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kayamayyt (放送的福利蓮)
看板BaseballXXXX
標題Re: [開戰] 所以四分鐘不是硬性規定?
時間Wed Sep 10 16:31:49 2025
※ 引述《kman5566 (Kman)》之銘言:
: 可以因為要「慎重」
: 所以看超過然後再改判??
: 這會不會太扯啊
: 轉彎成這樣
: 之前馮勝賢開記者會解釋
: 這次秘書長要不要開記者會好好說明一下啊?
聯盟規章寫的
(9)除機器或訊號傳送故障等特殊原因外,限制於 4 分
鐘完成,若超過時限則以維持原判定為原則。時間
計算自現場裁判員進入技術室起,至作出判決止。
維持原判定為原則
有原則就有例外,可以改判的意思
其實看那麼久還格放
真的很難講有什麼明確畫面拍到可以支持改判
搞不好還因為看太久變成目洨反而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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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na113821: 若超過時限則以維持原判定為原則 09/10 16:32
→ sana113821: 結果超時表決還改判 中職裁判果然領先全球 09/10 16:33
推 Bond8520: 規章是死的……沒必要什麼都那麼一板一眼… 09/10 16:33
→ BigFly5566: 那樓上可以挑戰一下板規啊 09/10 16:36
→ fetoyeh: 反正進桶了也有白X會救他出來 09/10 16:38
→ rain0212: 四分鐘是你講的,我們是慎重,慎力ㄎㄧX啦 09/10 16:39
推 bluewolfzeus: 裁判可以連規章都不遵守喔 09/10 16:41
→ aalittle: 原則就99.99%的意思 09/10 16:54
推 aabc0930: 講一些前後矛盾的話,錯了就錯了。硬拗很難看 09/10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