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本也是覺得 已經被主審認定故意 而判定壞球一顆 不算觸身 結果被小房間改判很奇怪 但後來換個角度想 以前那些主審判觸身 被挑戰改判的 不也是 "主審認定"不是故意 才會判觸身球 才會被挑戰 進而被小房間改判 怎麼就沒這麼大爭議 那是不是可以反推 主審認定有沒有故意被觸身 本來就是可以改判的事項? 還是要分主審 1.認定故意→不算觸身,不能改 2.認定非故意→算觸身,不能改 3.沒特別認定是不是故意→算觸身,但可以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28.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26584975.A.42D.html ※ 編輯: Aeolusfly (36.238.128.55 臺灣), 09/17/2024 22:56:48
KarlMarx: 你搞那麼複雜幹嘛?去年中修改規則之後就可以挑戰觸身球 09/17 22:57
KarlMarx: 了阿,分那麼多情況沒必要。 09/17 22:58
Nobita: 這就之前正面表列時出現的問題 很多東西有沒有列到爭不完 09/17 22:59
Nobita: 現在非排除事項就可以挑戰可以改 改合不合理就另一個問題 09/17 23:00
Aeolusfly: 對啊 我的意思就是可以 但怎麼改判變非故意 這麼多爭 09/17 23:12
Aeolusfly: 議 09/17 23:12
xxx61004: 都是看有沒有打到,不是看有沒有故意吧 09/17 23:12
Aeolusfly: 之前有陣子好幾個判觸身 挑戰故意被觸改判的 09/17 23:20
Aeolusfly: 也有判故意被觸 被挑戰 失敗 仍判故意被觸的 09/17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