有&的意思,那還有什麼好發文... 01/17 11:25
→ braveryhyde: 正確使用卻因為普遍中文能力低落所以要求改正? 01/17 11:26
推 jerkface: 我喜歡棒球、電影,閱讀起來完全不是得出我喜歡棒球電影 01/17 11:27
→ jerkface: 吧 01/17 11:27
噓 a5687920: 不行了 這到底是閱讀能力不行還是邏輯不行 01/17 11:29
→ a5687920: "千安以及百轟的里程碑" 懂嗎 01/17 11:29
→ a5687920: 千安跟百轟是分開的紀錄沒錯 但是能千安又百轟的人 01/17 11:29
→ a5687920: 就更少了 達成「千安、百轟、百盜」 則是更少 01/17 11:30
推 jerkface: 啊他用頓號就是胡有機會分別達成千安跟百轟的紀錄啊 01/17 11:31
→ a5687920: 他千安已經達成了 這邊要說的是 他能達成千安百轟的紀錄 01/17 11:31
→ jerkface: 但是胡已經千安達成了,他要達成的是千安百轟,所以不 01/17 11:31
→ jerkface: 用頓號才是他要表達的意思啊 01/17 11:31
→ a5687920: 同時有千安跟百轟的人 01/17 11:32
→ a5687920: 這篇就告訴你說頓號有and的意思 01/17 11:32
→ a5687920: 不是分開看 懂嗎 所以你不懂頓號的用法阿 01/17 11:33
→ a5687920: 我買了香蕉、蘋果、鳳梨 請問我買了幾種水果? 01/17 11:33
推 jerkface: 不是欸,頓號這個符號就是有這種模糊性,那你既然可以寫 01/17 11:34
→ jerkface: 千安百轟就好,何必加個頓號讓人有誤會空間 01/17 11:34
→ tinghsi: 這篇文真的笑死 01/17 11:35
→ lsps40803: 這都可以吵我覺得比較好笑... 01/17 11:36
→ a5687920: 因為記者說的不是紀錄 而是里程碑 哪有模糊性 01/17 11:38
推 Hans14: 暨 01/17 11:38
推 jerkface: 他加了頓號的表述,就是存在胡可以同時「千安」「百轟」 01/17 11:43
→ jerkface: 達成以及只達成千安「百轟」兩種可能;如果他不是有寫胡 01/17 11:43
→ jerkface: 已經1042安,就會有胡到底已經千安了沒的誤會啊 01/17 11:43
推 a5687920: 你先去了解里程碑的意思好不好 01/17 11:45
→ a5687920: 要是看不懂 一直解釋也是對牛彈琴 01/17 11:45
推 aaswdw: 怎麼那麼多國文魔人 平常都被糾正嗎可憐 01/17 11:49
推 kaiway3: 你們什麼時候對記者寫的內容這麼認真了 01/17 11:53
推 forgiveus: 他用頓號就是指「挑戰千安、挑戰百轟」,要嘛就用引號 01/17 12:03
→ forgiveus: :挑戰「千安、百轟」,一堆人標點符號能力記者一樣低 01/17 12:03
→ forgiveus: 落還怪別人沒看懂 01/17 12:03
推 bxxl: 要強調複合紀錄,應該是連在一起寫吧 01/17 12:14
→ bxxl: 或是用括號包起來也有 01/17 12:16
→ jerkface: 對我來說千安是里程碑,百轟是里程碑;千安+百轟也是里 01/17 12:21
→ jerkface: 程碑。但我沒有要吵的意思,只是作為與文字相關的工作 01/17 12:21
→ jerkface: 者,認同原po的想法,認為在表述的精確性上這樣有疑慮。 01/17 12:21
→ jerkface: 語言習慣是會約定俗成的,如果大多數人都能理解,那也沒 01/17 12:21
→ jerkface: 什麼問題,謝謝指教。 01/17 12:21
推 ToujouAya: 、只有and 但本篇確實會讓人誤解 01/17 12:36
→ ToujouAya: 挑戰「千安and百轟」 還是挑戰千安and挑戰百轟 01/17 12:37
→ calculus9: && 01/17 12:54
推 jyunwei: 其實棒球習慣而言,千安百轟已經是習慣的一句話了可以直 01/17 13:29
→ jyunwei: 接用 01/17 13:29
推 sorell: 千安且百轟,頓號改成「且」即可 01/17 14:33
推 paul51110: 我看是你的閱讀跟邏輯都不行 01/17 16:47
推 Aeolusfly: 沒問題吧挑戰千安、百轟 可以解釋成兩個都未達成待挑戰 01/17 21:35
→ Aeolusfly: 但已經有一個達成的情況下 就自然地變成挑戰複合紀錄啊 01/17 21:35
→ Aeolusfly: 自己閱讀完 然後解釋成兩個都待挑戰 然後來砲? 01/17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