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qstory: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10/27 10:12
→ ioioioaoaoao: 別隊花了時間和金錢培養一個球員 難道不值得? 10/27 10:12
噓 bjqs0827: 600萬是該罵但這是兩件事吧 10/27 10:13
→ mscmobitai: 鋼迷?這遊戲規則又不是突然改的 10/27 10:13
推 uee1025: 過度期好用遙想吳東融 10/27 10:15
噓 hans7192: 這一條從加盟辦法出來就一直在講 10/27 10:16
推 scott29: 之前味全就被削一次了 10/27 10:21
推 hearry: 這種抽象的東西一定討論的沒完沒了 領隊們都同意就好 10/27 10:24
噓 Alano: 球員的簽約金,之前培養的錢跟薪水都不用出嗎 10/27 10:27
→ Alano: 鍵盤教練除了嘴巴厲害之外還有啥? 10/27 10:28
→ hurompton: 和後面經營職棒要虧損的錢相比,這些都是小錢 10/27 10:29
推 a82412: 簽約要養成,你以為是遊戲哦 10/27 10:31
噓 fman: 這數字是新球隊加盟前就知道的,願意加盟就代表接受了,那你 10/27 10:50
→ fman: 所以你也不用替新球隊覺得貴了 10/27 10:50
噓 Chia2323: 那是聯盟規定的關球團屁事喔 10/27 11:07
→ hans7192: 說聯盟規定跟球團無關的 加盟辦法是舊4隊跟聯盟討論定案 10/27 11:13
噓 nopupuhere: 今日第一噓就給你了 廢文滾 10/27 11:16
推 samvii: 味全進來那次就說過了,擴編選秀比起給新球團擴充戰力這名 10/27 11:17
→ samvii: 義,更像是新球團給舊球團拜碼頭給的紅包。 10/27 11:17
推 cobrasakira: 覺得擴編選秀可以讓新球隊放棄一至兩個球隊的選秀權 10/27 11:29
→ hans7192: 人家不讓你放棄阿 味全300萬2次變1次換來近2年選秀保護 10/27 11:30
→ Kevin0906: 感覺似乎該降低一些並提供放棄選項?不過這討論蠻久了 10/27 11:38
→ hans7192: 反正近10年內不會有第七隊啦 以後再說啦 10/27 11:39
→ godie: 為什麼要出之前的薪水?什麼道理? 10/27 11:48
推 zxcc79: 其實應該修改規定讓新球隊選擇要不要挑 不想挑也不行很怪 10/27 11:49
推 saviora: 因為人家身上就是有合約 被交易掉當然要吃人家的薪水 10/27 11:52
→ carwhat: 各方妥協下的產物啊 誰不為自身利益考量 10/27 12:22
→ cano0022: 強迫挑怪怪的,750萬我就是要拿的概念 10/27 14:07
噓 yurian: 中信寧願不要750w好嗎 養可用的球員成本很高的 10/27 17:15
→ yurian: 這就類似日本簽fa的補償選秀一樣 只花錢算是很好了 連第1 10/27 17:17
→ yurian: 9人都不是可用之兵的球隊才真的可悲 10/27 17:17
推 samvii: 可以兩邊講好新球隊挑完人之後原球隊再用750萬買回嗎? 10/27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