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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條款」問題頻傳 味全龍領隊提出看法 〔記者龔乃玠/台北報導〕台鋼雄鷹總教練洪一中今天在春訓開訓儀式上,談到戰力補強脫 口說出「還有一個洋將布坎南」,由於涉及聯盟規章引發軒然大波。味全龍目前也正在洽談 已取得離隊同意書的樂天桃猿王牌左投魔神樂,針對問題頻傳的「228條款」,味全領隊丁 仲緯也提出自己的看法。 魔神樂經紀團隊在原合約中設定優先議約權時限,即便樂天桃猿有意續約,魔神樂在該期限 後可與其他球隊洽談,不用拖到2月底,因此味全正在接洽中,丁仲緯指出,「有確認就會 儘快公布,的確我們都有確認所有程序,依照聯盟規範去走。」 關於228條款的討論,丁仲緯表示,相信聯盟會做很滿好的處理,後續也會去做討論,「我 們朝開放的態度去面對,去討論看怎麼樣讓規章更好。」這項條款是否有些不合時宜?他認 為辦法制訂好,隨著時代在走,一定會有調整空間,就想看怎麼樣才能讓聯盟更好,「日職 、韓職都有各自的作法,中職能找出更適合我們的方法。」 根據聯盟規章第17章外國籍球員管理辦法第96條轉隊規定,外國籍球員於同一年度中不得轉 換球隊,每年球員註冊期限截止時為球團註冊球員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擁有優先議 約權;優先議約權期限截止前,原球團外國籍球員與其他球團禁止透過任何方式交涉有關球 員契約事宜;若經聯盟查證屬實,由會長對於違規球團處以罰款,違規球員限制未來可效力 之球團;若原球團以書面向聯盟提出同意放棄該選手之優先議約權時,則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53055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1.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68025853.A.8C5.html
same60710: 6隊領隊要被問一遍囉~ 01/10 14:18
ghostl40809: 等下換泰安跟劉志威嗎 01/10 14:18
same60710: 小劉的回覆應該也滿官腔的 現在比較期待泰安的回覆XD 01/10 14:19
attdave: 問守規定的人幹嘛 01/10 14:19
hua0122: 現在應該只剩統一和樂天有點疑慮 大家都想錢鬥 01/10 14:19
Seikan: 大家在守一個根本不知道要怎麼罰才公平的君子條款 違規的 01/10 14:19
Seikan: 人真的比不簽聯絡簿還可惡XD 01/10 14:19
endingbn: 兩票了 洪中神算 01/10 14:19
laihom0808: 問中信比較有用,畢竟找來勝羅兩大王牌 01/10 14:20
skullno2: 想踩邦邦是不是 名單也搞 洋將也搞 01/10 14:21
hungurlea: 沒改規則前,就好好遵守,不然幹嘛要有規則? 01/10 14:21
lafeelbarth: 樂天都配合開離隊了 01/10 14:22
Seikan: 沒改規則前就好好遵守?這句話把人類想得太純潔可愛了XD 01/10 14:23
hans7192: 樂天配合開離隊是因為合約內寫的阿 01/10 14:23
home16124: 對228條款有意見,高機率剩摳門的喵喵吧 01/10 14:31
Moukoko: :有人違規 但這隊受聯盟護航 唉 01/10 14:32
home16124: 贊成228條款,高機率剩喵喵吧 01/10 14:32
ianasd: 其實大家都在等泰安表演 01/10 14:34
tecnniv: 違規的人還大張旗鼓炫耀呢 沒放在眼裡的 01/10 14:35
aimee51126: 哪裡看到炫耀了?道歉了也被說成炫耀? 01/10 14:37
Hina: 我是支持 這一整季打完 就開搶啦 01/10 14:38
Hina: 大家洋投也好準備一點 多了幾個月 01/10 14:38
Seikan: 違規的是有道歉 但看事不嫌大的吃瓜群眾很張揚XD 01/10 14:38
Hina: 10 11月打完 拖到隔年 228 你是剩多少時間能找 01/10 14:38
tecnniv: 沒有炫耀哪來爆雷 道歉可以把之前的炫耀撇得乾淨 要不要 01/10 14:40
tecnniv: 連違規也都不算數啊XD 啾寶再護航沒關係啊 01/10 14:40
huangjyuan: 日韓的做法有人知道嗎? 01/10 14:44
larry227079: 日職是跟本土一樣列契約保留名單,沒保留的就是自由 01/10 14:46
larry227079: 契約球員 01/10 14:46
elic2577: 那你不要訂這規則啊,碰到規則你轉什麼彎? 01/10 14:47
eknbz: 看到球迷憤慨我就開心 01/10 14:50
lyleselena: 除了獅迷,其他隊沒一個有資格嘴台鋼 01/10 15:01
LMGlikeshit: 這條款真的該廢了 畢竟難以查證 01/10 15:13
ghostl40809: 洋將這幾年都會多找 不會有人這麼老實找剛好就好吧 01/10 15:15
CannonLake: 早就該廢了 接觸怎麼舉證 講講算數嗎 01/10 15:24
answer49: 自己違規還嗆別人投資格 笑死 01/10 15:40
cs50402go: 規則跟法律一樣是拿來約束乖乖聽話的人的 01/10 15:57
kingkidd: 我就不懂.這啥爛規則.有誰遵守的?對不起.只有泰安 01/10 16:38
eknbz: 六隊我看只剩獅有在遵守吧 01/10 16:42
a7b8hylkb: 韓職我記得更硬 01/10 16:58
yurian: 沒有就錢鬥但看起來就統一不想 樂天反正不跟你鬥xd 01/10 17:44
Arens5566: 動腦想想當時設這噁心條款的原因,再想想現在的請況 01/10 17:50
Arens5566: 很難改(廢)嗎? 要多久 01/10 17:51
cobras638: 不簽聯絡簿 XD 01/10 21:20
SPIII: 時間可以縮短到跟60人名單一樣,沒道理洋將要綁比本土久 01/11 00:50
ericlin5230: 好好遵守就是明面上好好遵守的意思 01/11 10:45
ericlin5230: 也不是泰安想遵守啊 如果你超有資金可以搶 01/11 10:46
ericlin5230: 我是不信他會遵守啦 01/11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