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amXD500 (Ciao)
看板BaseballXXXX
標題Re: [閒聊] 張只要有打燈大概就下莊了吧
時間Thu May 29 23:12:48 2025
※ 引述《Sunpayus (SunPayus)》之銘言:
: 那機車明顯速度快一大截 說不定根本已經超速了 而且右側超車也是違規
: 張只要確定有提前打燈的話沒什麼責任吧 遇到這種找死的哪有辦法
到底哪裡來的應注意未注意這種東西
明明就是應注意能注意且未注意
反應不及早就一堆判過無責了
沒判過失致死罪也不用賠錢
不要再整天被媒體標題騙
(不過這件事還看不出來有沒有辦法判定為無法注意 就先不下定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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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78.14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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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lliamXD500 (123.194.178.143 臺灣), 05/29/2025 23:14:28
→ duct: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遇到的法官在想什麼 05/29 23:14
→ angel902037: 你沒看法官 高院、最高法院 見解都不同 05/29 23:18
推 ralfeistein: 台灣真應該用海洋法系那一套 至少見解相同... 05/29 23:23
推 Stark0908: 就是個垃圾法 05/30 00:02
推 DillMichel: 還要舉證已盡注意之責真的很白癡 05/30 02:09
推 indium111: 的確,很多都是媒體在帶風向的,記者也沒認真去了解 05/30 11:24
→ indium111: 真要說最了解案情的非當事人其實就律師檢察官法官三者 05/30 11:25
→ indium111: 但律師會偏袒付錢的,了解也不一定說實話就是了 05/30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