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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LukeSkywaker (路克天醒者)》 之銘言: : 根據規則補述3.26 【野手強行佔據壘包之規定】,野手於壘包上採取守備時,經裁判認 : 定「故意」用手、腳或身體推擠跑者離壘或持球之手觸殺時故意將跑者滑壘之腳提高,企 : 圖將跑者觸殺出局,該觸殺行為視為違規無效行為,將以違反運動精神警告一次,再犯者 : 驅逐出場。 這個規則也是很奇怪,我相信會有這條規則的初衷是不希望守備員的行為影響到跑壘者 但在這裡卻又刻意去強調「故意」的行為,到底有誰會承認他是故意的? 再說連法官經過幾個月的調查,也都不一定能區分嫌犯是否是故意的,還常常會判錯 結果你要小房間的人看幾秒鐘的影片就去判斷他們有沒有故意,當他們會通靈是不是? 況且在這種case中,有沒有故意也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就是守備員的行為影響到跑者了 就像跑者被球打到,捕手手套碰到棒子,我相信他們都不是故意的,但就是影響到對方了 像台灣的車禍,除非你老婆被人家搶走,不然我相信99%的人都會說他不是故意的啦 啊不是故意的,撞到人就不用賠嗎? 天底下有這麼好的生意? 這個規則就是讓裁判們加了很多自由心證進去,而沒有一個統一的準則 那會不會下次換一隊,結果就又換了,這樣要叫所有球迷怎麼接受 我相信會罵的人都還是對聯盟有所期待,希望聯盟規章更完善 如果規則不好可以改,如果裁判有問題可以再教育 但如果聯盟已經看到問題還一直硬拗的話,那這個聯盟就沒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47.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57350663.A.EFA.html
nickme: 煩不煩呀 07/09 15:11
vvnbear: 不寫故意的話會變成球剛好傳到那個位置你一定會擋道才接 07/09 15:13
vvnbear: 得到球的case也要safe,但現實是球的路徑最大吧!07/09 15:13
sam92084: 沒辦法 07/09 15:14
vvnbear: 都有守備員為了接球壓在跑者身上,害跑者沒辦法進壘,也07/09 15:17
vvnbear: 不會判妨礙跑壘啊!07/09 15:17
看昨天林岳平的訪問規則中有多一段 「...該觸殺行為視為違規無效行為,將以違反運動精神警 告一次,再犯者驅逐出場。若野手欲接傳偏之球,不得不進入該位置接球而發生碰觸時, 則視為無可避免之情況,比賽進行中。」 感覺這跟你說的狀況比較像,但如果不再球的路徑中, 裁判還要再去判斷是否故意,是否有些多餘
Anakin: MLB的規則是不管是否故意,只要裁判認定是被推開就是safe07/09 15:23
※ 編輯: stwm04077b (114.47.47.25 臺灣), 07/09/2022 15:29:20
JonBrockman: 小房間壓力大,不怕被砸頭盔?! 07/09 15:35
HOLYXXXX: 測謊機給我搬上來 鬼腳榮一定過不了 07/09 15:37
achilles9132: 沒錯,故不故意根本不是重點 07/09 15:56
ki523898: 就故不故意不是重點了 現在大家在爭論只要有擋就該判saf 07/09 15:58
ki523898: e 根本是聯盟在搞事 有人還在死咬著故意 07/09 15:58
sam92084: 有擋就該safe 那以後野手是不是就不能在跑者前面觸殺了 07/09 16:07
sam92084: 阿規則就說故意阿 沒辦法 07/09 16:08
RandyPerseus: 草創 07/09 18:13
kenike: 說你圓夢就圓夢啦 07/09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