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san1029: 很多這種人啊起訴書擺在那邊也不去看12/03 14:23
→ aalittle: 反正先有話題再說12/03 14:24
推 FatZhai017: 記者也是故意誤導案情啊12/03 14:25
推 CavendishJr: 判那麼輕我也看不懂還要吵什麼12/03 14:25
→ FatZhai017: 老婦的存在完全沒辦法證明 那就是純純的侵佔公物了12/03 14:26
推 Willdododo: 起訴書和判決不看又不是第一天了12/03 14:27
→ Willdododo: 記者水準就別說了 看最近的鯛魚片呵呵呵12/03 14:27
→ Sunpayus: 連起訴書判決書都不用看啊 找不到人這件事新聞都有寫了12/03 14:28
推 FatZhai017: 記者都很精明啦 知道怎麼樣的報導才能激化討論12/03 14:28
→ Willdododo: 找不到人沒有每一則新聞都講啊12/03 14:29
→ anomic24: 台灣記者是能期待什麼 根本不是什麼第四權 是台灣最大12/03 14:32
→ anomic24: 的社會亂源12/03 14:32
推 qqbjtwins: 只能說很大一部分台灣人 非常鄉愿12/03 14:32
推 redsucksndie: 知道老婦吃冷飯知道去哪新換舊但不知道住哪裡12/03 14:32
我其實很好奇那些人要是知道老婦人是他唬爛的之後會怎麼想
推 FatZhai017: 昨天有一個八卦Po文 特別把老婦找不到的新聞段落截掉12/03 14:33
→ FatZhai017: 了 其心可議 12/03 14:33
→ d06: 找不到人 我也是看ptt知道 新聞台沒見到12/03 14:33
→ FatZhai017: 記者大部分都有寫 但是轉文的人 把關鍵訊息截取掉了12/03 14:34
→ FatZhai017: 想製造什麼效果很明顯12/03 14:34
※ 編輯: Sunpayus (42.77.79.155 臺灣), 12/03/2025 14:34:08
推 LeftCorner: 不少新聞把拾荒婦當成確定的客觀事實在報 12/03 14:34
推 Tommy8888: 講難聽一點這根本就是幽靈抗辯,如果當事人的抗辯 12/03 14:35
→ Tommy8888: 法院都要照單全收那幽靈抗辯和海盜抗辯這種的法院 12/03 14:35
→ Tommy8888: 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到時候民眾又要靠杯說法官是 12/03 14:35
→ Tommy8888: 恐龍 12/03 14:35
推 david22: 這樣才能激化對立,讓人民不信任司法 12/03 14:35
→ Sunpayus: 現在新聞鬧這麼大 我看最慌的應該是清潔隊員自己 12/03 14:36
→ d06: 當初新聞報導的 就是有一婦人 ,根本不是清潔員單方面聲稱 12/03 14:37
推 abc7005123: 我只期待他們看得懂什麼是緩刑、什麼是交保,但期待 12/03 14:38
→ abc7005123: 還是太高了 12/03 14:38
推 QOO9142: 所以是薛丁格婦人? 12/03 14:39
推 laangels27: 法官減刑四次了還能吵 完全就是一群可憐法盲 12/03 14:41
推 morgan77123: 民智未開 起訴書都不去看 法理也不去了解 12/03 14:41
推 rong1994: 經典的 我覺得要唯一死刑 我覺得要微罪不舉 12/03 14:44
推 BrothersWin: 台灣這方面就民智未開阿 12/03 14:48
噓 shohei5566: 阿就比例錯了咩 普通公務員侵佔32元要有工作,監察委 12/03 14:49
→ shohei5566: 員載去美容院的油錢應該超過100元吧 12/03 14:49
推 anomic24: 這邊也有人在那邊跳針比例,超好笑 12/03 14:51
→ anomic24: 就繼續啦,呵呵呵 12/03 14:52
噓 shohei5566: 對啊就繼續,你拿判決書去給公務員看他們對本例有什 12/03 14:52
→ shohei5566: 麼想法 12/03 14:52
推 sdd5426: 法院認定32元 實際上盜賣賺了幾百元都不知道咧 12/03 14:53
→ sdd5426: 誰不知道清潔隊員本來就一堆偷堪用回收物去盜賣的 12/03 14:54
→ anomic24: 有辦法把不一樣的兩件事扯在一起也是滿厲害的 12/03 14:54
噓 shohei5566: 盜賣多少元,不用算清楚喔?還是就抹人家盜賣 12/03 14:54
→ anomic24: 公務員本來就應該依法做事,本來就沒有規定說可以把電 12/03 14:55
→ anomic24: 鍋送人 12/03 14:55
推 sdd5426: 他說送人你就信 我說盜賣你就不信 12/03 14:57
→ shohei5566: 沒有人說公務員不該受罰,但搞到褫奪公權(我是不知 12/03 14:57
→ shohei5566: 道他有沒有公務員身分)可能丟工作,32元這樣真的合 12/03 14:57
→ shohei5566: 比例原則喔? 12/03 14:57
→ sdd5426: 承認自己理盲又濫情好嗎 12/03 14:57
→ shohei5566: 你抹人家盜賣,人家受刑法判決要有明確證據捏 12/03 14:58
→ shohei5566: 抹人家 真好沒有證據 就開始說我覺得.. 可愛 12/03 14:58
推 sdd5426: 喔 叫他來告我啊 我合理懷疑有不行 12/03 14:59
→ shohei5566: 好吧 可愛 加油喔 繼續抹 12/03 14:59
→ anomic24: 明明緩刑期滿未經撤銷就會沒事了,因為刑之宣告會失效 12/03 14:59
→ anomic24: ,等於什麼也沒有,前科都找不到,結果一堆人視而不見 12/03 14:59
→ sdd5426: 1.東西被他拿走了 2.東西不見了 光這兩點就構成合理懷疑 12/03 15:00
→ sdd5426: 的要件了 還抹咧 抹抹抹抹抹去抹布啦 12/03 15:00
噓 shohei5566: 還好你不是法官 不然都用感覺或是可能推測當證據可怕 12/03 15:01
推 sdd5426: 還好你不是法官 不然每個被告全都編一套自己無辜的說詞你 12/03 15:02
→ sdd5426: 全都判無罪了 12/03 15:02
推 sinon0123: 還好不是法官 法條就在那 法官都從輕量刑了 12/03 15:03
→ sinon0123: 還在嘴啥比例原則 12/03 15:04
→ sinon0123: 還是法官可以無視法條 12/03 15:04
→ sabbat: 以後撿東西不還就說想送給拾荒老婦人 12/03 15:05
噓 shohei5566: 坦白說這件案子噴法官的不多吧..不都噴法律規定有問 12/03 15:06
→ shohei5566: 題常常讓小額圖利侵佔讓公務員面臨不對等的風險 12/03 15:06
→ shohei5566: 但32元褫奪公權這幾年不能從事公職,真的符合比例原 12/03 15:06
→ shohei5566: 則? 12/03 15:06
→ shohei5566: 阿同樣開車載監委去美容店的油錢,怎麼就不算侵佔了 12/03 15:07
→ shohei5566: ? 這就是普通民眾無語的問題 12/03 15:07
→ Tommy8888: 蛤?監察院的案子法院有判無罪嗎?我怎麼沒看到 12/03 15:10
推 anomic24: 監察院的案子又沒有一審判決,整天拿這個東西出來比較 12/03 15:11
→ anomic24: 或是帶風向的,到底是有什麼毛病 12/03 15:11
推 shohei5566: 連起訴都沒有喔 嘻嘻 12/03 15:11
→ anomic24: 卡提諾法學院畢業的嗎 12/03 15:11
→ shohei5566: 我沒有帶風向 我只是回覆這篇文的主題 說百姓理盲濫 12/03 15:12
→ shohei5566: 情,但事實上普通老百姓的想法而已 12/03 15:12
噓 WP1: 跟那個貪一台洗衣機被重判的軍官一樣,民眾要看的不是抓這些 12/03 15:12
→ WP1: 小惡,而是抓真正的貪污貪官跟詐騙集團! 12/03 15:12
推 sinon0123: 你自己開一篇來叫屈吧 不同案件硬要扯一起 12/03 15:12
→ Tommy8888: 是不起訴還是還沒起訴? 12/03 15:12
推 TsukimiyaAyu: 應該要直接羈押 12/03 15:12
→ anomic24: 超好笑,一般老百姓才不會在那邊硬扯什麼監察院,兩件 12/03 15:13
→ anomic24: 事情明顯看起來就不一樣,有辦法扯在一起真的不知道是 12/03 15:14
→ anomic24: 哪門子兄弟獨創的見解 12/03 15:14
→ shohei5566: 嘻嘻 一樣侵占幾百元(監察委員侵佔油錢vs清潔隊侵占 12/03 15:15
→ shohei5566: 32元)叫做不能拿來類比 ,只是陳述普通人民為何不爽 12/03 15:15
→ shohei5566: 現在司法的原因而已 12/03 15:15
→ Tommy8888: 啊所以法律大師可以解惑一下嗎?你所謂的連起訴都 12/03 15:17
→ Tommy8888: 沒有是指還沒起訴或是已經不起訴處分? 12/03 15:17
推 qqbjtwins: 這是身份犯 本來就是很嚴格的規定 他的身份不該做的就 12/03 15:17
→ qqbjtwins: 是不該做,拿公家的東西私下做他口中所謂的善事本來就 12/03 15:17
→ qqbjtwins: 是很奇怪的行為 12/03 15:17
推 sinon0123: 不同主審判的好球帶不同 不同法官判得當然也會不同 12/03 15:18
→ sinon0123: 只要根據法律判的 除非你去叫制定法律的改法條 12/03 15:18
推 rong1994: 確實啦 他這種的 現實中就是很多人有一樣想法 面對這種 12/03 15:20
→ rong1994: 聲音傲慢地用法盲或是沒讀書嘴回去是無助於溝通跟理解 12/03 15:20
→ rong1994: …但會很爽 12/03 15:20
推 notea: 幹醮法官跟檢察官哪有少 被一堆網紅帶風向 12/03 15:29
推 lumi0811: 台灣人一直都很矯情 12/03 15:33
推 qqbjtwins: 無論清潔隊員或是法官 就只能依法行政 12/03 15:40
推 bbo9527: 新聞有講了不會影響工作 我看到的解釋屬於是勞務關係 褫 12/03 15:40
→ bbo9527: 奪公權不會影響工作 所以這個判決很合理阿 你的身分做了 12/03 15:41
→ e2c4o6: 這到底哪裡判的有問題 每個人都這樣做 那也不用買啦 看你 12/03 15:42
→ e2c4o6: 家東西舊我就帶回家 12/03 15:42
→ bbo9527: 踩線的事 辦你應該 但考量犯意幫你找方法減刑 12/03 15:42
推 Jaspercool: 今天要是老婦人有出來佐證,那應該就不會起訴了 12/03 15:43
→ bbo9527: 法律不外乎人情 所以先有法律明正典刑後再考量人情 不就 12/03 15:44
推 Himawarisa: 現在很多人不都這樣,抱持著我覺得這個罪應該要這樣判 12/03 15:45
→ Himawarisa: ,不符合我意就是恐龍法官,就是法官不懂得民生疾苦, 12/03 15:45
→ Himawarisa: 無法理解受害者的心態等等 12/03 15:45
→ Himawarisa: 卻忽略法官判決會依據法條跟相關判例做出裁決 12/03 15:46
推 bbo9527: 是這個判例實踐了精神嗎? 12/03 15:46
→ Himawarisa: 要是什麼都為了符合社會期待或個人的思維邏輯或想法去 12/03 15:47
→ Himawarisa: 評判,那叫做民粹 12/03 15:47
推 QOO9142: 我自己有作過清潔員,嗯,賺外快真的不好說,所以那個拾 12/03 15:47
→ QOO9142: 荒婦呢? 12/03 15:48
→ bbo9527: 法律本來就是為了維持秩序 今天要求直接跳過規定去考量 12/03 15:49
→ bbo9527: 人情 那就是不尊重專業的民粹行為而已 12/03 15:49
推 sinon0123: 你如果真的有那個拾荒婦 搞不好前面檢察官就不起訴 12/03 16:03
→ sinon0123: 你只要起訴進到法庭 法官也只能照法律判 12/03 16:04
→ willieyang: 身分犯+不屬於微罪不舉的範圍 法院就照判呀 12/03 16:06
推 nigatsuki: 當初新聞寫拾荒婦的故事寫得很精彩,結果上法庭查無此 12/03 16:11
→ nigatsuki: 人,那就沒辦法啊 12/03 16:11
推 rahim03: 本來就是一堆人理盲濫情 也不搞清楚狀況 有些還是像便宜 12/03 16:17
→ rahim03: 這種網紅在那邊亂講 12/03 16:17
→ rahim03: 有辦法給拾荒老婦卻找不到人 根本幽靈抗辯 12/03 16:17
→ ocwandu: 說不定連垃圾電鍋都不存在 12/03 16:29
推 cctu0618: 鄉愿 12/03 17:05
推 jordan1227: 重點是...你都有辦法買新電鍋跟老婦換回來了(自稱) 怎 12/03 17:08
→ jordan1227: 麼可能找不到人 12/03 17:08
推 mg0318: 重點不是價值多少 而是行為好嗎 比例原則是指行為跟罰則 12/03 17:13
→ mg0318: 間 你處分一個你職務上不該處分的東西就不對 12/03 17:13
→ mg0318: 你拿公司筆回家用會因為只有10元就沒事嗎 12/03 17:13
→ yayato1231: 莫忘世上白痴多 台灣人就是鄉愿+法盲居多 超好帶風向 12/03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