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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正運彩條例 重懲脅迫假球者、營利犯加重處罰 聯合報/ 記者黃婉婷/台北即時報導 假球案曾重創中華職棒,退役選手周思齊過去曾自曝被黑道脅迫打假球。為避免憾事重演, 行政院今天拍板「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增列以強暴、脅迫妨害賽事公平因此致人 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5000萬元;加重營利犯罰則,違者最重要坐牢10年、罰5000 萬元。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發行運動彩券的盈餘,對國內運動人才培育及整體環境提升,有相當 重要的助益。為健全運動彩券發行,維護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的公平性,並保障參與投注 民眾的權益,本次修正第21條、第21條之1,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共同維護運動競技賽 事的公平性。 教育部體育署說明,考量運動彩券亦屬運動產業的一環,為使罰則的構成要件及刑度與「運 動產業發展條例」一致,因此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 現行條文規範,以強暴、脅迫、詐術等非法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賽事公平者,可處1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1000萬元至3000萬元罰金,修法將「利誘」納入違法的行 為樣態。 若觸犯以上條文且造成嚴重後果,也必須加重刑責;修正條文明定,因犯罪致人於死者,處 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得併科2000萬元 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原先規定「結夥三人以上」必須加重處罰,修法改為「三人以上共同犯」,含括主嫌與同謀 ,另將營利犯納入加重處罰範圍,違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 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現行條文規定,擁有運動團隊經營權的法人、團體及其代表人、管理人與相關從業人 員,應主動配合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調查,有隱匿或抗拒,經查證屬實,處200萬元以上100 0萬元以下罰鍰;由於刑事訴訟法、刑法已有相關規定,基於一事不二罰,因此刪除條文。 https://bit.ly/43iWXK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77.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41246430.A.A7F.html
kasim65: 罰5000萬 是笑話吧 幾場就有了... 03/06 15:35
f22313467: 無期徒刑關幾年就假釋了 03/06 15:36
zxcasdzsd: 所以館長跟雨刷什麼時候要處理 03/06 15:36
a5687920: 球員薪水那麼高 要收買划不來了 03/06 15:37
kt2003: 只能說還好雨刷只在縣議會… 03/06 15:37
kasim65: 用假球案搞雨刷還不如去檢舉助理費勒 比較有可能看他被抓 03/06 15:38
willieyang: 過了再說 03/06 15:38
vfgb35: 這還只是草案 嫌太輕的話國會可以加蔥啊 03/06 15:38
cooldidi500: 又不敢罰重 不敢去想不重罰的原因 實在是太可怕了 03/06 15:38
ichiro322: 罰太少太輕了 03/06 15:39
rick770423: 無期要滿25年才能申請耶......... 03/06 15:39
kasim65: 我覺得這種罰金 直接定他第一場開始到被抓的所有場次賭金 03/06 15:39
kasim65: 才真的可以嚇阻 就像詐騙一樣 如果是罰詐騙金額 誰敢詐? 03/06 15:40
anomic24: 如果有個人真的想要妨害賽事公平的話,有可能會把球員 03/06 15:40
anomic24: 搞死嗎?球員都死了,要怎麼讓球員配合劇本? 03/06 15:40
kasim65: 高雄那個分屍的 無期10年就假釋出來了... 03/06 15:41
lrh18: 高雄那個10年能假釋是因為舊法好嗎 03/06 15:44
beeboombee: 雨刷是朝廷自己人 辦什麼? 03/06 15:44
cooldidi500: 酒駕罰1.5萬~12萬 白牌車罰10萬 從來都不讓人民失望 03/06 15:47
vfgb35: 柵欄仔來亂就算了 素質能不能好一點 你要用現在的修法去 03/06 15:48
vfgb35: 辦當年雨刷幹的壞事?哪個國家可以這樣幹的 03/06 15:48
apenguin: 就算現在修成死刑,也動不了雨刷啊,想動他要嘛就用排黑 03/06 15:48
apenguin: 條款讓他下次不能選or找其他事情抓 03/06 15:48
coffee112: 最重 問題是 台灣常常都...判最輕 03/06 15:48
huangjyuan: 雨刷那個就執行完畢了 除非他又新犯案 03/06 15:50
vfgb35: 分屍案那個的假釋是1997年以前的舊法 現在已經上修到25年 03/06 15:50
vfgb35: 要抬槓也不做功課 03/06 15:50
a5687920: 就算修到假球死刑也用不到了啦 03/06 15:51
a5687920: 現在哪個球員敢打假球 也不會有組頭要搞這個 03/06 15:51
a5687920: 沒賺頭的生意不會有人去做 03/06 15:51
f22313467: 所以還是關幾年就出來了 有什麼意義? 03/06 15:52
a5687920: 以前幾萬塊就能收買球員 現在拿幾百萬也沒人要幹 03/06 15:52
vfgb35: 24樓 罪嫌唯輕原則 多數法治國家都這樣 03/06 15:53
youare: 現在搞打假球沒賺頭成本又高根本沒人想做 去電信詐騙輕鬆 03/06 15:53
youare: 賺 03/06 15:53
vfgb35: 而且也沒有證據說台灣常常判最輕 03/06 15:53
apenguin: 前幾樓噓的政黑仔,可不可以先搞清楚狀況啊,可憐 03/06 15:54
lrh18: 這是棒球人眼中的重罪 不是真正的重罪 你是要關他幾十年嗎 03/06 15:56
lrh18: ? 03/06 15:56
vfgb35: 有些人的"司法正義"只是想把討厭的人關到長頭蝨 至於基本 03/06 15:58
vfgb35: 法律常識通通還給老師 虧PTT曾經是高學歷集散地 03/06 15:58
peterw: 先讓確定有罪的組頭不得參選公職吧 03/06 16:03
a5687920: 如果判七年以上就不能選了 03/06 16:06
vfgb35: 有人還嫌目前的排黑條款太嚴咧 但底下的信徒靠北為什麼誰 03/06 16:10
vfgb35: 誰誰也可以選 兩邊的牌都包了 03/06 16:10
wu043012365: 不要列出最高 要把最低列出來最高我也可以寫100億 03/06 16:12
wu043012365: 最低100 修法每次都把最高提高 最低每次都沒變 騙 03/06 16:12
wu043012365: 一堆不看內容的 03/06 16:12
cpcpao: 讚 03/06 16:27
tenshou: 如果不強迫呢 03/06 16:56
dm03: 人家文中不是有寫最低了? 03/06 17:21
matsui725: 很重了吧 跟炒房無罪比起來 03/06 17:32
njnjy: 六法全書 唯一死刑 03/06 17:41
hcastray: 修法這方面在那一連串假球後有修過 現在更嚴也樂觀其成 03/06 18:50
JKjohnwick: 又在騙zzz 03/06 19:28
y800122155: 給法盲的法律小教室:修法改成無期徒刑要25年才能申請 03/06 19:51
y800122155: 假釋後 ,還沒有任何無期徒刑的犯人活著走出監獄過哦 03/06 19:51
master0101: 罰幾億也沒用啊 還不是脫產沒錢 03/06 20:40
maskwill: 改成五千萬太少 那改之前是多少? 03/06 20:54
hmnc: 無期徒刑25年假釋是2005修法實施 最快2030終於有人無期假釋? 03/06 21:55
snpb: 三樓說把館長和雨刷混為一談,但是兩者不同。 後者逼迫球員 03/06 23:37
snpb: 打假球,最該抓 03/06 23:37
ST3: 自己人改行電信詐騙,可以修法了 03/07 12:07
xhung: 最重......笑死...... 03/07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