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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韓大戰門票400元賣1200元 警察「釣魚」逮黃牛法官不罰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12月亞洲棒球錦標台韓大戰門票被秒殺,棒球迷一票難求 ,嚴姓男子上網兜售2張400元的門票,被警察用2400元買下,並將嚴男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但法官認為,警員以誘捕偵查方式以求人贓俱獲,不是真的想買票進場看球,因此認定 嚴男賣票行為未遂,依法裁定不罰。 亞錦賽台韓棒球去年12月3日至10日開打,開幕戰備受球迷期待,而且比賽地點選在剛落 成的台北大巨蛋,尤其首日上演經典的「台韓大戰」,預售票門票隨即「秒殺」,網路上 隨即出現「黃牛」高價兜售。 判決指出,嚴姓男子在網路兜售台韓大戰「座位11排19號及20號」門票2張,員警巡邏發 現後,與嚴男取得連繫,員警花了2400元買下2張原票價400元的門票後,認定嚴男販售黃 牛票,依違反,訊後依違反社維法「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送辦,可處3日 以下拘留或18000元以下罰鍰。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員警以俗稱「釣魚」或「誘捕偵查」方式購買門票,意在 辦案,以求人贓俱獲,伺機逮捕,嚴男賣票的行為不能算是真正完成買賣,應僅視為購買 遊樂票券轉售圖利未遂,但社維法並未處罰未遂犯,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60129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6.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09873078.A.F33.html
ForeverChop: 法官站黃牛那邊 真是厲害 03/08 12:45
MoWilliams: 鬼島法官不意外 03/08 12:45
purpleboy01: 看內文沒啥問題 03/08 12:46
hans7192: 現在也不能用這招抓網路援交阿 03/08 12:46
hans7192: 並不是單純這法官的問題好嗎 03/08 12:47
CrossroadMEI: 黃牛跟販毒不一樣 不罰未遂犯啊 是警察傻了用釣魚 03/08 12:48
CrossroadMEI: 的方式抓 03/08 12:48
tigger09cow: 蝦爆,都有主動的犯意了 03/08 12:49
qwamnbfgop21: 黃牛有法官當靠山根本不用怕啊 03/08 12:50
joexnozomi: 沒判錯啊 03/08 12:50
cccmn: 牛牛的勝利 03/08 12:51
CrossroadMEI: 而且我一直覺得棒球卡就可以往上炒 球票卻不行是很 03/08 12:52
CrossroadMEI: 奇怪的邏輯 除非能證明當事人是以非法程式取得票券 03/08 12:52
CrossroadMEI: 不然我認為本來就不該罰 03/08 12:52
bdgnrd0103: 所以要真的去看球真有效? 03/08 12:52
Edison1174: 釣魚執法就是有問題啊 03/08 12:53
esky1019: 太好了,黃牛大勝利 03/08 12:53
CrossroadMEI: 老美那邊炒球票不是行之有年了嗎 03/08 12:53
MikageSayo: 確實是自認為可以依樣畫葫蘆的警察蠢 03/08 12:54
strikeman: 所以這樣一定要有球迷覺得不爽被坑才能跟警察反映抓人 03/08 12:55
Kanojyo: 12樓大推 為何不統一遵循自由市場法則呢? 03/08 12:55
strikeman: 是吧,不然要怎樣才能已遂??? 03/08 12:55
carson1997: 犯罪天堂 03/08 12:56
suzhou: 在台灣連都鼓勵省錢違停了 我們真的很空宏大量的 03/08 12:57
strikeman: 這判決一出,黃牛肯定爽翻天了.... 03/08 12:57
fman: 球票和球卡差那麼多怎麼會拿來比,最大差別就是有時效啊 03/08 12:58
hans7192: 判決可沒說黃牛合法是抓的手法有問題 03/08 12:59
xregion: 主要是黃牛沒讓政府課到稅,不然政府做莊賭博都合法了 03/08 13:01
shark64: 第一次看到拿球員卡來比票券的XDDD 03/08 13:03
shark64: 人家有球員卡還有出價格雜誌,票券要不要也每月出一本 03/08 13:04
yuchun32000: 鬼島法律 03/08 13:04
cooldidi500: 要找線民去買 這警察... 03/08 13:08
cymtrex: 轉賣這回事,覺得要擋的是無盡的機器人掃票,剩下就市場 03/08 13:08
cymtrex: 機制沒啥不可 03/08 13:08
Vram: 釣魚執法不是一直都有,為什麼有時可以有時不行? 03/08 13:08
yangfeng: 來看推文會有幾隻法盲 03/08 13:09
loveloser: 看法官心情阿 03/08 13:09
tue678: 但根本沒法可抓 只能要球迷真的被騙 03/08 13:09
dlcro: 啊就真的沒轉賣成功啊 03/08 13:12
Nalo: 鬼島福利 03/08 13:16
zmack0905: 這樣算釣魚讚讚讚 03/08 13:18
stanley86300: 不管啦 都是恐龍法官的錯 03/08 13:21
roger840410: “買”黃牛票又不犯法,找個第三人去買然後讓他去報 03/08 13:25
roger840410: 警就好了啊 03/08 13:25
nothing188: 垃圾法官 03/08 13:29
KingCherry: 警察得多讀書 03/08 13:38
arkman: 所以警察要怎麼做才能抓到黃牛,而且不會冤枉一般轉售票券 03/08 13:40
arkman: 的民眾?警方沒教? 03/08 13:40
tue678: 所以以後抓黃牛 只能靠球迷 警察根本不能去買票 是要問法 03/08 13:48
tue678: 官要怎麼才能認定這是黃牛 03/08 13:48
rick770423: 有行為就要罰了還在完成交易才罰XDDDDDDD 03/08 13:51
ggsize123: 釣魚執法本來就不能 但可以安排線民去買 然後蹲點抓人 03/08 13:52
arkman: 就算不是警察去買,而是找線民、親朋、路人...去買,也是 03/08 13:53
arkman: 釣魚吧?只是換了魚餌而已。 03/08 13:53
percy90723: 笑死球員卡的價格 不就是市場決定 有人炒起來價格 03/08 13:56
percy90723: 就起來了 跟出不出雜誌有什麼問題 03/08 13:56
arkman: 東京奧運時,有特別立法要抓黃牛,那時候很想看他們怎麼抓 03/08 13:58
arkman: ,可惜後來因為疫情,門票沒人搶。 03/08 13:58
asmallshrimp: 抓這個幹嘛?抓不成還要被酸民酸 03/08 14:00
anomic24: 未看先猜一定有推文不看新聞內容而只會講恐龍法官 03/08 14:08
nosense: 房子花四百萬買再賣1200就不會有事 03/08 14:09
WeAntiTVBS: 所以警方才會要求立院提案修法 只要有賣+上架行為被抓 03/08 14:16
WeAntiTVBS: 到就可以判刑 這樣才能抓黃牛 03/08 14:16
roger840410: 本人於台灣某角落不慎遺失了1200元現金,若有幸拾獲 03/08 14:18
roger840410: ,請您不吝歸還。本人深表感激,並給予重謝。 謝禮 03/08 14:18
roger840410: :XX門票一張 03/08 14:18
WesleyDoge: 叫立委去修法啊 動不動就要扯法官亂判 有點基本的概 03/08 14:29
WesleyDoge: 念好嗎 03/08 14:29
granturismo: 所以警察的2400拿得回來嗎 03/08 14:48
stifling: 鬼島鄉民不意外,不管對不對合不合法先罵就對了 03/08 15:04
f99999993: 法官有料 03/08 15:14
MARTINA3016: 吃屎的腦子 03/08 15:47
Alllllogo: 哇 03/08 17:58
woajw: 智障法官 03/08 18:16
meloman: 唉 03/08 18:41
arkman: 所以到底要怎樣做才能抓黃牛?沒有專家出來教一下? 03/08 21:04
ctylockin: 啊就沒有罰未遂犯,樓上一堆跳針是怎麼?要罰到全部黃 03/09 00:55
ctylockin: 牛就去鼓勵你們區域立委修法,修法成未遂犯也要罰。 03/09 00:55
ctylockin: 樓上一堆講法官智障的自己去看一下法條就好 看到底是 03/09 00:56
ctylockin: 誰有問題。 03/09 00:56
richshaker: 不是警察傻 是當時上面交辦要做點什麼應付民怨 只好搞 03/09 10:03
richshaker: 這些 他們也知道釣魚到最後是沒用的 03/0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