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tida24: 店家遇到這種看準文字漏洞跟你吵的奧客,也太無奈 09/27 19:28
推 Adonisy: 為了30元的客人.... 09/27 19:40
推 aikopake: 辛苦店家了 09/27 20:43
→ lovereadman: 客人這…… 我是店家也會不爽 09/27 21:22
噓 a2589663: 不是無故,那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呢 09/27 21:34
→ Davil0130: 內文就說是為了處理消費糾紛才繼續滯留店內阿… 09/27 21:38
推 FFFFFFFF: 檢察官起訴這條也太智障了吧... 09/27 21:47
→ Davil0130: 就法院認為私力救濟不算是客觀上無故,今天這案例是因為 09/27 21:52
→ Davil0130: 客人很G8又欠揍,如果反過來是店家G8(例如:時間沒到就 09/27 21:52
→ Davil0130: 關火、收菜盤趕人之類的),客人私力救濟主張自己消費權 09/27 21:52
→ Davil0130: 益受損,這時候還會覺得店家主張是有理由的嗎? 09/27 21:52
→ Davil0130: 或收錢後就叫你滾出去(受退去之要求),你在店裡爭論,這 09/27 21:56
→ Davil0130: 樣會是無故嗎?先搞懂這條的構成要件吧… 09/27 21:56
推 noodleroy: 囂貪 09/27 22:19
推 error123: 店家辛苦了 09/27 22:22
推 nfsong: 應該提告民事損失 提告注意一下 09/27 23:00
→ nfsong: 員工算加班費 然後提告 09/27 23:01
→ nfsong: 很多人都告刑事 大部分都無罪 09/27 23:02
→ nfsong: 反正自己是老闆 開庭日花個一小時 自己跑也不用律師 09/27 23:06
推 lexar: 連警察都覺得煩,直接自己出30塊XD 09/27 23:21
推 chinaeatshit: 本來還以為客人姓蘇 XD 09/28 01:09
推 ivyhoney: 這是哪家? 09/28 02:09
→ ndhuwei: 樓上上是什麼梗r 09/28 12:12
推 fishyintt: 台南檢舉逹人蘇大媽的梗? 09/28 12:13
推 racoon151: 知道姓蘇的梗應該也是老板橋板的人 09/28 12:47
推 Anyotw: 告刑事本來就比較難 09/28 13:37
推 alice4132xx: 看起來是致理8鍋 09/28 14:45
→ Davil0130: 老板橋版的應該記得蘇訟棍來板橋版釣魚不成被胖貓打臉 09/28 15:40
推 wade0928: 討厭這種人,不要搞到這種好店之後不提供吃到飽了 09/28 18:23
推 demoQ: 致理8鍋超讚的 內用老闆根本給客人吃免驚的 09/28 23:19
推 a760981: 致理8鍋吃粗飽吃很爽 09/29 01:38
推 magic404011: 限時一個小時的臭臭鍋店... 09/29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