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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漢指出,根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逃兵最重可以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 這類案件通常事證明確,加上當事人多半會認罪,法院便會判「易科罰金」或「緩刑」, 不需要真的去坐牢,「但要注意,如果還沒滿36歲,除了要負刑事責任,還是得去當兵; 滿36歲以上的人,處罰完就結案,不用再入伍」。 原來36以上大多罰個款就沒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38.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747212398.A.BF3.html
garry79618: 真爽 05/14 16:54
Hsu1025: 果然又保護有錢人,反正拖過36就好 05/14 16:54
jack34031: 所以像大根就比較慘嗎 05/14 16:55
whj0530: 09哥又安全下庄 真佩服 05/14 16:56
tommyshu: 監獄也不想浪費空間關逃兵吧 通常最大的懲罰就是社死 05/14 16:57
tommyshu: 但台灣社會好像也還好 05/14 16:57
ajpg52: 當初譴責張育成的網紅,現在該跳出來了同樣辦理了。 05/14 16:58
alex8725: 南韓的兵役重很多才會社死 05/14 16:58
cpcpao: 只能再修法 修重點 05/14 16:59
jack34031: 南韓敢逃兵,大概在國外有居留權了吧 05/14 17:01
alex8725: 但即便待在國外你也不敢回去 05/14 17:02
jack34031: 至少還能待國外ㄚ 05/14 17:04
jack34031: 如果人在南韓發展,還逃兵,那才是很勇 05/14 17:05
brian455461: 看能不能用偽造文書辦 05/14 17:11
GyroZeppeli: 對啊 所以好野人都讓小孩住國外拖時間啊 05/14 17:15
k33536: 五年以下 跟偽造文書一樣重 05/14 17:18
myfreeday: 真爽耶 這條才是真的該修法了吧 超過36歲沒當直接入獄 05/14 17:35
myfreeday: 一年啊 05/14 17:35
AlZardZero: 八大金孫0韭割沒這麼好倒的 05/14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