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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 規 對 照 表
修訂日期:2026.07.01
板主群 GreenChamber/chainstay120/vivaquall
ψclywi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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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照 簡 覽
1.新增板規目錄及板規沿革頁,調整原先板旨之位置並寫入板規,本次更
動併將全部板規新增要旨,重排版、重寫板規使文意順暢更易理解,本
次調整亦將重複或性質相同之板規刪整。
2.A章重新命名,自發文格式規範變更為總則,總則規範適用本板板規之全
部,並自原先7條增列至11條
3.B章重新命名,自發文/發言注意事項變更為發文及推文應注意事項,本
章著重於使用者於發文及推文應注意之規範,並將原先板規部分規定移
至A章總則,部分移至C章嚴重禁止行為,並自原先19條合併刪減為8條
4.C章無名稱更動,並重擬C5累犯板規內容
5.D章重新命名,自申請/檢舉相關/建議變更為檢舉與板務建議及其他規定
6.E章僅新增方式二字,僅重新排版調整文字,其餘無更動。
7.F章改名為附註,為本次板規實施日
8.G章及附註均刪除,並將原附註內容寫進對應板規或新增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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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本板宗旨
說明:1.原A1板規僅規範無標題之處理,僅刪文無罰則,無須單獨列出故
併入新板板規A3,與分類一同規範即可,縮減版面。
2.板旨乃看板之靈魂、風氣及核心之所在,僅列於板規排板之下未
足彰顯其意涵,特增訂本條。
3.將末段之警語列為本條第二項,並增訂不得違反上位群組規範等
,合先敘明。
A2.名詞定義
說明:1.原A2移列至A5。
2.為免於各條板規加註說明,造成板規浮增、影響排板且不易理解
,特增訂本條。
3.政治人物之定義自原板規附註移列。
A3.標題及分類之適用
說明:1.原A3改列至本條第三項。
2.原A1併入本條第一項,並新增說明預設分類。
3.規範情報、新聞分類發布時應附上資訊連結作為來源。
4.調整原先處罰內容,將退文變成為板主裁量權。
5.第四項之內容僅係將原A1之處理方式移列至本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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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本板禁止自刪文章
說明:1.原A4併入新版板規A8,過多注音文其本質係屬影響版面之閱讀。
2.本條自原D4移列,禁止自刪文章為本板基本設定,故應屬總則規
範,以期使用者週知。
A5.字數不足
說明:1.原A5併入新版板規A8,灌水文其本質係屬影響版面之閱讀。
2.本條自原A2移列,刪除各階段字數要求,限制統一改為30字中文
字,旨在於簡化板規規範,減輕板主審視違規案件之繁瑣程度,
同時刪去退文之處罰,以符合比例原則。
A6.特定文發文規範
說明:1.本條修訂,刪去過多複雜範例及說明,僅明文訂定本板之特殊文
種類,各種特殊文之發文規範,刪除警告並增加水桶處罰。
2.增訂姓名亂碼條款,部分球員其姓名之特殊性,可能致使系統無
法顯示而造成亂碼,故給予五分衝緩衝時間予以更正。
3.刪除累犯計算之方式,累犯計算方式回歸至C5條計算,不另單獨
列示累犯計算方式
4.增列第十二項,本條縱有給予修正之機會,但仍應保障於發文時
即確認資訊正確性使用者之發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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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創作文
說明:1.本條修訂,刪去過多複雜範例及說明,刪除警告並增加水桶處罰。
A8.影響板面閱讀
說明:1.本條新增,自原A4、A5合併,統一水桶處罰天數,簡化板規。
A9.發文次數及頻率
說明:1.本條新增,自原B13移列重新排版,刪除警告並增加水桶處罰。
A10.簽名檔為內文之一部份
說明:1.本條新增,自原板規附註寫入板規規範。
A11.OP文章之處理
說明:1.本條新增,自原B4移列,並明訂違規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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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無關板旨、無意義文或內容誇大不實之文章
說明:1.本條修訂,原B1改列至本條第八項,原B2、B10、B14併入本條,
並將原規定退文處罰改為板主之裁量權,視其違規內容情節給予
退文,而非必須退文。
2.依群組規範#1ZxA1Wco (Sportcenter)新增本條第一項,討論他板
事務均視為無關板旨論處。
3.原B1、B2、B10、B14規範之意涵,其主軸皆為針對無關板旨、無
意義、內容浮誇、不實文章之規範,故本無須散落於各處,於本
條統一規範即可。
4.本次修訂併同修正系列文之敘述。
B2.政治文
說明:1.本條自原B3移列
2.第一項、第二項敘明政治文之範圍及除外條款
3.將原規定退文處罰改為板主之裁量權,視其違規內容情節給
予退文,而非必須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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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人身攻擊及負面言論
說明:1.本條自原B6移列
2.為符合目前網路使用者之習慣,刪除原先硬限制之部分,免部分
常見用詞無意中造成違規,徒增無謂之檢舉。
3.針對個人之人身攻擊,於檢舉板中有明確規定應由當事人檢舉,
他人不可代為檢舉,本次修訂敘明。
4.球員、球隊、聯盟等之表現、方針、決策等本歸屬於可受公評之
範疇,惟逾越此範疇者仍屬違規。
5.負面訊息本有較高的可受公評範疇,考量負面訊息常使使用者情
緒激憤,進而有較過激之前論,板主得考量其訊息與評判內容不
予處罰。
6.刪除本條出桶半年未犯消除累犯之規定,該規定於實務上徒增板
主判定裁罰之負擔,累犯計算方式回歸至C5條計算,不另單獨列
示累犯計算方式,本條除水桶外並新增加重處罰及退文之處罰,
為板主之裁量權,視其違規內容情節給予加重處罰或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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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文,或使用推文娃娃
說明:1.本條自原B8移列
B5.鬧板或引戰
說明:1.本條自原B17移列,原B7併入本條第六項後段
2.刪除人身攻擊規範,關於人身攻擊之規範統一由B3處置,避免板
規重複適用之情形
3.評論球員受傷之規範,新增但書之情形,球隊調度、出賽頻率、
球員運動方式等均有可能使其受傷之風險,本係屬可評論之事,
其旨非屬於惡意詛咒球員受傷之意。
4.本條刪除單一一次違規即永久水桶之罰則,除水桶外並新增加重
處罰,退文更改為得退文非屬必須退文,為板主之裁量權,視其
違規內容情節給予加重處罰或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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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發錢與祭品
說明:1.本條自原B12移列,原B16併入本條一同規範,發錢文與祭品文本
屬同性質之文章,無須分列於二條規範,並重新敘明檢舉要件,
合併原先二條板規之規範。
2.本條除水桶外並新增加重處罰及退文之處罰,為板主之裁量權。
B7.放水或收賄或假球之言論
說明:1.本條自原B18移列,並補充敘述本條之內容。
B8.新聞記者或媒體之限制
說明:1.本條自原B19移列,並重新調整本條內容之敘述
2.因應群組之規範,關於頂五相關新聞增列最重處分,自累犯三次
起算且併罰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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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未經同意轉貼他人文章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C2.不得公開任何私人訊息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C3.禁止刪改他人推文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C4.禁止發布商品交易文或廣告文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C5.累犯
說明:1.本條無更動,調整文字敘述,並將累犯水桶計算之方式敘明
C6.禁止消費災難及死者、散布及提供非法連結
說明:1.本條修訂,除原C6之規範外,並將原B9之規定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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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開分身
說明:1.本條修訂,除調整文字敘述外,新增受永久水桶之分身處理
C8.公布個人資料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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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問卷文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D2.檢舉追溯期
說明:1.本條修訂,調整文字敘述,並將追溯期自七日調整為三日,以免
懸而未決,並徒增板主於作業上之負擔
D3.檢舉之處理
說明:1.本條修訂,除調整文字敘述外,新增板主對於違規文章之處理
,並寫明得逕行公告並執行水桶之情況。
D4.溝通及申訴
說明:1.本條自原D5移列,僅調整文字敘述
D5.不另行公告之情形
說明:1.本條自原D6移列,僅修訂對應新板板規之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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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板主之職權
說明:1.本條修訂,調整文字敘述,並敘明板主有SportBaduser處理方式
E2.板主之權限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E3.板規之編訂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E4.板主之任免
說明:1.本條無更動,僅調整文字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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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附註
說明:1.本條新增,註明板規施行日,並劃分新板規實施後,未審結之檢
舉案其板規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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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對照表 本表未列出對照板規者,均自板規v8.0施行起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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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規│舊 板 規│ 補 充 說 明 │
│ A3 │ A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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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6 │ A6 │*原A6三犯才有處罰,故原A6三犯=新A6一犯 │
├───┼────┼───────────────────────────┤
│ A7 │ A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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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 │ B1、 B2│*以原板規累犯次數較多者為主,如B1一犯、B2三犯、B10二犯│
│ │B10、B14│ 則新板規計算累犯時,自新B1累犯三犯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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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 B3 │ │
│ B3 │ B6 │ │
│ B4 │ B8 │ │
├───┼────┼───────────────────────────┤
│ B5 │ B7、B17│*同新B1計算方式 │
├───┼────┼───────────────────────────┤
│ B6 │B12、B16│*同新B1計算方式 │
├───┼────┼───────────────────────────┤
│ B8 │ B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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