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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亂翻譯.... 先引用官方媒體韓聯社的新聞網址 https://www.yna.co.kr/view/AKR20220921023351007 庭方一審不起訴 目前進入二審階段 檢方提出“強制罪、勒索、特殊暴力”三項罪名 明明沒有性侵,到底全文哪裡翻譯出性侵?? (就算是其他篇新聞用的最重的詞是性羞恥,抑或是性騷) 被害人曾上節目說出的內容大致如下 李某最常幹的就是拿球棒扁人,不然就是韓國校園暴力最傳統的“元山轟炸” (就是桌子放瓶蓋,拿頭去轟炸瓶蓋....) 來台移地訓練期間,恐嚇勒索學弟給他泡麵,學弟不從,直接扁了7個學弟 叫學弟去他房間當傭人幫他打掃 時常叫學弟幫他按摩 為了讓學弟難看,叫學弟在體育館門口學蠟筆小新摸著自己奶頭跳舞唱A歌(這些歌曲之中一定有一堆奶頭等詞彙) 這段也就是新聞比較文雅用詞的“性羞恥”一詞出處 其實這招如果有關注韓國校園霸凌議題,應該知道這是古老傳統老招了.... 另外,目前還在二審階段,媒體用詞要謹慎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4.177.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63824107.A.66E.html
MScorsese: 韓國校園跟球隊就敢這樣 不敢想像軍隊多嚴重 09/22 13:23
HTChima: 記者用谷歌翻譯的吧 09/22 13:24
alpacaHong: 人家已經嚇到改標題了XD 09/22 13:25
jaymechen: 可悲文化 09/22 13:25
suzhou: 性侵這詞指控很大 等一下被選手跨海反告 09/22 13:25
catsondbs: 有病的話 用頭打瓶蓋超痛 09/22 13:30
alinwang: 類似國內的阿魯巴吧. 09/22 13:37
AAaaron: 瓶蓋是酒瓶的瓶蓋還是寶特瓶的瓶蓋? 09/22 13:45
suzhou: 酒瓶 09/22 13:46
motinger: 一審不起訴還是一審無罪? 09/22 13:49
hy654: 不起訴欸 這種80如果當時沒有刻意留下證據 很難告的成吧 09/22 13:51
suzhou: 經過7年後才查案 通常就是證據不足不起訴 09/22 13:54
suzhou: 除非有一刀斃命的證據了... 09/22 13:54
MrHeat: 小新躺著也中槍 09/22 14:57
mstar: 不起訴就不會進二審啦,只能再議 不過韓國刑事規定應不同 09/22 18:44
something320: 為了泡麵= = 09/23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