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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Rhokkaido (鞭小力一點)》之銘言: : 原始判決是兩個跑者在同一個壘包,所以後位跑者出局。 : 但邦邦挑戰後發現後位跑者踩在三壘上被手套碰到時,前位跑者不在壘包上,所以後 : 位跑者並沒有死,反而是不在壘包上的前位跑者被觸殺,邏輯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查了一下規則,還真沒有能專門解釋這個Play的規則 這個Play的重點應該是發生的時間序 我的愚見是這樣的: 情境1: 三壘跑者Over Run 離壘瞬間 若二壘跑者在這個瞬間踏上三壘 這個瞬間就是越位,二壘跑者不用觸殺就出局 而三壘跑者是因為Over Run離壘觸殺出局 因此兩位跑者皆出局 情境2: 三壘跑者Over Run 離壘瞬間 若二壘跑者在這個瞬間尚未踏上三壘 就不能算是越位,由後位跑者進佔壘位 而三壘跑者是因為Over Run離壘觸殺出局 所以三壘跑者出局 後藤光尊總教練在爭取的應該是 畫面出來比較靠近情境1 也就是三壘手觸殺的時候 是先觸腳在壘包上的張祐嘉,再觸到離壘的林孝誠 在林孝誠離壘的瞬間,張祐嘉踏上了三壘壘包 這個瞬間的越位是不用觸殺的就出局的 他的爭論點應該是 「為什麼壘包上在活球狀態時 後位跑者可以佔據前位跑者的壘包」 但是越位這件事情應該是不能挑戰的 只能挑戰有沒有離壘觸殺 在無奈的狀況下,他只能先挑戰確定能挑戰的項目 但是畫面出來時,越位是確定發生的 所以才跟裁判討論這麼久。 結論上應該是 挑戰畫面雖然可以確定有越位+離壘 但是因為挑戰項目是三壘跑者 所以不能夠改判二壘跑者的部分 裁判最後宣告也只宣告三壘跑者的部分 變成二壘跑者成功推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63.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79805075.A.0C3.html
tananadishow: 中職的挑戰 發現有其他錯誤且可改判的事項 是可以 05/26 22:25
tananadishow: 一併更正的 05/26 22:25
Yao910336: 推 05/26 22:25
comicboy37: 裁判應該不是用這樣判 05/26 22:25
hunterhsu91: 「即時重播檢閱小組在檢閱爭議判決的過程中,若同時 05/26 22:32
hunterhsu91: 察覺其他相關判決有誤或有其他狀況時,裁判員有權利 05/26 22:32
hunterhsu91: 同時進行改判。」 05/26 22:32
yesno41: 你知道他原判二壘是什麼嗎? 05/26 22:36
sonichsuan: 結論就是三壘審在沒注意張祐嘉縮腳 做出了錯誤的DP判 05/27 00:13
sonichsuan: 決 晃哥肯定要上去吵的 05/27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