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ingdang (我的天啊)
看板Baseball
標題Re: [討論] 龍邦剛才這個Play
時間Tue May 26 22:17:52 2026
※ 引述《JRhokkaido (鞭小力一點)》之銘言:
: 原始判決是兩個跑者在同一個壘包,所以後位跑者出局。
: 但邦邦挑戰後發現後位跑者踩在三壘上被手套碰到時,前位跑者不在壘包上,所以後
: 位跑者並沒有死,反而是不在壘包上的前位跑者被觸殺,邏輯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查了一下規則,還真沒有能專門解釋這個Play的規則
這個Play的重點應該是發生的時間序
我的愚見是這樣的:
情境1:
三壘跑者Over Run 離壘瞬間
若二壘跑者在這個瞬間踏上三壘
這個瞬間就是越位,二壘跑者不用觸殺就出局
而三壘跑者是因為Over Run離壘觸殺出局
因此兩位跑者皆出局
情境2:
三壘跑者Over Run 離壘瞬間
若二壘跑者在這個瞬間
尚未踏上三壘
就不能算是越位,由後位跑者進佔壘位
而三壘跑者是因為Over Run離壘觸殺出局
所以三壘跑者出局
後藤光尊總教練在爭取的應該是
畫面出來比較靠近情境1
也就是三壘手觸殺的時候
是先觸腳在壘包上的張祐嘉,再觸到離壘的林孝誠
在林孝誠離壘的瞬間,張祐嘉踏上了三壘壘包
這個瞬間的越位是不用觸殺的就出局的
他的爭論點應該是
「為什麼壘包上在活球狀態時
後位跑者可以佔據前位跑者的壘包」
但是越位這件事情應該是不能挑戰的
只能挑戰有沒有離壘觸殺
在無奈的狀況下,他只能先挑戰確定能挑戰的項目
但是畫面出來時,越位是確定發生的
所以才跟裁判討論這麼久。
結論上應該是
挑戰畫面雖然可以確定有越位+離壘
但是因為挑戰項目是三壘跑者
所以不能夠改判二壘跑者的部分
裁判最後宣告也只宣告三壘跑者的部分
變成二壘跑者成功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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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anadishow: 中職的挑戰 發現有其他錯誤且可改判的事項 是可以 05/26 22:25
→ tananadishow: 一併更正的 05/26 22:25
推 Yao910336: 推 05/26 22:25
推 comicboy37: 裁判應該不是用這樣判 05/26 22:25
→ hunterhsu91: 「即時重播檢閱小組在檢閱爭議判決的過程中,若同時 05/26 22:32
→ hunterhsu91: 察覺其他相關判決有誤或有其他狀況時,裁判員有權利 05/26 22:32
→ hunterhsu91: 同時進行改判。」 05/26 22:32
推 yesno41: 你知道他原判二壘是什麼嗎? 05/26 22:36
→ sonichsuan: 結論就是三壘審在沒注意張祐嘉縮腳 做出了錯誤的DP判 05/27 00:13
→ sonichsuan: 決 晃哥肯定要上去吵的 05/27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