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phyr105: 還有8/20 裁判組說三尺線不可以挑戰 10/22 19:16
→ gts123: 是不是裁判最後手有在中間比2條水平線時才可以挑戰阿? 10/22 19:19
推 sam92084: 那個是No tag的手勢 10/22 19:26
噓 nick01101019: 識 10/22 19:34
推 panhoho: 賢 10/22 19:42
推 lnonai: 就8/30那場小房間e啊 三呎線就是可以輔助判決的東西 10/22 19:46
→ lnonai: 一堆在扯那邊不能改判那是指場上第一時間抓了不能再改 10/22 19:47
→ lnonai: 離開三呎線裁判才會有手勢 那個才是不能更改的東西 10/22 19:49
推 edwardchgood: 跑離三尺線不是裁判當下的主觀判斷嗎 10/22 20:04
→ edwardchgood: 小房間可以用他們的認定去推翻當下的判斷? 10/22 20:04
推 LAN620: 棒球主觀認定真的多 什麼叫做揮棒過半 有進壘意圖 10/22 20:14
→ gts123: 我的問題很簡單啊 有沒有偏離三呎線跟今年這2次挑戰的名目 10/22 20:17
→ gts123: 有不一樣嗎? 實務上如果一樣,那就不是在挑戰裁判的主觀 10/22 20:19
換句話說同一個三呎線可能有2種safe方式
1.是距離未跑過3呎 2.觸殺時已與跑者處前後關係
如果這2方式挑戰名目一樣,你本來就可以喊我是在挑戰2.不是在挑戰裁判主觀1.
※ 編輯: gts123 (106.105.224.185 臺灣), 10/22/2025 20:27:56
推 jamesk030: 簡單的說,裁判組的原則是,如果發現錯誤的判決就必須 10/22 20:30
→ jamesk030: 更正,所以不管能不能挑戰三呎線,平野當下挑戰的是有 10/22 20:30
→ jamesk030: 沒有觸殺到,而裁判在觀看觸殺的同時,發現有三呎線問 10/22 20:30
→ jamesk030: 題,而更正三呎線判決,小房間不是重新判決,是看有沒 10/22 20:30
→ jamesk030: 有足夠的證據推翻原判,如果證據明顯推翻原判,那就做 10/22 20:30
→ jamesk030: 更正 10/22 20:30
推 wunno: 可是 CPBL裁判執法手冊規則補述 裡面明訂 是否偏離三呎線不 10/22 20:35
→ wunno: 可改判 所以就算小房間發現這個錯誤 也不得更正 10/22 20:36
推 jamesk030: 上面講的感覺就是A條文修正,結果沒注意到別的篇幅還 10/22 20:39
→ jamesk030: 有B條文沒修到,因為以前3呎線是不可挑戰沒錯,但是後 10/22 20:39
→ jamesk030: 來改可以了,結果沒注意到不可更改判決的部分,沒有拿 10/22 20:39
→ jamesk030: 掉這條 10/22 20:39
推 edwardchgood: 我的理解是兩個例子都是本壘往一壘 地上有明顯的跑 10/22 20:44
→ edwardchgood: 壘路徑劃線 10/22 20:44
→ edwardchgood: 林立明顯跑離了 潘傑楷沒有明顯跑離三尺線 所以吉 10/22 20:44
→ edwardchgood: 田有沒有觸殺到潘才是重點吧 10/22 20:44
→ edwardchgood: 最後影片的阿德滑倒根本沒有做出take的動作 應該不 10/22 20:44
→ edwardchgood: 會有三尺線出局的問題 10/22 20:44
→ edwardchgood: 坦白說三段影片的判決似乎無法跟昨天的案例做類比 10/22 20:44
你的理解錯了,裁判明確回覆紅中是看前後關係,所以一壘跟其他壘一樣觸殺才有三呎線
一壘地上的線只用來判妨礙守備。跟昨天的關係就是這2次挑戰的名目是什麼?
都是三呎線挑戰阿
推 lnonai: 現在問題是裁判只會判決偏離三尺線,沒偏離都不會有判決 10/22 20:49
→ lnonai: 跟手勢,也就不會有不能改判的問題。不然可以說一下判決 10/22 20:49
→ lnonai: 三尺線內的手勢是什麼,二壘審有沒有這個手勢 10/22 20:49
※ 編輯: gts123 (106.105.224.185 臺灣), 10/22/2025 20:55:02
推 jamesk030: 所以就會有一個爭議,裁判沒判跑離三呎線,到底是判sa 10/22 20:51
→ jamesk030: fe,還是沒看到,如果他沒看到,那就不是更改判決,是 10/22 20:51
→ jamesk030: 補判 10/22 20:51
推 hippo130: 是不是要看裁判判safe當下的依據是什麼,如果判的當下 10/22 21:49
→ hippo130: 只看有沒有觸殺,而沒引用三呎線這個規則,那是不是就 10/22 21:49
→ hippo130: 沒有不能推翻的問題,才變成可以推翻原判?因為本來做 10/22 21:49
→ hippo130: 出的判決就沒引用或忘記引用這條 10/22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