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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5 被電腦撿去的選手 過一段時間被釋出還給我們之後 為什麼 我們必須放他到25人名單? 之前都可以放回小聯盟就好 還有為什麼 美國 加拿大 波多黎各籍的選手 不能放到DSL聯盟打 以前也可以吧 怎越改越奇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67.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Sim/M.1554739046.A.255.html
MaribelHearn: dsl是多明尼加發展聯盟好像只能丟國際選秀那種進去 04/10 09:57
Chtgo: 我也覺得很扯 被檢的 還被強迫放回25名單 那我也亂檢 04/14 17:01
Chtgo: 選手 再釋出搞對手 04/1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