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buc: 第一次知道市區裡有這麼大的墓...01/08 15:03
噓 king4647: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hjgx 要發到16號嗎01/08 15:13
噓 bow71138: 一堆路邊停車...要就一個一個檢舉...01/08 15:17
→ jiahsin520: 到16號前 我們可以一直看到你的發文01/08 15:22
推 gh34163: 這是要天天發喔,他們一定有党工在看啦,還不改善就太誇01/08 15:29
→ gh34163: 張了01/08 15:29
噓 avahe: 類似文張貼一兩篇已可讓大家知道,是還要多久才結束?01/08 15:36
→ cmq29: 唉,其實全板橋「路霸」到處可見,用這個質疑林國春不夠力啊01/08 15:44
→ cmq29: 國民運動中心旁邊的宏國社區,更是整個社區到處都是路霸01/08 15:46
→ cmq29: 每次去運動中心運動,騎車穿過該社區,更是佩服當地人的耐性01/08 15:47
→ cmq29: 所以你要把路霸跟林國春劃上等號,在板橋應該很難引起共鳴啊01/08 15:49
你的意見是faq,請自行往前查閱
噓 king4647: 沒料還天天發 只會反效果01/08 15:54
反效果是自己人在講的,不適合你講。
路霸的人臉地址都出來了,你還說沒料,合理推測你認識路霸。
→ knightking: 不如說原po就是綠色選民好了,只是沒人無聊或太閒做01/08 16:43
→ knightking: 羅或者張的01/08 16:43
沒有能力做的事就說無聊,這態度不好哦
推 jimshih: 純推不點進去看,反正看了幾篇已經沒興趣了,就不進去看了01/08 16:47
噓 wallace7073: .01/08 17:06
噓 david890608: 夠了01/08 17:14
http://i.imgur.com/zsf7VVC.jpg
噓 matsui07: 剩下7天,希望選完後版上會乾淨一點01/08 17:23
錯,林國春沒上,就換你跟wallace這些熟面孔來貼了。
噓 vaude: 林國春如果真的當選你可能有一半的功勞唷01/08 17:53
※ hjgx: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1/08 17:56
那就請你辦慶功宴 我會會他
噓 hongmangi: 天天發老梗大家都會看膩的01/08 20:31
樣本多就說老梗,少就說硬扯,你們藍營自己打一架決定好再來找我
噓 qwe31633: 呵!01/08 20:41
噓 mieng: 林國春長常去四維路的服務處,要不要自己過去找他01/08 20:54
你要我找他幹嘛?幫你獻花?
→ catjih: 那個藍色的桶子到處都可以買的到喔~不一定是公家的餿水桶01/08 20:58
有人會花錢買這麼醜又會被懷疑的桶子來種花?又是萬分之一的巧合
→ Houei: 讓板橋的條子卯起來開單或拖吊違停 算是這系列的最大貢獻?01/08 22:10
推 pinz: 一定要推的呀01/08 22:33
噓 Boringlive: 。01/08 23:03
→ valken: 違停到處都是,只是林國春看板比較多而已01/08 23:44
這也是FAQ,你也是熟面孔。
最大化的情形,當全板橋全部掛滿治安立委、有一份證據說一份話的看板
下方全部都是違建、停滿違規汽車 此時你要怎麼說?
→ valken: 你也要65里走透透嗎01/08 23:47
噓 Tywang: 這系列文章是在幫林國春助選?01/09 00:10
→ catjih: 不太懂要懷疑甚麼?還是你有進一步證據說明他的前身是廚餘?01/09 00:15
→ catjih: 說買的到只是要強調這桶子本身根本無法證明竊占的指控01/09 00:20
又是FAQ。這不是呈堂證據,這是政治議論。
→ catjih: 你可以單指控桶子做為路霸的本事與能力,但是竊占這種過度01/09 00:31
→ catjih: 的質疑只會讓人懷疑全文的正確性01/09 00:32
→ catjih: 原來無證據的指控別人竊占是一種政治議題 呵呵01/09 00:35
笑什麼,你有在生活上累計你的經驗與判斷力嗎?
你的價值觀裡只有刑事上的有罪與無罪嗎?舉凡無罪的行為,都是你擁抱的對象?
我向哪個機關指控了?請不要栽贓。
簡單一句話,我們打賭一萬元,然後一起去對這人提出刑事告發,
無罪錢就歸你,有罪錢就歸我,你敢嗎?限你今晚 1點前決定。
→ catjih: 我生活上的經驗告知了我,桶子可能的來源絕非唯一,那你呢?01/09 00:50
你不敢打賭了,哈哈。既然認輸了,我就指點你一下,司法院釋字第五0九號。
我的經驗告訴我,從停車與違建判斷這戶人絕非善良百姓,
加上桶子外觀與用途,綜合判斷是竊占。
→ catjih: 我可完全沒有提到法律觀點,感謝你幫我強調,但是我想表達的01/09 00:56
來不及了,你就是提法律觀點。
→ catjih: 只是從自律的觀點一分證據一分話文章的價值才會高01/09 01:02
自什麼律啊?一分證據一分話是刑事鑑定,李昌鈺的口頭禪。
看完釋509 再來吧,輸了就輸了,不要再瞎扯。
→ catjih: 覺得有問題的人是你又不是我,為何我要陪你告?01/09 01:08
你真的很煩,是你覺得他沒問題啊?
你若不跟我一起進法院,那判決書我若不借你看,怎麼決定打賭誰贏?
噓 king4647: 我不喜歡他 但我也不喜歡你發文的方式 這樣就他們的人??01/09 10:21
→ king4647: 邏輯不錯01/09 10:21
→ king4647: 不認同你就說別人藍的 這明顯在引戰zzzz01/09 10:22
放大絕了,前面已經幾十個人說我是綠的 張宏陸的,要告就一起吧。
噓 matsui07: ㄎㄎ,我從沒說你是綠的,而且我也不發政治文01/09 14:22
我也沒說你啊,咳咳,
你在別人的政治文裡面推文,代表你也很想講,只是講不出太多東西。
噓 matsui07: 只是希望同一系列文可以集在一篇不要佔那麼多版面01/09 14:25
推 steven610381: XDD 很有趣 不過你占太多版面囉 01/09 18:13
首先我很乾脆地,把我的文章歸類為政治,不是像別人選心情或其他,
就是自律地每天最多發 1篇。
我找我的文章都要按箭頭找很久,顯然沒有占版面的現象。
而且我每篇文章都很長,相對你們的文數量多、內容短,我的集中度高得多了。
何況這是版規保障的。
你們在法治時代要調整心態,不要讓台北人以為板橋還停留在鄉下的水準,懂?
推 alice910424: .01/09 21:14
噓 alice910424: 補噓 01/09 21:15
噓 valken: 抱歉, 我不是熟面孔, 第一次回你文章. 太多人回你昏了嗎? 01/09 23:08
現在是了
→ valken: 你的邏輯是林國春->違停, 沒違停->都沒林國春嗎 ?01/09 23:10
FAQ,自己往前面找哦,支持偶像就要做功課
噓 ajk951753: 不能集在同一篇發嗎01/10 00:44
不能,就像要你發誓不再推文一樣難。
→ wallace7073: 按你的邏輯 不知道車主跟那一位比較有關係01/10 01:29
才一台,你不要硬扯,至少跟我一樣寫個 7篇再來。
噓 king4647: 下一篇呢? 選前關鍵了耶01/10 09:01
不錯喔! 有心想當我徒弟。
※ 編輯: hjgx (223.140.174.241), 01/10/2016 18:27:50
推 aarzbrv: 或許製作看板地圖比製作違停地圖容易些吧? 01/13 03:00
噓 king4647: 選舉完就不見人影 果然黨工 04/12 11:40
※ 編輯: hjgx (114.34.106.65), 09/03/2016 00:55:40
推 kerkerp: 你錄影 當場問警察拖不拖啊 他敢閃再po上來 01/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