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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UX9PLU https://goo.gl/wsvP4L https://goo.gl/sSEZhe 綜合以上三篇,我認為你如果在警察局等行政機關內,遇到不平之事, 你要錄音錄影取證,並不是絕對不可以,但是你要注意一下: 1.你必須低調取證,否則你會被制止,如果你還是不聽,你會被趕出去或被告。 2.低調是為了有效取證,取不到證據,一切都白忙了。 3.取證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自身權利,公務員尤其是警察的素質不太整齊, 不管你過往運氣多好,總有運氣不好的時候。 4.終於到了維護權利的時刻,但你的取證行為就要曝光了: 刑法315-1條,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 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這個無故、非公開兩個要件,是你要斟酌的重點。 馬路一定是公開的,警察局大廳就見仁見智了。 如果你只是要投訴這警察態度不好,建議你不要直接自爆你的取證行為, 宜交給記者。 反之,如果這警察有恐嚇、脅迫、索賄、罵髒話、揮拳頭、掏槍等嚴重言語行為, 你即使暴露你的取證行為,因為警察的言語行為更為嚴重, 相形之下,你就不是無故了,再加上見仁見智的公開活動,以及你公益的目的, 會讓你平安脫身的機會很高。 5.你不能怕跑法院與收公文傳票、時間多、家人明理, 沒有這些條件,就不要跟官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0.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506194732.A.3AD.html ※ 編輯: lockeg (223.136.20.20), 09/24/2017 03:27:21
ghghccc: 第五點中肯 當下真的會很氣 可是那種沒條件 你就只能摸摸 09/24 06:29
ghghccc: 鼻子吃悶虧 09/24 06:29
kinggbic: 前些日子去板橋分局報案承辦警員很客氣在這裡感謝 09/24 08:24
cayalst: 警察做事的很少啊 剛剛從二運旁的小路回來 明明那邊禁止 09/24 08:44
cayalst: 汽車進入 結果一台一台進來 警察還在旁邊看 還是我跟我 09/24 08:44
cayalst: 爸跟那些駕駛說的= = 09/24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