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beth0925: 水管…..太扯 08/26 19:13
推 jjyy6666: 才18年而已喔這不能判死嗎 08/26 19:18
推 qqbjtwins: 台灣法律純粹就是給予被害人及其親屬二次傷害 08/26 19:20
推 CentaurM83: 折磨孩童這不能判死………… 08/26 19:21
推 trainmay: 屁股…真的不想養小孩拜託這些人就別生好嗎 08/26 19:46
推 bill0829: 因為是傷害致人於死罪、對未成年人凌虐妨害身心健全發育 08/26 19:51
→ bill0829: 致死罪,兩條最重是無期徒刑 08/26 19:51
推 bill0829: 這案子應該是無法用殺人罪起訴 08/26 19:53
→ e04051130: 看了好生氣…… 多少人想要孩子卻沒法如願QQ 草菅人命 08/26 20:06
→ mayko: 生母43歲...可悲的是這種高齡還生得出來.父母搞不好沒結婚 08/26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