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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東森 原文連結:https://news.ebc.net.tw/news/living/513948 完整新聞標題:獨家/租社宅有「隱藏條件」?需3倍薪資、50萬活存 內文: 2025-09-25 19:32 東森新聞 新北市一名楊小姐想承租一間社會住宅,雖符合市府規定,卻在簽約前遭到包租代管業者 要求,承租的一家人薪資需超過租金的三倍,另外還得要有50萬活存,讓她直呼不合理, 對此,聯繫遭控包租代管業者,他們回應是房東擔心被欠租,經評估後沒有不妥。但律師 指出,目前法規沒有明確約束,恐讓社宅政策原意被扭曲,弱勢租屋族權益難以保障。 原來楊小姐的租屋合約年底即將到期,她上租屋網找房,看中位在新北板橋一間社會住宅 ,空間環境滿意,月租2萬6也OK,立刻約看,但卻被包租代管業者告知,想租的話有條件 。 當事人楊小姐:「薪資轉帳部分,一家四口加起來要有超過租金的三倍,等於是7萬多塊 ,還有一家四口要有活存,帳戶要有50萬現金。」 問題來了,這間房屬於「社會住宅」,按市府規定來看,承租人得是滿18歲的台灣人,而 且在租屋地沒有自有住宅,並且家庭成員的收入、動產、不動產都要符合規定的限額標準 ,就能申請入住,什麼時候多了「隱藏」條件?對於業者說詞無法接受。 當事人楊小姐:「你站在一個中間者的角度,是不是要兩方都要協調,你就知道我們是弱 勢租屋族,不應該一直幫著房東打壓我們為難我們。」 對此包租代管業者表示,由於房東過去有被欠租經驗,認為楊小姐一家人都有工作,但只 有其中一人能夠提供薪資證明,擔心又被欠租,才提出薪資和活存條件,而業者經過評估 後,認為並無不妥,但其實像這樣的案例在社會住宅契約當中,時常發生,至今並沒有明 確規範,屬於灰色模糊地帶。 律師黃赫川:「針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者,各別增加承租人承租門檻,尚未有明確約束 ,對於社宅申請人的幫助實在有限,根本解決應該是以專法加入相關規定。」 社會住宅核心目的,是要幫助租屋族和弱勢族群,一旦出現額外條件,不只背離政策精神 ,也可能讓有需求的人被阻擋門外,政府應補上法規漏洞,才能保障權益。 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97.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758883784.A.641.html ※ 編輯: yuting90 (1.171.197.135 臺灣), 09/26/2025 18:50:01
vaude: 笑死塔綠清德宗12年大剝皮炒股炒房做詐騙送分題低端韌性隨 09/26 19:00
vaude: 便賺萊萊萊爾怎麼樣 09/26 19:00
tu6y7: 只能找真正社宅的來租啊,這種就只是一般租屋有補助可領, 09/27 08:28
tu6y7: 才不會管你弱勢還居住正義 09/27 08:28
star0275: 雖然沒有硬性規定,但希望全家的薪資可以超過租金三倍 09/27 20:59
star0275: ,沒有很困難吧,不然真的不太適合租這麼貴的,會很吃 09/27 20:59
star0275: 力 09/27 20:59
ABAP: 忘了哪裡看到,房租要抓在薪水的1/3,超過比例其實排擠到其 09/28 15:24
ABAP: 他支出,反過來說,要求租金3倍的薪轉還好吧 09/28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