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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球員首年年薪不得超過原薪資的1.5倍這規定一直以來都匪夷所思 fa基本上都簽複數年越餓,看得是整包 結果限制「首年」薪資意義何在 只是變相把首年薪資移至後面各年 結果論看來也該廢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9.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34663335.A.D14.html
polanco: 不曉得是抄哪一國的 12/20 10:56
hawk920412: 保護老闆 12/20 10:56
v00001: 資方天堂 12/20 10:57
alex8725: 日本 12/20 10:58
Augustus5: 你也說都移到後面了,其實是也還好 12/20 10:58
a186361: 其實就往後移而已,形同虛設 12/20 11:06
a186361: 廢一廢也好 12/20 11:06
kame2019: 自由球員還要轉隊費根本不自由 12/20 11:07
Puye: 沒辦法 不是MLB 其他的聯盟也都要 12/20 11:07
Basket0205: 台灣沒薪資上下限也沒豪華稅 限制這用意是? 12/20 11:18
shifa: 這一條有個點在於限制降冪薪資級距起始薪資 也多少限制保 12/20 11:26
shifa: 障薪資總額 很多時候棒球推定是站在資方立場設計的 會有這 12/20 11:26
shifa: 條不用太意外 12/20 11:26
osvaldo4040: 日本那一條其實沒有硬性阿,只要申請後NPB會長同意 12/20 11:45
osvaldo4040: 就可以解除了,不過大部分也都在後面年數補了,主要 12/20 11:45
osvaldo4040: 還是合約總金額能拿到比較重要 12/20 11:45
zephyr105: 本來是一年一簽再討論吧 免得過于追加 12/20 12:30
zephyr105: 不然好球員都會跑去大公司 過於集中 對球賽品質也不好 12/20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