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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討論的前提是 1.假設有2種情境:舊球團有高度意願留下、舊球團想便宜留下或不想留下 2.舊球團都留不住人,被新球團挖角走 一、MLB FA在2個情境下的流程 (一)舊球團有高度意願留下 1.舊球團:先向球員提出一年期的合格報價(聯盟前125名高薪者平均) 2.球員:否決 3.舊球團:再提供更高報價 4.球員:再否決 5.新球團:挖角成功者,放棄首輪選秀籤 (二)舊球團想便宜留下或不想留下 1.舊球團: (1)以低於QO報價 (2)沒動作 2.球員:自行尋找新球團 3.新球團:挖角成功者,什麼都不會損失 CPBL FA (一)舊球團有高度意願留下 1.球員:提FA 2.舊球團:放在60人名單內,球員不知道60人名單 3.舊球團:談高薪 4.球員:否決 5.新球團:支付年薪1.5倍補償金+放棄首輪首秀籤 (二)舊球團想便宜留下或不想留下 1.球員:提FA 2.舊球團:不放在60人名單內 3.舊球團:談低薪或告知釋出 4.球員:自行尋找新球團 5.新球團:支付年薪1.5倍補償金+放棄首輪首秀籤 我看起來CPBL比MLB相較來說,對球員很不利的原因: 1.MLB是舊球團先報價,球員知道自己的身價, 而CPBL球員因為有提FA的時限,一定要先提, 訊息相對球團很不對稱。 2.MLB的新球團只要付出首輪選秀權的代價, 這對於人才濟濟而且養成體系強大的MLB球團而言不是很傷, 而CPBL的新球團要支付龐大金錢和狀元籤, 台灣狀元都是即戰力, 挖角FA的成本太高,對球員投入FA不利。 當然我知道有些人說,球員要先墊墊自己斤兩, 沒有那個價值就不要提FA,否則會落得沒有人要, 原母隊也獲得無砍薪限制權力的下場。 但是在MLB,就算一個球員得不到合格報價(例如2000萬美金), 但只要他有身手,他想去別隊, 別隊也不用付錢、也不用放棄選秀籤。 這樣看來,MLB的QO和FA制度是否仍很值得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30.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81448248.A.991.html ※ 編輯: kim (60.250.30.230 臺灣), 04/14/2023 12:58:39
zxc906383: QO很爛 04/14 12:59
jeng0326: 中職有放棄首輪選秀籤? 04/14 13:00
kim: 樓上 再爛看起來也別中職的FA好吧? 04/14 13:00
zxc906383: 轉隊費是亞洲職棒都這樣搞的呀 04/14 13:01
kim: 二樓 沒有嗎?我看中職FA的三種補償方法 04/14 13:01
zxc906383: 而且中職FA沒拔首輪籤吧 04/14 13:01
kim: 1.年薪250% 2.年薪150%+選秀籤 3.年薪150%+讓一名球員 04/14 13:02
Herb5566: MLB的部分全錯 04/14 13:03
zxc906383: https://i.imgur.com/1DV5RCZ.jpg 04/14 13:06
zxc906383: A級兩種補償 B級一種補償 04/14 13:07
zxc906383: 都沒拔籤啊 04/14 13:07
zxc906383: 你那應該是舊版的 04/14 13:07
BHrabal: 中職工會太弱 04/14 13:10
a89182a89182: mlb都什麼年代了 還有首輪簽的問題嗎 04/14 14:57
Nobita: 中職改過幾次 第一次使用時因細節認定各種爭議最後只補錢 04/14 15:16
Nobita: 現制就上面板友貼圖的A/B級 討論舊制度已經沒意義 04/1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