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sauqt: 正常啊台灣都是這樣判 05/29 15:34
→ roberttony: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台灣的天條 05/29 15:35
→ coffeedemon: 無號誌路段通常都這樣判 05/29 15:35
→ angel902037: 所以現在行車紀錄器很重要 05/29 15:35
推 MK47: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根本天條 開車應該都有中 05/29 15:35
→ angel902037: 但還是一堆人不願意裝 明明就沒多少錢 05/29 15:35
推 dsauqt: 就是看你要賠對方 還是賠給國家 這樣而已 05/29 15:36
→ gopher: 被判拘役易科罰金良民證上不會有註記,其實影響不大 05/29 15:37
推 Kershaw22: 起訴兩個字好可怕 05/29 15:37
推 jet1357: 你朋友應該是覺得 對方都闖紅燈了還和解幹嘛 05/29 15:37
推 charles226: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 05/29 15:37
→ dsauqt: 不過你朋友罰金最多5000 也不和對方談一下喔 05/29 15:37
→ Avengers: 她覺得很扯啊,對方闖紅燈受傷為什麼要她賠錢和解 05/29 15:38
推 MK47: 搞不好有談 但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05/29 15:38
→ roberttony: 沒和解要看是什麼原因吧 搞不好對方獅子大開口 05/29 15:39
→ dsauqt: 的確對方就以刑逼民 05/29 15:39
→ Avengers: 起訴書最好笑,還寫天氣好,駕駛視線應可看到對方 05/29 15:39
推 flywater: 沒癱瘓好談 癱瘓了還會不會易科罰金難講 05/29 15:39
→ roberttony: 不意外 05/29 15:40
推 andersonlin: 張算是公眾人物,一定會想辦法和解的 05/29 15:41
推 final9711: 為啥很多人都要忽略最重要的 能注意 05/29 15:43
推 kasim65: 應注意未注意 就只要你上路都會背著 05/29 15:44
推 rewq0618: 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是世界上最機掰的東西了 05/29 15:46
→ jet1357: 我查到是 過失傷害判決為易科罰金,在繳納5年後才能有良 05/29 15:48
推 tofu0315: 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是幹話 超好笑 05/29 15:49
推 indium111: 行人闖紅燈,你也不能直接開車撞上去吧 05/29 15:49
→ angel902037: 因為易科罰金還是有被判刑,只是拿錢換免關 05/29 15:49
→ jet1357: 民證,法院,法院查詢系統會有紀錄存在 05/29 15:49
推 taddy0540: 我上次倒車接到後車,後車也有責任,害我有點不好意思 05/29 16:14
→ roberttony: 後車:????難不成我要跟著一起倒車撞後面嗎 05/29 16:16
推 kokoro1793: 可能貼太近吧,但還是很……嗯 05/29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