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pmyhop: 台灣真的是一個神奇又荒唐的島嶼 09/30 10:05
推 a890036: 那個巷口根本超廢超窄 單行道只有轉彎車會過 是在裝個鬼 09/30 10:43
→ a890036: 紅綠燈?維護行人安全個毛 增加對行人的罰單收入還比較多 09/30 10:43
→ a890036: 吧? 142巷口還比較需要裝 09/30 10:43
→ racoon151: 那邊之前真的沒有行人號誌欸 09/30 10:57
推 racoon151: 是要從144巷走到142巷麵包店這個方向嗎 09/30 10:59
推 racoon151: 如果是的話,那GoogleMap上是有行人號誌的欸 09/30 11:01
→ aalittle: 新聞影片是看不太出來哪個方向被攔,然後也不知道是走了 09/30 11:01
→ aalittle: 一個巷口還是兩個巷口都走了 09/30 11:02
推 dozier: 一般來說,行人是最不該抓的項目,除非交通工具的違規已 09/30 11:10
→ dozier: 經抓好抓滿了 09/30 11:10
→ dozier: 不是說行人可以違規,但前提是一堆違停有在抓嗎? 09/30 11:11
→ a890036: 打錯 144巷口比較該裝…142是麵包店到分隔島… 09/30 11:12
推 hipmyhop: 講結論 兩邊都不用裝 路口人行道外推built out kerb 縮 09/30 11:16
→ hipmyhop: 短穿越距離 停止線沿著道路邊界畫好 中間分隔島改z-cro 09/30 11:16
→ hipmyhop: ssing 確保行人動線直向來車 09/30 11:16
→ hipmyhop: 然後分隔島跟兩邊行人穿越點設置足夠夜間照明 09/30 11:17
推 ivyhoney: 在台灣欺善怕惡的不是黑道 唉 09/30 11:17
推 vaude: 廢警的垃圾罰單造成小四女童心理創傷影響一輩子 09/30 11:22
推 chinaeatshit: 所以簡單的說 就是裝了新號誌後 有個倒楣鬼就被拿來 09/30 11:41
→ chinaeatshit: 先嚇嚇你了 09/30 11:41
→ archereva: 呵呵 嚇人嚇到上新聞 好適合內政部的「笑死」例句 09/30 12:19
推 racoon151: 我是也覺得小四女童應該要先口頭勸導就好... 09/30 12:26
→ Davil0130: 之前是三重警察抓錯人還打人,現在換板橋警察開小 09/30 12:26
→ Davil0130: 四罰單 09/30 12:26
→ Davil0130: 能不能辦點正事啊?真的是只會挑軟柿子吃 09/30 12:27
→ Davil0130: 再看上幾篇宮廟遶境,一堆警察也只會站旁邊看,真 09/30 12:28
→ Davil0130: 的是笑死 09/30 12:28
推 racoon151: 一堆違停在人行道的不處理,有小孩真的覺得人行道好難 09/30 12:28
→ racoon151: 推推車,每次都在跟汽車搶道超危險 09/30 12:28
→ racoon151: 柿子挑軟的吃 09/30 12:29
推 linda0215: 簡訊報案天天報 大家一起努力改善違停 09/30 12:31
附上全台各地簡訊報案的號碼 【免電話費】>.^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4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105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0917-110-880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5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6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7
基隆市警察局 0911-510-918
新竹市警察局 0911-510-919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0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1
苗栗縣警察局 0911-510-922
彰化縣警察局 0911-510-933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3
雲林縣警察局 0911-510-924
嘉義縣警察局 0911-510-925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6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7
花蓮縣警察局 0911-510-928
臺東縣警察局 0911-510-929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30
金門縣警察局 0911-510-931
連江縣警察局 0911-510-932
推 heading: 其實怪警察有什麼用 警察也是根據政府規定執法 09/30 12:48
→ heading: 其實怪政府有什麼用 政府也是根據人民喜好執法 09/30 12:48
推 heading: 問題根源還是人民素質低落 不守法成性 違法被開單還威脅 09/30 12:51
→ heading: 經常政府想盡辦法消單 09/30 12:51
→ heading: 不給違規說你沒人情味 09/30 12:51
推 linda0215: 現行法制就是這樣 電話加簡訊報案檢舉違停 09/30 12:53
→ linda0215: 符合民眾檢舉的就自己檢舉 09/30 12:54
→ linda0215: 其他的就只能用選票唾棄這些民意代表 09/30 12:54
推 heading: 女童過馬路該不該違規?不該 09/30 12:55
推 cmpunk566: 其實滿合理的啦畢竟是業績單位,當然是小朋友趕快開一 09/30 12:56
→ cmpunk566: 開搶業績省事多了cp 值超高 09/30 12:56
→ heading: 女童父母該不該教導過馬路不可違規?該 09/30 12:56
→ heading: 女童被開單跟違停沒被開單有關?其實邏輯上沒有關係 09/30 12:57
推 wtfconk: 垃圾警渣被瞧不起真的是自找的,對一般民眾大小聲很會 09/30 12:57
→ heading: 所以女童被開單有沒有不合理 自己判斷 但法律上來說並沒 09/30 12:58
→ heading: 有問題 本來就應該守法 09/30 12:58
→ heading: 我比較好奇這個父母自己小孩違規還好意思出來貼文 昭告天 09/30 12:59
→ heading: 下自己教育失當 09/30 12:59
推 linda0215: 台中北屯有個一直開違停罰單的,直接被調職到大安,局 09/30 13:04
→ linda0215: 長還說調職很適當,你看這樣誰敢開違停? 09/30 13:04
推 hipmyhop: 是是是 都是人民錯 政府這種用路環境都沒錯 警察都只是 09/30 13:20
→ hipmyhop: 依法行政 09/30 13:20
※ 編輯: archereva (122.116.18.24 臺灣), 09/30/2022 13:22:43
→ hipmyhop: 永遠都是人民素質低落 全世界只有台灣人一出生就賤格哈 09/30 13:22
→ hipmyhop: 哈哈 09/30 13:22
※ 編輯: archereva (122.116.18.24 臺灣), 09/30/2022 13:24:41
→ hipmyhop: 落後島一堆這種言論 多出去世界走走 這種路口其他國家 09/30 13:23
→ hipmyhop: 根本不用開單 為什麼你自己想 整天素質狗屁 09/30 13:23
推 vaude: 鴿子抓小四童最安全拉 抓違規遇到逃犯還會RIP 笑死 09/30 14:08
→ freda1: 警察可以在學校上下學的時候在附近等抓違規 09/30 14:30
→ micbrimac: 台灣的交通建設 有時候你要不違規還真難 兩邊沒有人行 09/30 14:54
→ SeanBoog: 這裡這樣設計實在有夠爛的 09/30 15:38
推 joeliu1015: 跟警察個屁關係,上面法律修成這樣能不辦嗎? 09/30 16:27
推 magic404011: 一般你鴿子勸導小孩就會嚇死 09/30 17:59
→ magic404011: 了,開單就太扯了 09/30 17:59
推 hipmyhop: 行人沒有優先權的無號誌路口 不代表行人穿越就違規 我 09/30 18:34
→ hipmyhop: 想落後島民很難懂這概念 09/30 18:34
推 tjbulls: 都人民對齁 笑爛 09/30 19:08
推 wtfconk: 一堆交通號誌設計根本有問題的,警渣執法時剛好依法釣魚 09/30 22:00
→ wtfconk: 明明就有微罪不舉跟勸導優先能用,但在那邊裝盲也是執法 09/30 22:00
推 osioli: 賊抓不到,宮廟吵死不敢規勸,被砍死怪用槍寫報告,成天 09/30 23:02
→ osioli: 抓違規就算了,抓這種巷弄娃兒,台灣警察就是個笑話 09/30 23:02
→ osioli: 有個垃圾 09/30 23:03
推 osioli: 有心的話,用警察身份機會教育小朋友反而沒事,開單嚇死 10/01 06:49
→ osioli: 變陰影 10/01 06:49
推 alien818: 對小女童開單我覺得真的過頭了,勸導就行的東西,明顯就 10/01 09:20
→ alien818: 柿子挑軟的吃 10/01 09:20
→ alien818: 而且還是亞東後面那條小巷子 = = 10/01 09:21
推 blueguilty: 好奇,警察難道不能用行政罰法19條來不處罰嗎?雖然 10/01 11:34
→ blueguilty: 非勸導項目,但有執法的裁量權啊 10/01 11:34
→ katsuha614: 之前有看到律師講依據行政罰法,未滿十四歲不予處罰 10/01 16:28
推 akirakid: 新裝的? 10/02 12:44
推 Ccsteeker: 警察把自己搞成業績工具,別怪人家不尊重警察。 10/02 21:41
推 g030501: 那這樣警察騎車手持手機也可以檢舉囉? 10/04 08:34
噓 basara34598: 看到上述非理性的留言大概知道板橋人的素質.只躲在 10/04 10:54
→ basara34598: 電腦後面打字算什麼正義? 10/04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