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XXX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相關條文附在後面, 簡單講 跟FA選手簽完約,要立刻通知會長,同時檢送合約影本,25人名單跟可選名單. 也就是說你名單應該是要早就準備,隨時可以送出. 而不是簽到再來想. 當然實務上可能沒做到"立刻", 但依據之前的經驗,從球團宣布簽約到聯盟公告, 並不會太久,大約1-3天的範圍. 這次蘇泰安要求的時間相當於5個工作天,其實是相對寬鬆的. 至於選人的部份就很明確,7個工作天. 過去經驗很多都是到最後才決定. 有人拿這兩個比較,我覺得兩者時限的要求,本身差異就很大, 一個是立刻,一個是七天. === 中職規章(2025)中的規定 第144條【契約締結】任何球團與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結新 年度契約時,應立即通知會長(或會長之指定人選),並 向聯盟檢送選手制式合約影本一份,會長於接獲通知並審 查無誤後公告之。若為新球團且該選手於原球團年度薪資 總額屬 A 級球員者,該新球團同時應向聯盟檢送選手制式 合約影本一份、及25人選手保護名單與保護名單外之所屬 球員名簿。 第148條【補償規定】 1、部分轉隊費及指定選手之補償:適用於A級選手。 (1)原屬球團須於獲得新球團所提出之選手名簿後,於 隔日起算 7 個工作日內,向聯盟表示欲締結合約之 選手,原屬球團得自該名簿中指定 1 名選手。若同 日指定補償之選手出現重複之情形時,該年度戰績 較差之球團擁有指定該選手之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235.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765961359.A.BDB.html
Gardenia0603: 推一下 終於懂了 12/17 16:56
DarkKnight: 泰安被白罵了QQ 12/17 16:57
otz870705: 照理來說提出25人名單一定是比較快的,因為在搶人的時 12/17 16:58
otz870705: 候就多少會把這部分一起納入考量,不太會簽下才從零開 12/17 16:58
otz870705: 始編名單 12/17 16:58
otz870705: 挑人的接收到名單才能開始討論,自然時間會比較長一些 12/17 16:58
ellahebe: 老虎21確定轉隊新聞出來,27拿到保護名單 12/17 17:11
aalittle: 所以真要論規章以及實務上的流程的話,選人是固定的時間 12/17 17:14
aalittle: 限制,而球團宣傳簽到人,到實際通報聯盟反而有時間差 12/17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