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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希望聯盟能授予球場警察更高的公權力 這種人能直接警察上銬押出去最好 不必再好聲好氣請他出去 因為,除了公然侮辱現行犯以外 他的叫囂,幾乎已經足以構成「讓球員感到恐懼」的恐嚇罪 從拿莫這種超嗨咖都緊張兮兮就能看出來 恐嚇是公訴罪,不用有人提告 犯行當下執法人員就能處理 今天現場對他好聲好氣 下次就會出現更垃圾的賭鬼喊更垃圾的話 年輕球員們被嚇一下每個心情都受影響 直接達成他們影響比賽結果的目的 跳進場裸奔的,警察都能押出去 這種對比賽的影響,難道不如裸奔? 賭鬼可以都去死一死嗎? ※ 引述《cc03233 (MITSUYA)》之銘言: : 球團聲明 : 針對今晚有觀眾在洲際棒球場公開污衊味全龍打假球,球團嚴正聲明: : 此觀眾行為已嚴重傷害球員、球隊及支持味全龍的所有球迷,球團絕不姑息,將與中職 : 盟一併提告,並永久禁止該球迷入場。 : https://tinyurl.com/yvyavzhd : 味全也要出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2.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53835443.A.21F.html
WongTakashi: 聯盟叫警察上銬 警察搞不好還會拒絕呢wwwww05/29 22:45
※ 編輯: jeyun (49.216.222.194 臺灣), 05/29/2022 22:46:47
acergame5: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先了解一下有沒有構成使用戒具要05/29 22:47
acergame5: 件05/29 22:47
BHEYES: 想了解您的公民老師...05/29 22:49
acergame5: 而且警察職權不是聯盟授予的 聯盟沒這麼偉大05/29 22:50
zu00405479: 不可能上銬啦 憑甚麼?法源依據呢?只能請出去啦05/29 22:50
joha008: 你的公民老師哭暈在廁所05/29 22:51
※ 編輯: jeyun (49.216.222.194 臺灣), 05/29/2022 22:51:36
Notif520: 上銬 憑哪一條法 恐嚇? 有那麼容易就恐嚇的話早就銬走 05/29 22:51
WeAntiTVBS: 不可能 05/29 22:51
Notif520: 了 05/29 22:51
KEVIN081691: 別無限上綱警察的權力好嗎 05/29 22:52
joha008: 而且恐嚇罪根本不成立 要不要先去翻恐嚇罪成立要件 05/29 22:52
dusted: 你可能要釐清一下聯盟有什麼公權力 05/29 22:52
chan324: 唯恐天下不亂是吧 05/29 22:55
dk971355: 法條沒有允許的警察不能做啦 05/29 22:55
simon3458: 警察只能夠使用相關法條來做管理,不是想銬就銬 05/29 22:55
kobebryant08: 要回到警察國家? 05/29 22:56
a48119205: 我法盲問個 像這種個案聯盟可以像酒駕這樣 直接公布姓 05/29 22:56
a48119205: 名照片給大家知道嗎? 05/29 22:56
c2578910: 沒修法就不行 05/29 22:56
c2578910: 酒駕那個是地方政府有修一些規則之類的 05/29 22:57
Notif520: 樓上 基本上不能 但給球團內部應該還是可以 畢竟要認臉 05/29 22:57
Notif520: 防範進場 05/29 22:57
ultratimes: 公訴罪是啥東西?你知道沒有這個名詞嗎? 05/29 22:57
hotrain13: 這個最好警察可以直接上銬啦 05/29 22:57
littleme1125: 職棒聯盟是啥公家機關可以給警察公權力? 05/29 22:58
Sheng98: 這無法上銬吧? 有先出手傷害人了嗎? 05/29 22:59
ultratimes: 恐嚇罪成不成立那是法官的事,警察先用恐嚇罪處理 05/29 22:59
ultratimes: 應該是可行的吧? 05/29 22:59
zangif: 那個 平常鄉民不是都不相信法院嗎?怎麼現在碰到事情又找 05/29 23:00
nunu831: 值得譴責,但恐嚇的構成要件真的是建議去看一下 ,不要無 05/29 23:00
nunu831: 限上綱 05/29 23:00
zangif: 法院啊?不是請鬼拿藥單嗎 05/29 23:00
CasinoRoyale: 公訴與非告訴乃論是不一樣的概念耶 05/29 23:00
liweihau: 聯盟沒辦法賦予警察這個權限啊 05/29 23:00
oceanman0704: 你484自以為懂法律阿 05/29 23:01
tony900735: 阿肥問個喔,聯盟已經驅逐出場,而他不肯的話,是否 05/29 23:02
tony900735: 能請警察以刑法侵入住宅去辦? 05/29 23:02
c2578910: 不行吧? 感覺是用契約不成立之類的? 我也法盲亂猜 05/29 23:02
tony900735: (球場是由管理單位擁有的建築物) 05/29 23:02
acergame5: 頂多算消費糾紛吧 球場不是住宅好嗎 05/29 23:03
WongTakashi: 球場算是公共場所 不是私人場域 05/29 23:03
NODINO: 就是有這種完全不懂法的人才會整天質疑法院阿== 05/29 23:03
hdotistyle: 公民老師哭了 05/29 23:03
jason40311: 可憐法律知識 05/29 23:04
zangif: 法院都恐龍欸 不要找法院啦 民氣可用 鄉民舉行群眾公審最 05/29 23:05
zangif: 接地氣了 05/29 23:05
ultratimes: 有公訴 但沒有公訴罪這種東西 05/29 23:05
kevinhong314: 公訴跟非告訴乃論罪是不同的東西,但很常被搞混在 05/29 23:06
kevinhong314: 一起 05/29 23:06
eunhailoveu: 如果球員這樣會感到恐懼的話 也是滿特別的 05/29 23:06
ultratimes: 公然侮辱讓檢察官起訴就不是公訴嗎? 05/29 23:06
fman: 公權力不會是聯盟給的啦,光這一點就知道你沒搞懂狀況 05/29 23:07
ting445: 法盲跑出來囉....這樣怎麼上銬 05/29 23:08
polarization: 哇塞 真的有人完全不在意公民權耶 只要你不認可的 05/29 23:08
polarization: 行為一律上銬帶走就是了吧 05/29 23:08
L640304: 一看就是對法律一無所知的言論 05/29 23:09
haver: 這是極權國家才有的 讓法律去制裁 別亂給公權力 05/29 23:09
saki01: 唸書啦 05/29 23:11
damen0808: 依哪條法律上銬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耶 05/29 23:12
carson1997: 警察沒這個權力啦 倒是可以花錢請保安人員 05/29 23:19
WEi87940: 別笑死人了 05/29 23:20
food36: 法盲就安靜看球啦 不要發表一堆高見 05/29 23:28
terry1043: 這裡不是中國 05/29 23:32
terry1043: 再不爽還是法制 05/29 23:33
Airphant: 你想變成民進黨在野時常常在靠腰的警察國家喔? 05/29 23:34
muscatsss: 如果你說能搬出虎頭鍘我還會給推 05/29 23:44
tony900735: 租借出去的球場不可能算任何人都能出入的公共場所吧.. 05/29 23:49
tony900735: . 05/29 23:49
pcfox: 你知道你在公三小嗎?去多讀一點書啦 05/30 00:02
qwas0413: 好啦全部改唯一死刑好不好 05/30 00:21
Godofthebutt: 笑死法盲嗨嗨 05/30 00:50
maplain: 同學,讀書,好嗎? 05/30 01:03
hom1979: 你來當署長好了 05/30 01:48
Jeff1987: 天哪,台灣要變成共產國家了嗎?意見不合想銬都有歪理 05/30 02:44
kenny719: 聯盟授予警察公權力??????????????? 05/30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