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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開鍘李育朋 樂天領隊:影響重大無法容忍 記者王真魚/桃園報導 樂天桃猿投手李育朋因無照酒駕肇事遭球團終止契約,領隊野原武人今出面說明決策過程 ,強調球團是在確認事實後迅速做出處分,「考量事件的重大性 以及對社會的影響,判斷必須即刻決定。」 野原表示,球團最初是透過經紀人得知消息 ,隨即與選手本人及經紀團隊會面,釐清事發經過,「第一時間是進行事實確認,之後與 樂天集團及聯盟相關單位討論後,很快就做出決定。」他強調,此次並非倉促決策,而是 在掌握完整資訊後的判斷。 對於是否曾考慮其他懲處方式,野原直言,事件性質嚴重,「所造成的影響是不可接受的 」,因此最終決定終止契約。他也坦言,球團原本對這名年輕選手有所期待,「因為看重 他的能力才在選秀中選進來,但這次所犯下的錯誤與影響性,是不能被容許的,所以必須 分開看待並做出處分。」 針對年輕球員因一時失序而離開職棒舞台,野原未多做情緒性 評論,但重申球團立場以紀律為優先,「這樣的事情,影響的不只是個人,包括整體社會 觀感。」此外,近期球員私領域行為頻頻引發關注,野原也坦承球團有責任強化管理, 「雖然這些行為屬於個人,但球團也應該負起責任。」 未來將增加與球員面對面溝通的頻率,並導入更多制度性教育。他透露, 他透露,球團已著手與警方、律師等外部單位合作,加強法治教育與宣導, 「不只是球員與教練,包含所有相關職員都會納入培訓對象,提升整體意識。」 同時會強化二軍與年輕選手的教育資源,「讓球員在球技與行為上都能同步提升 。」至於外界關心的簽約金是否需返還,野原則表示,屬於個人契約細節,「不便對外 說明。」 談到事件帶來的警示意義,野原直言,社會規範「是絕對不能去違反的」,既然已經觸犯 ,「這樣的決定是不得不的結果。」他強調,這不只是樂天桃猿內部問題,「希望不只是 球界,甚至整個體育界與社會,都能建立對安全與法規一致的認知。」 https://reurl.cc/bdmxr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26.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77019116.A.602.html
a5687920: 外遇的你就能容忍? 04/24 16:26
wpd: 哪天明星球員或主力洋投的時候 記得也說無法容忍啊 04/24 16:27
kame2019: 19號到今天,球員自己也該發聲明道歉吧 04/24 16:29
A80211ab: 外遇現在就....不犯法 04/24 16:32
kgkg0057: 換作其它球團 無照酒駕肇事 罪證難辯 能不開除嗎... 04/24 16:34
starchiang: 外遇是犯民法,不是刑法,啥麼不犯法?你還好嗎? 04/24 16:34
ryo923: 無照又酒肇還烙跑,不能留吧 04/24 16:36
EDFR: 有個沒解雇欸.. 04/24 16:36
A80211ab: 配偶沒提告就沒有啊~~ 04/24 16:37
tue678: 外遇又不是刑事 04/24 16:39
koko5566: 頭一次聽到犯民法的說法 04/24 16:39
anderson85: 法盲講話還很大聲哈哈 04/24 16:41
laihom0808: 誰會容忍 04/24 16:43
deryulee: 犯民法XDDD 04/24 16:45
trnet433: 犯民法XD 04/24 16:47
Atkins13: 外遇屬民事 如果事主不主動究責 國家也不會花資源計較 04/24 16:47
Atkins13: 跟這公共危險罪非告訴乃論差多了 04/24 16:48
sandiegopadr: 犯民法是哪間的少數說XD 04/24 16:49
iceyang: 確實是絕無僅有的用法.. 04/24 16:49
Yc424: 打擊太爛 OPS超過酒測值就能收酒駕的了 04/24 16:50
toolin: 一樓法盲確定 04/24 16:51
matthew221: 嘿嘿 吱黑平均表現就是這樣 04/24 16:53
wpd: 犯民法說法還好吧 都一堆人說酒駕視同殺人未遂罪了 04/24 16:53
taddy0540: 活該,春訓就愛喝,喝到開季了還在喝,活該啦 04/24 16:53
ji4mp6: 很想知道跟他一起喝的隊友是誰?感覺也是高風險的族群 04/24 16:59
aimee51126: 外遇已經不犯法了 04/24 17:01
aimee51126: 不是刑事犯罪 04/24 17:01
pineapple238: 會被上面少數說笑死 04/24 17:04
ssj1988: 台灣一般都是原配告小三小王比較多吧 04/24 17:07
asidy: 實力不夠選擇喝到天亮+無照+酒駕+想頂包 04/24 17:07
asidy: 隨筆一條都是會被球迷炎上的,他一次4條 04/24 17:08
sinon0123: 外遇不是刑法 04/24 17:09
aaalagon: 犯民法XD 04/24 17:10
sinon0123: 犯民法.... 04/24 17:12
aimee51126: 犯民法聽起來真的怪怪的 04/24 17:15
asidy: 民法不是啦,說犯法者沒人在指民法啦 04/24 17:19
mayu50: 犯民法這種好笑的事怎麼像是某教眾會說的 04/24 17:19
Atkins13: 某位分貝數很高的老師就是主攻民法啊 可以問他看看 04/24 17:25
knml: 我違規停車是不是也犯民法? 04/24 17:45
Aisda: 這次球團的判斷正確也要酸 真滴法盲 04/24 17:52
realmarmot: 外遇犯的是家法啦 04/24 18:05
gijizi: 外遇另一半原諒也沒你說話的餘地 04/24 18:21
girafa: 通姦都除罪化了 外遇如何舉證? 04/24 18:26
iambackhaha: 配偶權的案子一大推 04/24 18:35
hans7192: 除罪化不代表不能舉證 不然侵犯配偶權怎麼告的? 04/24 18:40
alvis000: 一樓記得更新一下版本 04/24 18:42
s2022s: 外遇跟酒駕本來就不是一個等級的 04/24 19:34
gn00152097: 外遇基本上是你個人的事 無照酒駕是社會重大安全事件 04/25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