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kukg52155: 那以後性交易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判?反正都是為了辦案麻 12/15 17:12
推 suzhou: 不必去查 12/15 17:16
推 tea001: 蛤 只要罰3000喔 我也去賣好了 風險有夠低 12/15 17:22
推 Nobita: 性交易警察玩完了沒付錢 所以也是未遂 12/15 17:23
推 phix: 靠北 果然要懂法 12/15 17:23
→ LoliCar: 法官真他媽扯後腿 12/15 17:27
推 sunset1102: 重點就是在警局要說 是因為警察想買票 一時糊塗高價 12/15 17:30
→ sunset1102: 賣 12/15 17:30
→ sunset1102: 兩個案例就只差在被抓時的說法不一樣而已 12/15 17:30
推 kenny719: 這兩天怎麼這麼多新聞幫警察講話 12/15 17:31
→ cool28051775: 到底是在工蝦米碗糕==? 12/15 17:32
推 jackwelch: 警察之後就說我原價要買,等黃牛開價再約出來面交 12/15 17:32
→ jackwelch: 這樣就比較不會有過度釣魚執法的問題了吧 12/15 17:33
推 loveloser: 不要抓不就沒事了 省時省力 要買的自己去買 12/15 17:42
推 RiceLover: “警察買票目的是辦案,沒有買黃牛票看球賽的真意,廖 12/15 17:50
→ RiceLover: 女雖販賣黃牛票牟利,但僅是「未遂」程度” 12/15 17:50
→ RiceLover: 懂了 以後只賣給門票收藏家 12/15 17:50
推 carwhat: 所以還要找真的要看球的去買嗎 12/15 17:55
→ dbdudsorj: 法官哈哈 12/15 18:25
推 TllDA: 法官就愛自己寫法條 酸民再靠杯立委亂立法 12/15 18:26
推 arm370x: 台灣法院挺詐騙又挺黃牛欸好猛的怎模養的阿 12/15 18:27
推 kenro: 法官亂見解啊,一堆被判裁罰 12/15 18:29
推 purpleboy01: 警察要釣就仔細點 12/15 18:40
推 hackfox: 說個笑話:法官 12/15 19:02
→ KURO1214: 鬼島法律 12/15 19:20
→ KURO1214: 台灣根本就笑話的法律犯罪天堂 12/15 19:20
推 applejone: 所以以前的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真的不是說說而已 12/15 19:27
推 joyfound: 台灣司法正常發揮,一切看法官心情看法官的自由心證 12/15 19:31
推 fatdoghusky: 其實跟幾張票沒關係 就是不同法官對於釣魚定義的不同 12/15 19:32
→ fatdoghusky: 判沒罪的覺得你在釣魚不罰 判有罪的覺得不算釣魚開罰 12/15 19:33
推 ohiyo104: 兩女一罰 12/15 19:36
推 opkl13006: 2女1悲 12/15 19:36
推 hsetaornte: 釣魚的話未遂是穩定見解啦 但定義就不一定了 12/15 20:36
推 Yenfu35: opkl13006的推文很會XDDDD 12/15 20:46
→ airflow: 兩女一悲 XD 12/15 21:02
推 clusis: 法律太細也容易鑽漏洞 12/15 21:08
推 busters0: 不必去查 12/15 21:31
推 metallica007: ee 園區日常 12/15 21:33
推 namie1231: 所謂釣魚是主動的意思吧?若買家(警察)先表達想買原價, 12/15 21:42
→ namie1231: 或賣家直接表名他就是要加價才賣,應該就成立賣黃牛票 12/15 21:42
→ namie1231: ,但如果是警察先主動說我想要加價買才能算釣魚。 12/15 21:42
噓 windsp0419: 釣魚本身就是非法取證了 不罰很正常吧 12/15 22:17
→ windsp0419: 用釣魚實際上就沒有犯罪事實 12/15 22:18
噓 TeEmoMust: 噓 TeEmoMust : 拜託樓上搞清楚釣魚跟陷害教唆的分別 12/16 05:11
→ TeEmoMust: 好嗎… 12/16 05:11
推 takamiku: 法官真棒 都會想辦法幫賺暴利的黃牛脫罪 12/16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