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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C寬鬆是因為不用真的跑程序 像我們是如果父母一方有國籍 小孩就有(歸化除外) 所以如果你是3代前有中華民國國籍 找到證明就可以打 為什麼? 理論上如果3代前有國籍 照程序走那我先讓第二代拿到國籍後 我就可以拿到國籍 但因為WBC不用真的跑完這個程序 你只要找到三代前的國籍證明 你跟第二代都不用真的取得國籍 你就可以用「依程序能取得國籍」這條代表該國出賽了 這條最主要用意是某些國家不認雙重國籍 為了讓選手不需要真的放棄現在國籍就能打所設的 不過這邊我有個疑問 如果是五代前這種 可能第四代第三代都已經過世了還有沒有辦法「 依程序取得國籍」就不確定 (過世的人可以死後拿到國籍嗎?) 至於灣生後代 因為他只能用「父母其中之一在台灣出生」這條打 但灣生第二代現在也都很老了 第三代以後由於灣生從來都不是中華民國國籍 沒辦法「依程序取得國籍」 所以不能打 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26.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74198484.A.203.html
BBOYstyle10: 肯定不行,法律是給自然人用的01/20 15:09
BBOYstyle10: 死了就不是自然人了01/20 15:10
※ 編輯: FantasyChopi (111.240.126.33 臺灣), 01/20/2023 15:12:30
pubdl: 程序免除只針對選手自身吧,應該不能無限上綱 01/20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