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mstronger: 依現有條文規定法官判11、12年就是很合理了,不然就 12/25 23:16
→ Jimstronger: 是要修法少事法排除殺人罪。現在資訊流通這麼快速, 12/25 23:16
→ Jimstronger: 青少年接觸到的資訊未必比成年人少 12/25 23:16
推 GhostShadow: 所以為什麼12合理 13 14 15就不合理? 12/25 23:21
推 lightjayjw: 修法你要五院、立委(至少15人連署)向立法院提案,然 12/25 23:21
→ lightjayjw: 後排法案順序,經3讀通過,但是1年內沒排到就重新重排 12/25 23:23
推 GhostShadow: 如果法官想判更重但受限於法律那至少要用滿吧 12/25 23:24
→ GhostShadow: 沒判滿又搭配幹話 不會讓人覺得法官想判重 12/25 23:26
→ kase09521: 只說不能判無期以上/減刑的部分也是考量權,從立法的 12/25 23:39
→ kase09521: 角度來看這種本來就case by case給量刑權本來就合理做 12/25 23:39
→ kase09521: 法,所以這東西就回到了法官態度問題了 12/25 23:39
→ angel902037: 很好奇,為什麼12年會是合理 12/25 23:48
→ nakayamayyt: 上限15年為什麼不是判到滿? 12/25 23:52
→ angel902037: 加重1個月就算加重,減1個月也算減刑吧 12/25 23:53
→ angel902037: 還是合理指的是在範圍內就算合理 12/25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