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mmyCurry: 而且還3Q 性侵未遂 要謝個屁 腦子還好嗎?07/10 19:42
→ xvzzo: thank you07/10 19:42
推 furret: 蹲了一年 去年12月才被尖山聘 怎麼告知07/10 19:42
推 krajicek: 會用鄭昌明當教練的學校........07/10 19:43
推 qwas65166516: 你也知道可能很難一一告知,那當初就不該用家庭因07/10 19:45
→ qwas65166516: 素來處理,讓大家都暴露在危險中07/10 19:45
推 bullace: 謝謝你性侵未遂07/10 19:46
推 Archi821: 哪個企業會去追蹤離職員工現況的?是學校要去調查才合理07/10 19:49
教練團或球員應該知道去向吧
→ qwas65166516: 你當初選擇隱瞞就要負起責任,球團不是一般企業07/10 19:52
※ 編輯: indoman (1.168.150.220 臺灣), 07/10/2023 19:54:12
→ Archi821: 當時的教練團去台剛跟樂天了,而且球隊沒義務追蹤 07/10 20:02
→ qwas65166516: 這處理層級早就不是教練團這階了,跟他們後來去哪 07/10 20:05
→ qwas65166516: 沒關係 07/10 20:05
→ Minihil: 拜託那種只差判決輕重的差別 無罪是不可能的還不撇清? 07/10 20:06
噓 backpackertw: 本來就沒義務,說實在都認錯了,就算他去教女棒也 07/10 20:06
→ backpackertw: 沒差,現實中只有鄉民整天追殺 07/10 20:06
推 funnyrain: 直接放他出去就算了還給他一個任意引退的名號? 07/10 20:12
推 catsondbs: 製圖的人未必知道內情 釋出名單有甚麼打甚麼 07/10 20:20
噓 selenasky: 任意引退和開除的差別,先認清楚好嗎 07/10 20:57
→ WeAntiTVBS: 教育部體育署只要下令終身禁止 他什麼就沒得做了 07/10 21:16
推 airkk: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07/10 22:11
→ airkk: 專任運動教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應予解聘 07/10 22:12
→ airkk: ,且終身不得聘任為專任運動教練: 07/10 22:12
→ airkk: 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 07/10 22:12
→ airkk: 確定 07/10 22:12
推 airkk: 〈性侵害犯罪防制法〉2-1 07/10 22:16
→ airkk: 性侵害犯罪:指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 07/10 22:16
→ airkk: 裁判書: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之強制 07/10 22:16
→ airkk: 性交未遂罪 07/10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