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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經認證過了 施建新真的沒有打假球 可以去看判決書 很長 簡單來說 施建新出錢買球隊 但錢不夠 找來其他人一起買 其中有假球人員 但涉賭的證人都說施建新對假球案不知情 教練說施建新來球場時都叫球員要認真打 領隊說施建新沒有參與球隊運作,只會鼓勵球員 如果球員表現不好會訓話 證人即同案被告林秉文於 (1)97年10月15日調查局 詢問時證稱:「(施建新是否知悉你前述教唆雷霸龍等球員 在上述比賽中打放水球?)他不知道」 後來事情爆發 施建新PO了這篇 https://www.ptt.cc/bbs/NCCU98_LawLt/M.1216871483.A.8A9.html 洪瑞河(前兄弟象領隊) 也說施建新去找過他 問說球員涉及假球該如何處理 洪瑞河就說: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於原審審理時證稱:在北京奧運期間,曾與施建新在飯店咖啡廳 見面,記得施建新詢問如果球員有狀況應如何處理,我記得我是告訴施建新要儘快處理, 有問題的選手就要放出去,不記得有說「循序漸進」,一般聯盟所謂的處理,一種是開除 ,一種是以A、B兩種不同格式把球員釋出(即一種係戰力外 釋出,另一種為問題球員釋出),看有沒有球團要,有問題 的話,各球團再彼此聯絡,這是聯盟的默契各隊也是如此處 理,打假球、個人品行的問題,私底下大家會通電話,有問 題的話才會這樣,用這種方式處理是為了整個聯盟,以往沒 有直接送檢調偵辦,所以用「釋出」方式,叫大家不要選他 ,等於封殺,兄弟象以往即以此方式處理蔡豐安、莊宏亮, 陳元甲(打假球球員)也說: 施建新有到球場集合球員訓話,那場球對兄弟, 施建新說他很不喜歡兄弟隊,希望贏球,罵我們一定要鸁球, 可能之前一直輸兄弟,為什麼都打不贏,也算是激勵, 也算是訓話,施建新沒有談過放水球…… ……張宏暉在比賽的前一天晚上到我飯店房間, 跟我說希望我明天可以幫忙,他所謂的可以幫忙是指 希望我可以漏球的就漏,重要時刻不要去打,站著被三振, 張宏暉當時是我們的領隊,他當時是說希望我們可以配合公司 周思齊(球員,無打假球): 領隊張宏暉把我帶到嘉義某汽車旅館見林秉文, 林秉文表示他買下球隊,目的就是要打放水球, 要我在次日對統一獅的比賽時打放水球, 否則將把我交易到他隊,我當場拒絕, 林秉文隨即表示要我回去休息,事後, 領隊張宏暉透過球隊管理劉連輝通知我休假5天 林秉文(出資者之一,假球首腦): 當時施建新、郭德志不曉得我在運作打放水球,所以在施建新、郭德志面前, 我是正面的,因為我一直釋出善意,施建新缺錢用,我就借給他, 張宏暉(領隊): 施建新因為一直很關注球隊,當時球隊的狀況不是很穩定, 當時施建新在網路上成立一個論壇回應網路鄉民,他收到鄉 民的檢舉,他告訴我要去處理是不是有人運作打假球,做相 關對應措施,我向他報告時,他說他也有接到鄉民檢舉類似 的狀況,他叫我去查 李安熙(教練): 施建新曾經到球場去關心,集合球員說話, 就是一般老闆對球員的談話,是激勵球員, 要我們贏這場球、一定要好好打等類似的話, 球隊戰況不好的時候,在集合球員訓話時, 會比較激動,是激勵球員要認真盡力去打球 陳旻聖(施建新妻舅): 施建新曾經請我調查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有無打假 球,因為他不相信他身邊的人,我有透過自己的管道調查, 包括MSN或與球員的私下會談去了解有無打假球,我調查之 後,覺得球員給我的訊息很雜亂,我沒有辦法去相信任何一 個球員,因為我沒有檢調單位的工具、能力,去調查他們所 說是不是真的,所以我選擇把我調查出來的事情跟想法與施 建新討論,甚至我請他不要再涉入整個職棒圈,畢竟職棒圈 不是他賴以維生的事業,施建新和我討論米迪亞球員疑似打 假球之事,就在97年4月間週日某場在天母球場的比賽,有 球迷告訴我,有三個穿著兄弟象球衣的人站在看台,以手機 通話描述比賽的得失分狀況,最重要的一句話是:再三分就 夠了,我知道這個情況之後,馬上告訴施建新,施建新告訴 天母球場的聯盟安全組請他們報警,而我當時坐在那三位嫌 疑犯的附近,直到警方來將他們帶走我才離開 以下節錄判決書: 從證人即同案被告林秉文之證詞,可知被告施建新、郭德志 縱曾對證人即同案被告林秉文操控打假球之事有所懷疑,然 並不知悉且未參與,且被告施建新為求阻止打假球情事亦急 於籌錢買回股份之情,尚難謂其知悉或有何放任或默許「暴 龍隊」打假球等情,已如前述,且依(1)證人即暴龍隊球員 潘忠孝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見過施建新兩次,一次是球隊 成立時喝春酒那次,有人說他是老闆,還有一次是在天母球 場賽前,他說一定要贏,但那場球賽我們打輸,他把全部的 人集合訓話,還有喊要贏球、要好好打球的精神口號,當時 他很兇,他說那場要贏、每場都要贏,我覺得他是很兇的老 闆,我覺得他是講真的,我印象中施建新來球場兩次而已, 都是罵人,罵一定要贏、戰績那麼差、一定要拿出好成績等 等,林家慶來找我時,有說不要理施建新,他是掛牌的(見 原審卷14第74頁反面至第75頁反面、第80頁反面);(2)證 人即暴龍隊球員王傳家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施建新有到球場 一、二次,有說一些勉勵的話,就是加油或是這場一定要贏 ,施建新有一次在新莊球場有集合過球員訓話,當時大家集 合站著,施建新說一些勉勵的話(見原審卷14第138頁); (3)證人即暴龍隊教練李安熙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施建新曾 經到球場去關心,集合球員說話,就是一般老闆對球員的談 話,是激勵球員,要我們贏這場球、一定要好好打等類似的 話,球隊戰況不好的時候,在集合球員訓話時,會比較激動 ,是激勵球員要認真盡力去打球(見原審卷15第13頁、第16 頁正、反面);(4)證人即施建新之妻舅陳旻聖於原審審理 時證稱:施建新曾經請我調查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有無打假 球,因為他不相信他身邊的人,我有透過自己的管道調查, 包括MSN或與球員的私下會談去了解有無打假球,我調查之 後,覺得球員給我的訊息很雜亂,我沒有辦法去相信任何一 個球員,因為我沒有檢調單位的工具、能力,去調查他們所 說是不是真的,所以我選擇把我調查出來的事情跟想法與施 建新討論,甚至我請他不要再涉入整個職棒圈,畢竟職棒圈 不是他賴以維生的事業,施建新和我討論米迪亞球員疑似打 假球之事,就在97年4月間週日某場在天母球場的比賽,有 球迷告訴我,有三個穿著兄弟象球衣的人站在看台,以手機 通話描述比賽的得失分狀況,最重要的一句話是:再三分就 夠了,我知道這個情況之後,馬上告訴施建新,施建新告訴 天母球場的聯盟安全組請他們報警,而我當時坐在那三位嫌 疑犯的附近,直到警方來將他們帶走我才離開(見原審卷14 第142頁反面至第143頁);(5)證人即暴龍隊總經理曾建銘 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知道施建新有到球場集合球員訓話的 事,因為我都在場,第一次在新莊球場,他像瘋子一樣把球 員臭罵一頓,後來我建議他,下次帶紅包來給球員就好,不 要罵球員,所以第二次他來,還是在新莊球場,當天球隊贏 球,我幫他準備紅包,他發給表現好的球員,第三次來的時 候,在天母球場,好像有什麼狀況,我不記得是不是報警, 後來他又把球員臭罵一頓,第四次是在新莊球場開記者會的 時候,開完記者會他有鼓勵一下球員,講的比較溫和,關於 施建新找人調查球隊打假球的事,我覺得施建新一開始也不 是很信任我,雖然我是他找來的,但是他不太信任我,所以 他找很多偵查員幫他調查,透過他的方式查,我知道施建新 在天母球場報警抓人的事,當天是施建新請我報警的,當天 他帶幾個朋友進來,然後就叫我趕快通報,左外野方向有狀 況,也叫我聯絡緯來電視要TAKE那個方向,我也有通知緯來 針對左外野方向捕捉鏡頭,但沒有告訴緯來是什麼目的,只 說警察來的時候,請他們協助照,緯來很有經驗,應該知道 什麼目的,當天士林分局到了很多人,警方在辦案過程中沒 有讓我參與,他們後來跟我說帶走兩個還是三個,在詢問完 畢後,覺得他們不是就放走他們,對這樣的結果我們覺得比 較無奈,因為我們沒有參與過程,後來我回報給施建新,他 很生氣,換我被臭罵一頓,就是很不高興說怎麼會這樣,他 對那個狀況很不舒服,認為警方為什麼沒有讓我們參與,輕 易把我們認為的嫌犯放走(見原審卷15第23頁至第24頁); (6)證人即暴龍隊副總經理、領隊包澄治於原審審理時證稱 :有一天貝力自責分只有一分,後來有換陳家鴻上去投,其 實貝力當天表現正常,而且他口頭上說不願意打假球,我認 為當天那場他沒有打假球,第五局時,施建新打電話到管理 室給曾建銘,曾建銘再打電話到球員休息室換球員,他說有 失誤表現不好的都換下來,換下來的我印象中有胡仁偉、貝 力、王傳家,王傳家是元老球員,被換下來大家反彈很大, 再加上曾建銘給總教練的指示,說這場球一定要贏不能輸, 這是不是施建新的指示,我不知道,王傳家有一個漏接,但 是也有一個打點,加上球員對施建新的印象不好,大家有點 情緒反應,他要贏球,球員偏要輸,才會變成那場球好像打 假球(見原審卷17第81頁);(7)證人即暴龍隊領隊張宏暉 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施建新沒有實際處理球隊的調度、球員 的運作,他只是站在鼓勵的立場,如果球員表現不佳,他會 去球場訓話,我有跟施建新提到米迪亞有傳聞球員運作,施 建新有請我處理,而施建新曾經告訴我有接到有人反應林家 慶可能有問題,也有請我處理,施建新是接到檢舉,說林家 慶在休假時帶球員到不適宜的場所,施建新想做預防的處理 ,就是要防止球員跟不適當的人見面,防止球員做出跟他平 常表現不相符的行為,也包括打假球(見原審卷16第7頁至 第8頁反面);(8)證人即暴龍隊球員陳元甲於原審審理時證 稱:施建新有到球場集合球員訓話,那場球對兄弟,施建新 說他很不喜歡兄弟隊,希望贏球,罵我們一定要鸁球,可能 之前一直輸兄弟,為什麼都打不贏,也算是激勵,也算是訓 話,郭德志在球場沒有負責什麼事情,也沒有找我打放水球 過;施建新沒有談過放水球(見原審卷15第136頁正、反面 、原審卷5第77頁反面)等語,均可知被告施建新對球隊能 否得勝非常在意,曾至球場向球員訓話,要求積極求勝,且 曾因球隊表現不佳而在訓話時有情緒激烈之表現,並在聽聞 疑似球員打放水球之消息後,即委請他人加以調查並報警處 理,苟其知悉「暴龍隊」有打假球情事,並有放任或默許之 意,自不可能於球員出賽時前往球場訓話要求球員務必贏球 ,並在現場發覺有狀況後,隨即報警處理,是依此等證人之 證詞,益徵被告施建新並無何知悉「暴龍隊」打假球後予以 放任或默許情事。 ;(3)證人即兄弟象領隊洪瑞河於原 審審理時證稱:在北京奧運期間,曾與施建新在飯店咖啡廳 見面,記得施建新詢問如果球員有狀況應如何處理,我記得 我是告訴施建新要儘快處理,有問題的選手就要放出去,不 記得有說「循序漸進」,一般聯盟所謂的處理,一種是開除 ,一種是以A、B兩種不同格式把球員釋出(即一種係戰力外 釋出,另一種為問題球員釋出),看有沒有球團要,有問題 的話,各球團再彼此聯絡,這是聯盟的默契各隊也是如此處 理,打假球、個人品行的問題,私底下大家會通電話,有問 題的話才會這樣,用這種方式處理是為了整個聯盟,以往沒 有直接送檢調偵辦,所以用「釋出」方式,叫大家不要選他 ,等於封殺,兄弟象以往即以此方式處理蔡豐安、莊宏亮, 施建新確曾請我幫忙詢問李居明、林百亨、王光輝是否願意 到暴龍隊擔任總教練,施建新在北京時,有提到問題球員的 名字,但我已不復記憶等語(見原審卷15第178頁至第180 頁);(4)證人即聯盟秘書長李文彬於原審審理時證稱:在 北京奧運期間,洪瑞河與施建新在飯店咖啡廳見面,記得施 建新詢問如果球員有狀況應如何處理,洪瑞河依個人處理之 經驗告知要循序漸進,依聯盟之方式釋出球員,當時提到「 陳建輔」的姓名,故事後暴龍隊釋出陳建輔後,雖係以戰力 外釋出,但我知道「陳建輔」是在北京時施建新提出之名單 ,故告知其他球隊該員是有問題的球員,後來陳建輔家長找 曾建銘理論,球團想撤回,我也告知此球員有問題,不同意 撤回,一般聯盟所謂的球團處理時,可能會顧忌球員背後勢 力,聯盟要思考是否有辦法可以保障球團相關處理人員安全 ,一般的保障安全是藉由公權力維護,球員的狀況提出後, 聯盟聯絡公權力單位,並且藉由聯盟安全組通報及安全的加 強,並宣導球員碰到狀況時,可以聯絡聯盟安全組或球團, 球員背後有無勢力,我們無法了解確認,如球員個人有問題 ,或有外在的影響對球員造成威脅,如有向聯盟提出,我們 會在第一時間向檢調單位提出,安全組的作法,針對球員如 有違反規範時,會通知所屬球隊,但不是列出名單告訴各球 隊,否則對球員不公平,米迪亞部分,我們親自找過施建新 ,提出告知、提醒,聯盟沒有公權力,沒有辦法查證,對於 球員的違規行為,不能直接列入名單處理,而是通知所屬球 隊處理,97年8月27日球團總經理曾建銘說接到情資不能指 派相關球員上場,曾建銘打電話說,他們在那一場會有一些 球員的調整,不讓某些球員上場,他會跟球隊說是聯盟這邊 有情資,領隊可能會打電話來問,請聯盟配合,後來包澄治 果真有打電話來問,我們就說有這方面的情資,曾建銘來電 轉達說高層指示,但沒有說高層是誰,但曾建銘是總經理, 他指的高層應該是施建新(見原審卷15第82頁、第83頁反面 、第87頁、原審卷18第10頁至第11頁)等語,再參以被告施 建新於原審審理時亦供稱:因涉案球員之證據不明顯,又無 司法調查權,故以戰力外釋出,但陳建輔之家長到隊上抗議 ,因球團拿不出確實證據,為恐發生糾紛,故在釋出陳建輔 後又撤回,但李文彬秘書長告知此員為問題球員,雖以戰力 外釋出,但仍不得撤回(見原審卷17第128頁)等語,核與 前揭證人李文彬之證詞相符,可信非虛。是依此部分證人所 述,足知被告施建新在查覺球隊有問題時,隨即詢問有帶領 球隊經驗之洪瑞河,並接納洪瑞河之建議,採聯盟方式釋出 球員,可證其在發現有打假球現象後,並無不立即處理情事 ,否則要無請教證人洪瑞河,進而釋出陳建輔之必要,故被 告施建新縱因自認蒐證困難,而未直接請求司法機關偵辦, 亦難謂其在發現球隊有疑似打假球情事時,未立即處理。是 此部分實難以「球隊中一有疑似打放水球之情事,即必須立 即處理」之標準,指被告施建新與承其命行事之被告郭德志 涉有背信犯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54706877.A.633.html ※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0:53:31
AisinGioro: 所以是他引狼入室? 06/09 00:52
Sunming: 這樣看起來他很白欸 還跑去湊錢想買回股份 06/09 00:53
VVizZ: 棒球版欠他一個道歉 06/09 00:54
horse312: 這種事情真滴煩,我到現在都還google得到我高中抽菸被記 06/09 00:54
horse312: 過的記過單電子檔 06/09 00:54
zxc906383: 那他還蠻可憐的 被誤會10幾年了QQ 06/09 00:55
※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02:32
Y1999: 感謝懶人包 06/09 00:56
lym0715: 這個被告聿文是台鋼情蒐的聿文嗎? 06/09 00:57
NoPush: 我也記得早說他沒有了,但每次棒球板出來都是說他黑的 06/09 00:57
Illenium: 原來他真的是白的… 06/09 00:57
WiLLSTW: 畢竟新聞都寫從資方打假球 他又是大家所知的老闆 會被誤 06/09 00:58
WiLLSTW: 會不意外 06/09 00:58
applehpsh: 這個看起來他根本是被害者 06/09 00:59
same60710: 因為如果從這個說法來看 他是名義上的老闆 但是米迪亞 06/09 00:59
same60710: 出錢的"金主"有很多個 所以實際上有很多人都是這支球隊 06/09 01:00
same60710: 的資方 說是球隊資方帶頭打假球也不能說錯 06/09 01:00
jerrystarks: 法院的判決結果會比PTT大大爆料可信嗎? 06/09 01:01
sillyxsilly: 不是有什麼學歷 年紀 國籍 問題 06/09 01:02
frank901212: 所以他真的是白的嗎? 06/09 01:03
sillyxsilly: 出資買球隊 哪來這些有的沒的 06/09 01:04
flowerabby01: 既然法院都判了 那真的對不起,辛苦你了,以後有 06/09 01:05
flowerabby01: 人再說我會幫忙糾正的 06/09 01:05
flowerabby01: 我一直以來印象也是停留在他有涉入,原來法院有判 06/09 01:05
flowerabby01: 過了 06/09 01:05
mm91211: 原來他是白的.... 06/09 01:06
mm91211: 真的慘 06/09 01:06
knight714: 法院有比PTT懂棒球嗎==? 06/09 01:06
※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09:05
leepohom: 那這樣真的慘 被搞 06/09 01:07
abc1234586: 衰到有剩 06/09 01:09
※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11:12
mm91211: 看這篇,感覺他也很積極在處理 06/09 01:09
nidu12: 挖靠 要還他一個公道= = 06/09 01:09
qqstory: 曹錦輝法院也判無罪 06/09 01:10
nealchen: 他真的慘 06/09 01:10
ruby02162000: 這樣看起來他根本受害者耶 06/09 01:10
Y1999: 這只是無法證明他有直接參與假球,但他帶來的資金有問題沒 06/09 01:11
abc1234586: 不只要承受球隊狀況 還要承受被球隊害的球迷 變總坦 06/09 01:11
Y1999: 錯 06/09 01:11
brazil: 諷刺的是台灣棒球差點毀了 林秉文只有被判兩年易科罰金73 06/09 01:11
Y1999: 所以可以說球隊跟公司打假球,但不能說他個人參與假球 06/09 01:11
※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12:19
fuyu1112: 看這篇才知道原來他有試著要處理 06/09 01:11
mm91211: 你有認真看他下面內文嗎 06/09 01:11
nashQ: 這種只能信法院了吧 如果為真 真的衰小 06/09 01:12
mscmobitai: 感覺就是他ㄧ直覺的怪怪的 但被騙很慘 06/09 01:12
mm91211: 他也算受害者 06/09 01:12
nealchen: 看了覺得洪老的處理方式真爛 06/09 01:12
alex2426chen: 那個年代處理都很消極 尤其不知道何時會爆炸 過一 06/09 01:13
alex2426chen: 天算一天 真的發生了再說 06/09 01:13
sillyxsilly: 網路上當年的報導,他買球隊的時候26.7歲,然後說自 06/09 01:13
sillyxsilly: 己35歲,還有說自己台大電機有的沒的 06/09 01:13
david1988: 事實證明小新是白的,謝佳賢是黑的,當年所有人都被騙了 06/09 01:14
Y1999: 身為前蛇迷,覺得他有多坦承多受害不可能,最多就是以後不 06/09 01:14
Y1999: 會說他參與假球,是他帶來的金主打假球 06/09 01:14
Y1999: 從最開始的LOGO爆抄襲,學經歷有問題,他接手就是一連串混 06/09 01:15
Y1999: 亂 06/09 01:15
bowen5566: 好 沒教唆打假球 說他引狼入室總可以吧 06/09 01:16
locdan: 我記得剛買球隊的時候,有一堆報導他喜歡棒球的文章 06/09 01:16
mm91211: 但他也報警,也有要處理這事 06/09 01:17
mm91211: 最大問題就是林秉文 06/09 01:19
mutta: 這樣扼殺一個愛棒球的人 真的很不應該 06/09 01:19
godrong95: 原來他是白的 我也一直誤會了@@ 06/09 01:20
Kevin0608: 林秉文就是在幫彭恰恰喬債務那個 06/09 01:20
mm91211: 他也報警,也尋求幫助,也試著買回股份 06/09 01:20
mm91211: 最大問題就是林秉文判有夠輕 06/09 01:20
Kevin0608: 這種人現在還好好的 06/09 01:21
mm91211: 那個雨刷也好好的,現在還可以選議員 06/09 01:22
mm91211: 唉 06/09 01:22
peterlee97: 棒球版其實幫他翻案好幾次了 但每次都會有菜逼巴跑出 06/09 01:23
peterlee97: 來秀下限== 06/09 01:23
louis82828: 我也記得他是學經歷有問題 但假球這部分是白的 06/09 01:23
peterlee97: 我想知道施現在還是個公司老闆嗎? 不知道有沒有因此 06/09 01:24
peterlee97: 沒了公司之類的 06/09 01:24
locdan: 真的,其他人都好好的 06/09 01:25
PeterHenson: 洪老那種處理方法就很典型老一輩做法 情理法盡量不 06/09 01:26
PeterHenson: 要鬧大 殊不知最後鬧最大的是他自己球隊 06/09 01:26
Archi821: 某樓不要出來亂被告是林秉文不是林聿文 06/09 01:27
knml: 教主這樣說,代表真的是白的 06/09 01:28
eddy12357: 原來他是白的啊 那他學歷爭議那些呢? 06/09 01:31
MrHeat: 洪教主不是不想鬧大 是因為不知道對方有多黑 水有多深 06/09 01:32
MrHeat: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06/09 01:32
highk: 說引狼入室不太好,難不成找金主的時候他就跟你說我要打假 06/09 01:35
highk: 球? 06/09 01:35
mm91211: 洪教主應該也沒想到,會是金主主導,幾乎整隊這麼嚴重 06/09 01:35
mm91211: 推樓上 06/09 01:35
金主 施建新出資4千1百萬元 林秉文出資4千萬元 隋愛森出資4千萬元 陳嘉豪出資9百萬元 總計共1億3千萬元之款項購買「誠泰Cobras(眼鏡蛇)隊」 施建新無罪,其他三個都依詐欺罪被判刑了 ※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46:30
sangoroger: 就算他沒直接參與打假球 這坑他也算挖了一半吧 這什 06/09 01:48
sangoroger: 麼爛公司 爛制度 財力不夠 股東背景也不調查 話說回 06/09 01:48
sangoroger: 來洪瑞河的處理方式也很爛 兩個被罵都不算無辜啦 06/09 01:48
peterlee97: 人家熱愛棒球但無奈屁股不夠 找人合股而已 沒啥錯吧 06/09 01:50
iambiaggi: 你可以不喜歡施 可以說他爛 就是不能說他有參與打假球 06/09 01:51
starchiang: 當時中職......哀 06/09 01:51
iambiaggi: 人家有法院幫忙認證的,一碼歸一碼 06/09 01:52
Kazmier: 所以真的是被棒球版黑掉的 06/09 01:54
sdolphinyo: 當初他自己愛高調的 出事當然第一個也想到他 06/09 02:00
ChrisDavis: 歐美球隊很多都是合資啦,只有亞洲才是獨資而已 06/09 02:02
weelchair: 當時楊阿公有擋,被罵翻 06/09 02:04
ChrisDavis: 歐洲現在還有一支球隊的老闆把記者做成絞肉的 06/09 02:04
CCptt: 棒球維基需要更新 裡面有一些描述不太對 06/09 02:16
nrxadsl: 很有錢的那個林什麼都有他...唉 06/09 02:17
MK47: 感謝懶人包 原來我誤會這麼多年 結果他根本是被害者.... 06/09 02:33
Fuuuck: ptt棒球板沒被法院要求關掉已經很不可思議了 06/09 02:35
hiphop47: 如果是白的也冤枉太多年 06/09 02:40
cinlix: 誤會他了 06/09 02:46
qazxc312: 鄉民看顏色捧人黑人也不是第一次了啦 06/09 02:47
mike13112: 幫高調一下 06/09 02:51
jonnysun: 林秉文真的是 o你0 06/09 02:53
u70098: 不然你以為林秉文為啥有能力幫彭恰恰喬債務 債主憑啥鳥他 06/09 03:09
u70098: 人家當然有份量 06/09 03:09
u70098: 施的問題在於本身過往學經歷就有問題了 還合資買球隊 06/09 03:13
u70098: 聯盟當年審核機制鬆散 以現在的標準 施想買球隊 06/09 03:14
u70098: 聯盟那關就會被擋下來了 06/09 03:14
ericinttu: 沒跟上這串 我也會一直誤會下去 06/09 03:20
roger717: 不過生意合夥人都黑黑的背景,本身的環境背景可能也有些 06/09 03:39
roger717: 複雜 06/09 03:39
YuXun2021: 原來不是他 06/09 03:42
hamy0829: QQ 06/09 04:10
sam9595: 如果真的這麼有心 看到那些網路文章真的會完全心死耶 06/09 04:46
baron7753385: 內文有很多證據表示是清白的 比起其他找不到證據的 06/09 05:08
baron7753385: 白很多啊 06/09 05:08
david85: 靠 那他也太哀了吧 06/09 05:10
eon4: 哈哈 引進有問題的資金 她要負一半責任 雖然法院說不黑 但真 06/09 05:39
eon4: 以為他是白的嗎 鄉民真是天真 06/09 05:39
NowQmmmmmmmm: 就出錢還被黑的概念 06/09 05:42
ericinttu: 它黑或白的 跟它被法院認證沒有做這件事沒有關係 06/09 05:52
Hohenzollern: 當時小新愛出風頭 唬爛他的學經歷 06/09 06:00
Hohenzollern: 中職看買了SBL球隊組米迪亞精靈沒問題 就同意轉賣 06/09 06:03
Hohenzollern: 誠泰Cobras 06/09 06:03
vgil: 我印象中他有來棒球版發文說球員難管 暗示有人打假球 06/09 06:45
WEDBLACK: 當年被莫名其妙釋出默契封殺的人都黑黑的 06/09 06:46
carbee: 最大的被害者... 06/09 06:57
liweihau: 真的是誤會他了QQ 06/09 07:30
a82412: 金主才是鬼 06/09 07:34
ZenSunyata: 被誤會很長一段時間 06/09 07:40
hlsu3a82k7: 到現在才知道... 06/09 07:44
hayato01: @eon4 不是跟你一樣偏激就不天真 06/09 07:44
tweence: 06/09 08:03
catsondbs: 周思齊真男人 06/09 08:10
gaygay5566: 鄉民都馬媒體標題印象派,真的認真看判決書的有幾個 06/09 08:16
gaygay5566: ? 06/09 08:16
A80211ab: 看完真是對他滿滿同情 06/09 08:28
oldfried: 真的誤會他了 當初真的很受傷 06/09 08:34
Lheavens: 紅明顯,米迪亞之前好像還有個九禾龍? 感覺是假球未遂 06/09 08:37
GyroZep: 以前覺得他是白的,後來爆出是資方帶頭打假又不確定,讓 06/09 08:41
GyroZep: 我震驚的是3P賢,當初一堆人說啥海陸多猛多硬頸,結果也 06/09 08:41
GyroZep: 只是假球咖 06/09 08:41
BenShiuan: 原來誤會他了?! 06/09 08:54
hikari22: 感覺跟之前館長三重館很像 06/09 09:03
mrecct: 原來真的是白的 06/09 09:09
KazumiLin: 應該算是小白羊誤入狼圈 被害慘 06/09 09:18
q11010: 哇...看內文不只沒黑 還積極想處理 以前真的誤會他了 06/09 09:25
Puye: 只能說還他清白 他也想做好吧 只是被陰了 06/09 09:32
medama: 施建新也有問題 假造學經歷 引入黑道資金 但與假球無關 06/09 10:06
被告持以行使之菲律賓國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 確與被告實際年籍不符: 被告坦承西元1981年出生,中華大學肄業, 因97年8月4日今週刊第606 期報導被告生於西元1973年, 學歷臺灣大學電機研究所及史丹佛大學電機博士課程, 而遭證人陳建同、巫慶煌質疑 中華大學肄業 吹成台大電機研究所及史丹佛電機博士 聯盟也不知道他背後其他三個金主是林秉文隋愛森陳嘉豪 (其他三個都因為假球案被判刑,只有施建新無罪) 但假球方面確實是法院認證無罪的 施建新沒打假球 ※ 編輯: medama (180.217.40.219 臺灣), 06/09/2022 10:09:53
bio5chris: 我記得他買球隊還有開箱文 06/09 10:20
bio5chris: 真的很高調 06/09 10:20
youdar: 至少法院認為他是白的 那確實不該多說什麼 06/09 10:25
peace1way: 懶人包就是他引進的金主不良,但法院在檢視後沒打假球 06/09 10:28
Nobita: 看完也可以理解中職為何長年都只接受單一企業加盟 06/09 10:42
Nobita: 金主一堆合資 你根本不知道每個人目的 誰居心不良 06/09 10:42
yamahaya: 錯怪小新了 QQ 06/09 10:42
grosjeanyang: 林秉文是澎哥的金主?同一位嗎 06/09 10:51
s13140709: 其實也沒多可憐啊 金主也是他帶來的 沒有好好審查也是 06/09 10:58
s13140709: 問題 06/09 10:58
s13140709: 真要說白的 小曹也沒被起訴啊.. 06/09 10:58
loveboa01: 淋病蚊意外嗎 06/09 11:01
mm91211: 他不是只有沒起訴而白,重點判決書很詳細說明他有在處理 06/09 11:01
mm91211: 這件事 06/09 11:01
mm91211: 也有報警 06/09 11:02
fosil: 這可以拍成電影了!無間道棒球版 06/09 11:14
chenstar1234: 身為蛇迷我臭他十幾年了…在這邊跟他道歉 06/09 11:14
Roset: !!! 06/09 11:28
rakuten91: 別再討論這人了吧,當年被冤枉離開的球員,也不見大家 06/09 11:28
rakuten91: 跟他們道歉.. 06/09 11:28
JoeGibsonJr: 施真的雖小 人生黃金歲月都在證明自己是清白 06/09 11:35
ZHKWB: 金主也不是網路上報名來的,應該都有一定瞭解吧? 06/09 11:36
Archi821: 不用太相信畢竟資料造假米迪亞也是空頭公司 06/09 11:55
n89281: 看起來真的很白 只是身邊太多鬼,辛苦了........ 06/09 11:57
AAaaron: 感謝這篇,才對他的印象改觀..辛苦了 06/09 12:30
j2059731702: 他居然是白的 06/09 13:09
evan19983314: 好慘 06/09 13:33
evan19983314: 想買球隊果然還是要像辜董一樣,屁股夠大夠硬 06/09 13:33
evan19983314: 甩真的鬼 06/09 13:36
Daniel4maste: 唉,十多年 06/09 13:37
wupirn08: 就是澎恰恰那個林秉文 同一位 不要意外 06/09 13:49
reprobate: 小新QQ 06/09 14:02
jean108p: 抱歉QQ真的一直以來都誤會了... 06/09 14:09
AAaaron: 不過找開賭場的當出資者..這也實在太大意了吧.. 06/09 14:12
j20110405: 看起來就一個能力不足的年輕人想學估董、劉董玩棒球 06/09 14:15
w9: 好慘qq 06/09 14:16
j20110405: 結果能力不夠錢也不夠,就出事了 06/09 14:16
Hohenzollern: 2007球季誠泰Cobras本來要賣給九禾龍 因為被發現是 06/09 14:38
Hohenzollern: 簽賭集團 誠泰才決定再玩一年 06/09 14:38
Hohenzollern: 九禾龍的人後來也被地檢署抄了 06/09 14:39
lion3210: 哪個昏君會想把自己國家搞垮? 06/09 14:48
leegogo: 好吧 06/09 14:54
neo19: 推整理 06/09 15:00
coollonger: 當年狂罵他 欠他一個道歉 06/09 15:06
coolboxliu: 對不起,我一直誤會你 06/09 15:13
coolboxliu: 不過也是他引黑金造成那麼大的簽賭事件,他是主因 06/09 15:18
coollonger: 不堪回首的往事 現在真的好太多了 06/09 15:25
coollonger: 三十幾歲 也該成熟了 06/09 15:25
godkillwe: 頂多算引狼入室,識人不清,法院也還清白 06/09 16:56
tony900735: 錯怪他了 06/09 17:33
jingfu046: 有錢又有閒的人讓法院認證自己是清白的,那些被放進AB 06/09 19:02
jingfu046: 名單甚至永不錄用的無辜球員,誰又要幫他們證明清白? 06/09 19:02
jingfu046: 怎麼就沒人跟他們道歉? 06/09 19:02
csylvia: 謝謝原PO整理,原來事件經過是這樣 06/10 18:04
chirssu: 真的誤會他了.. 09/19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