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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問是哪個巷子,剛好看到某推廣交通平權的候選人臉書得知 不確定是否違反版規,只擷取重點,如有違反版規會再刪除 謝謝! 附上連結供查閱,若違反板規也會刪 https://tinyurl.com/2p8rjmzp 【【看來是被抓之前幾個小時才新裝的號誌】】 板橋區南雅南路142巷 節錄重點如下: 『新北市一名9歲女童闖紅燈過馬路,遭員警開300元罰單,回家之後嚇哭。 當事警局回應,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非屬道交事件中可勸導之項目。』 【法源】 這邊所說的「可勸導之項目」,就是惡名昭彰的第12條「微罪不舉」的項目 廢話!!!! 攤開法條第一款到第六款,都是針對汽車駕駛的「違規樣態所做的後門」,包含「上下客 」免罰、深夜停車免罰,酒測誤差值內免罰等等後門,只要符合,警察執法的時候就拿你 沒輒! 違規受罰,沒什麼話說。 但是,警察的態度及標準,能不能全體一致? 不要總是柿子挑軟的吃! ^^^^^^^^^^^^^^^^^^^^ 【執法】 違規停車滿街都是,執法蒼白無力,請阿Sir不要到了現場用「口頭勸導」,再回報「已 見警駛離」。違規仔繞一圈就又回來停好,根本是在嘲笑乖乖找車格的用路人。 對最弱勢的行人,嚴厲取締 對板金保護的四輪大爺,口頭勸導 ^^^^^^^^^^^^^^^^^^^^^^^^^^^^^^ 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工程】 各位知道嗎? 女童的方向是要經過144巷口往142巷口移動,而其中142巷的行人號誌,還是在女童晚上 被逮的「前幾個小時」才裝上去的喔。 https://pse.is/4gaex4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過馬路違規!小四童被警開單惹怒家長 板橋警:保障人車安全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84467 : 2022/09/28 11:14:00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一張紅單的照片,表示自己國小四年級的孩子昨( : 27日)晚上9時許在新北市板橋南雅路某巷口,被警察開了一張「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 : 道路」的紅單,導致小孩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抱怨警方不能以「勸導 : 的方式嗎?」網路也掀起論戰,對此,轄區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 : 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至於家長批 : 評部分,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並貼出紅單照片,表示27日晚間9時許,自己家中國小 : 四年級的女兒在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路的某個巷口,因「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被警 : 察當場開單,原PO不滿的說:「國小四年級被開紅單,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以勸導的方 : 式嗎?」並透露女兒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 : 嗎?」 : 貼文一PO出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警方太小題大作,「小學生真的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 : ,一堆留言在那邊假道德,這就是台灣的警察議員不敢開,專開小學生」、「應該先用勸 : 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不過也有人認同警方開單,「你應該感謝警察用 : 罰單幫你家小孩擋一次劫,我想你應該是不想警察用通知家屬的方式找你吧?」、「錯就 : 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有身為家長的自覺嗎?」、「如果今天不開這張罰單,難道要等 : 到出事了再哭鬧上社會版面嗎?」 : 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 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 : 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 至於網友批評部分,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 : 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或是 : 同一時間聯繫學童家長,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 == : 這家長可能不知道 : 不符合勸導要件的違規如果沒開 : 前例就有被告貪污瀆職的 : 也有被檢討處份申戒的 : 更有違反法令被起訴的 : 反正我家小孩有錯你也不該這樣 : 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8.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664500406.A.874.html
hipmyhop: 台灣真的是一個神奇又荒唐的島嶼 09/30 10:05
a890036: 那個巷口根本超廢超窄 單行道只有轉彎車會過 是在裝個鬼 09/30 10:43
a890036: 紅綠燈?維護行人安全個毛 增加對行人的罰單收入還比較多 09/30 10:43
a890036: 吧? 142巷口還比較需要裝 09/30 10:43
racoon151: https://i.imgur.com/HEBFL2Q.jpg 09/30 10:54
racoon151: https://i.imgur.com/aPB8Lb0.jpg 09/30 10:56
racoon151: 那邊之前真的沒有行人號誌欸 09/30 10:57
racoon151: 是要從144巷走到142巷麵包店這個方向嗎 09/30 10:59
racoon151: https://i.imgur.com/KOLzXol.jpg 09/30 10:59
racoon151: 如果是的話,那GoogleMap上是有行人號誌的欸 09/30 11:01
aalittle: 新聞影片是看不太出來哪個方向被攔,然後也不知道是走了 09/30 11:01
aalittle: 一個巷口還是兩個巷口都走了 09/30 11:02
dozier: 一般來說,行人是最不該抓的項目,除非交通工具的違規已 09/30 11:10
dozier: 經抓好抓滿了 09/30 11:10
dozier: 不是說行人可以違規,但前提是一堆違停有在抓嗎? 09/30 11:11
a890036: 打錯 144巷口比較該裝…142是麵包店到分隔島… 09/30 11:12
hipmyhop: 講結論 兩邊都不用裝 路口人行道外推built out kerb 縮 09/30 11:16
hipmyhop: 短穿越距離 停止線沿著道路邊界畫好 中間分隔島改z-cro 09/30 11:16
hipmyhop: ssing 確保行人動線直向來車 09/30 11:16
hipmyhop: 然後分隔島跟兩邊行人穿越點設置足夠夜間照明 09/30 11:17
ivyhoney: 在台灣欺善怕惡的不是黑道 唉 09/30 11:17
vaude: 廢警的垃圾罰單造成小四女童心理創傷影響一輩子 09/30 11:22
hipmyhop: https://i.imgur.com/UQk7xVX.jpg 第一段 09/30 11:34
hipmyhop: https://i.imgur.com/gXSi73S.jpg 道路邊界線 09/30 11:39
hipmyhop: https://i.imgur.com/ovRX78u.jpg Z字庇護島 09/30 11:40
chinaeatshit: 所以簡單的說 就是裝了新號誌後 有個倒楣鬼就被拿來 09/30 11:41
chinaeatshit: 先嚇嚇你了 09/30 11:41
archereva: 呵呵 嚇人嚇到上新聞 好適合內政部的「笑死」例句 09/30 12:19
racoon151: 我是也覺得小四女童應該要先口頭勸導就好... 09/30 12:26
Davil0130: 之前是三重警察抓錯人還打人,現在換板橋警察開小 09/30 12:26
Davil0130: 四罰單 09/30 12:26
Davil0130: 能不能辦點正事啊?真的是只會挑軟柿子吃 09/30 12:27
Davil0130: 再看上幾篇宮廟遶境,一堆警察也只會站旁邊看,真 09/30 12:28
Davil0130: 的是笑死 09/30 12:28
racoon151: 一堆違停在人行道的不處理,有小孩真的覺得人行道好難 09/30 12:28
racoon151: 推推車,每次都在跟汽車搶道超危險 09/30 12:28
racoon151: 柿子挑軟的吃 09/30 12:29
linda0215: 簡訊報案天天報 大家一起努力改善違停 09/30 12:31
附上全台各地簡訊報案的號碼 【免電話費】>.^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4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105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0917-110-880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5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6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7 基隆市警察局 0911-510-918 新竹市警察局 0911-510-919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0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1 苗栗縣警察局 0911-510-922 彰化縣警察局 0911-510-933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3 雲林縣警察局 0911-510-924 嘉義縣警察局 0911-510-925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6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7 花蓮縣警察局 0911-510-928 臺東縣警察局 0911-510-929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30 金門縣警察局 0911-510-931 連江縣警察局 0911-510-932
heading: 其實怪警察有什麼用 警察也是根據政府規定執法 09/30 12:48
heading: 其實怪政府有什麼用 政府也是根據人民喜好執法 09/30 12:48
heading: 問題根源還是人民素質低落 不守法成性 違法被開單還威脅 09/30 12:51
heading: 經常政府想盡辦法消單 09/30 12:51
heading: 不給違規說你沒人情味 09/30 12:51
linda0215: 現行法制就是這樣 電話加簡訊報案檢舉違停 09/30 12:53
linda0215: 符合民眾檢舉的就自己檢舉 09/30 12:54
linda0215: 其他的就只能用選票唾棄這些民意代表 09/30 12:54
heading: 女童過馬路該不該違規?不該 09/30 12:55
cmpunk566: 其實滿合理的啦畢竟是業績單位,當然是小朋友趕快開一 09/30 12:56
cmpunk566: 開搶業績省事多了cp 值超高 09/30 12:56
heading: 女童父母該不該教導過馬路不可違規?該 09/30 12:56
heading: 女童被開單跟違停沒被開單有關?其實邏輯上沒有關係 09/30 12:57
wtfconk: 垃圾警渣被瞧不起真的是自找的,對一般民眾大小聲很會 09/30 12:57
heading: 所以女童被開單有沒有不合理 自己判斷 但法律上來說並沒 09/30 12:58
heading: 有問題 本來就應該守法 09/30 12:58
heading: 我比較好奇這個父母自己小孩違規還好意思出來貼文 昭告天 09/30 12:59
heading: 下自己教育失當 09/30 12:59
linda0215: 台中北屯有個一直開違停罰單的,直接被調職到大安,局 09/30 13:04
linda0215: 長還說調職很適當,你看這樣誰敢開違停? 09/30 13:04
hipmyhop: 是是是 都是人民錯 政府這種用路環境都沒錯 警察都只是 09/30 13:20
hipmyhop: 依法行政 09/30 13:20
※ 編輯: archereva (122.116.18.24 臺灣), 09/30/2022 13:22:43
hipmyhop: 永遠都是人民素質低落 全世界只有台灣人一出生就賤格哈 09/30 13:22
hipmyhop: 哈哈 09/30 13:22
※ 編輯: archereva (122.116.18.24 臺灣), 09/30/2022 13:24:41
hipmyhop: 落後島一堆這種言論 多出去世界走走 這種路口其他國家 09/30 13:23
hipmyhop: 根本不用開單 為什麼你自己想 整天素質狗屁 09/30 13:23
vaude: 鴿子抓小四童最安全拉 抓違規遇到逃犯還會RIP 笑死 09/30 14:08
freda1: 警察可以在學校上下學的時候在附近等抓違規 09/30 14:30
micbrimac: 台灣的交通建設 有時候你要不違規還真難 兩邊沒有人行 09/30 14:54
SeanBoog: 這裡這樣設計實在有夠爛的 09/30 15:38
joeliu1015: 跟警察個屁關係,上面法律修成這樣能不辦嗎? 09/30 16:27
magic404011: 一般你鴿子勸導小孩就會嚇死 09/30 17:59
magic404011: 了,開單就太扯了 09/30 17:59
hipmyhop: 行人沒有優先權的無號誌路口 不代表行人穿越就違規 我 09/30 18:34
hipmyhop: 想落後島民很難懂這概念 09/30 18:34
tjbulls: 都人民對齁 笑爛 09/30 19:08
wtfconk: 一堆交通號誌設計根本有問題的,警渣執法時剛好依法釣魚 09/30 22:00
wtfconk: 明明就有微罪不舉跟勸導優先能用,但在那邊裝盲也是執法 09/30 22:00
osioli: 賊抓不到,宮廟吵死不敢規勸,被砍死怪用槍寫報告,成天 09/30 23:02
osioli: 抓違規就算了,抓這種巷弄娃兒,台灣警察就是個笑話 09/30 23:02
osioli: 有個垃圾 09/30 23:03
osioli: 有心的話,用警察身份機會教育小朋友反而沒事,開單嚇死 10/01 06:49
osioli: 變陰影 10/01 06:49
alien818: 對小女童開單我覺得真的過頭了,勸導就行的東西,明顯就 10/01 09:20
alien818: 柿子挑軟的吃 10/01 09:20
alien818: 而且還是亞東後面那條小巷子 = = 10/01 09:21
blueguilty: 好奇,警察難道不能用行政罰法19條來不處罰嗎?雖然 10/01 11:34
blueguilty: 非勸導項目,但有執法的裁量權啊 10/01 11:34
katsuha614: 之前有看到律師講依據行政罰法,未滿十四歲不予處罰 10/01 16:28
akirakid: 新裝的? 10/02 12:44
Ccsteeker: 警察把自己搞成業績工具,別怪人家不尊重警察。 10/02 21:41
g030501: 那這樣警察騎車手持手機也可以檢舉囉? 10/04 08:34
basara34598: 看到上述非理性的留言大概知道板橋人的素質.只躲在 10/04 10:54
basara34598: 電腦後面打字算什麼正義? 10/04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