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ee60109: 道德封殺 04/14 09:53
→ hy654: 有名的職員 就不是公眾人物了? 這想法也是怪怪的 04/14 09:54
→ kyowinner: 他的職業就是要有觀眾 民眾的支持才能執業 04/14 09:57
→ kyowinner: 這樣就應該是為公眾了阿 04/14 09:57
→ kyowinner: 執行公共事務決策已經是公務員/事務官了吧 04/14 09:57
推 inconspicous: 公眾人物就該考慮社會觀感,不然很多只是外遇沒犯法 04/14 09:58
→ inconspicous: 的藝人該怎麼說 04/14 09:58
→ boyen0917: 對 他說的都沒錯 但老闆請了這樣的人被球迷幹 有必要? 04/14 09:59
推 polanco: 他是不是把公眾人物跟公務人員搞錯了 04/14 10:00
推 littledos: 酒駕的男團都能回歸了 04/14 10:04
→ hk129900: 那不需要觀眾的應該就不算公眾人物了吧 台GG老闆算不算 04/14 10:09
推 tsairay: 觀點薄弱..藝人算不算公眾人物呢? 04/14 10:11
→ Puye: 沒有參與公眾事務決策 但不代表沒有群眾影響力阿 04/14 10:16
推 mtyk10100: 只看你的摘要會覺得這位律師有點混淆概念了 這位律師 04/14 10:20
→ mtyk10100: 到底是要討論姜的哪個基本權 侵犯基本權的主體又是誰 04/14 10:20
→ mtyk10100: 感覺他自己都沒搞清楚 04/14 10:20
推 kirimaru73: 沒有懲處啊,就是不雇用而以,不雇用違反了什麼 04/14 10:23
噓 Bartleby: 一次就算了 酒駕幾次了 04/14 10:29
推 erodora: 現在是有球團要雇用,但被聯盟高道德標準擋下 04/14 10:37
→ mooks: 演藝圈跟棒球圈不同領域是要比啥,帶點腦好嗎 04/14 10:52
推 fakeoldboy: 同理,其實他也可以做別的工作 04/14 10:52
噓 lsps40803: 有名的不就公眾人物了 累犯還是滾吧 04/14 10:53
→ tsairay: 靠觀眾支持才能有高收入哪裡不同了wwww 04/14 11:00
→ tsairay: 不會有人以為光靠球技好就能領高薪了吧? 04/14 11:01
→ tsairay: 被觀眾厭惡,球技再好也沒有球團肯開高薪請你 04/14 11:01
推 fman: 就他個人意見而已,但與事實落差很大,人民團體在不違法的情 04/14 11:03
→ tsairay: 在MLB還不是你場下脫序影響球團形象一樣被冷凍 04/14 11:03
→ fman: 況下當然可以給與任何懲罰,這與是否贖罪完成無關,另外公眾 04/14 11:03
→ fman: 人物判定也不是他說的那樣,以台灣這邊比較常見的判定是有沒 04/14 11:04
→ fman: 有上過新聞版面,以他上版面的次數來說當然算 04/14 11:04
→ lsps40803: 而且也就不僱用你而已 違反了什麼法律 04/14 11:09
噓 yLi: 純噓 有錢有名就要高道德的無聊心態 04/14 11:17
→ banker5566: 有什麼好噓的,你可以去找別的工作啊 04/14 11:29
→ banker5566: 而且他是累犯,美日韓台肯定都冷凍 04/14 11:31
噓 lsps40803: 你喜歡你也可以去開個低道德標準的聯盟阿 04/14 11:33
→ lsps40803: 靠人氣吃飯本來就會考量到大眾的想法 04/14 11:33
噓 BHrabal: 譁眾取寵 MLB先發球員不是公眾人物怎麼樣才是?享受名氣 04/14 11:34
→ BHrabal: 帶來的好處就要承擔公眾檢視 不可能吃自助餐的 04/14 11:34
噓 darvipon: 犧牲一個選手換來一個不酒駕的聯盟 值得阿 04/14 11:35
噓 marketingptt: 笑死,法律是規定道德的最低標準,酒駕在韓國是刑法 04/14 12:10
→ marketingptt: ,都已經突破道德的界線了還在扯道德 04/14 12:10
推 mike13112: 邏輯是對的,但職業球員重點是商業價值,他的形象糟糕 04/14 12:48
→ mike13112: 到不管多會打球也沒有商業價值,那球團也沒有理由簽他 04/14 12:48
→ mike13112: 就算只用職員的標準看,對公司沒有商業價值的職員,失 04/14 12:49
→ mike13112: 業也是正常不過的事情 04/1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