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um22356: 外商的PAY應該都不錯~如果你英文也OK的話~應該很有機會! 07/28 21:46
→ skyyo: 聽說那個缺是送奶粉的 07/28 23:56
→ noicy: 樓上大大是認真的嗎@@ 07/29 00:07
→ noicy: 樓上是認真的嗎@@ 07/29 00:08
→ saltlake: 二樓說的缺已經有人了 現在開缺的是奶粉配方的研發人員 07/29 01:02
→ noicy: 感謝兩位前輩!所以法規缺已滿了嗎 T_T 07/29 08:00
→ noicy: 還是缺的是有法規經驗的人? 07/29 08:59
→ skyyo: 認真的很 但在外商送奶好過在台商送藥 07/29 09:13
→ skyyo: 缺還開著? 07/29 09:14
→ noicy: 了解,送是指法規送審?怕誤解所以想說問細一點@@ 是的還 07/29 09:18
→ noicy: 開著耶,因為沒經驗所以驚驚來這裡朝拜各位先進 07/29 09:18
→ noicy: 請問面試會考些什麼呢?中翻英以外,需先熟讀哪些法規呢? 07/29 09:57
→ saltlake: 麻煩自己文章寫清楚哪類了產品的法規 哪部分的法規 07/29 15:47
→ noicy: 抱歉沒寫清楚,從官網看猜測可能是嬰幼奶粉或安素等產品。 07/29 15:55
→ noicy: 因產品需進口,猜測為進口的法規。若理解錯誤還麻煩指教, 07/29 15:55
→ noicy: 感謝! 07/29 15:55
→ saltlake: 進口的法規要看經濟部和海關 品質主要看食品安全 07/29 18:34
→ saltlake: 另外 法規人人的核心價值或者說專業價值 首先是找出必要 07/29 18:38
→ saltlake: 的法規 其次是正確地解讀必要的法規 光這些就一堆人 07/29 18:38
→ saltlake: 做不到 包括一些有一定執業經驗的人 因為有些執業者是 07/29 18:39
→ saltlake: 前面已經有前輩幫他鋪好路 然後機械性照著做 又吉星高照 07/29 18:39
→ saltlake: 老闆跟主管沒凹得太過分 最重要是沒出事 07/29 18:40
→ saltlake: 做法規不專業沒關係 重點是別出事 出事就很有關係 07/29 18:40
→ saltlake: 但是會不會出事最終要靠法院判 所以很多老闆跟職員很敢 07/29 18:41
→ noicy: 已筆記,先去找經濟部和食品安全法規!許多業者的確照前輩 07/29 18:49
→ noicy: 依樣做下去,原來要先找出必要法規才能做到精髓!感謝前輩 07/29 18:49
→ noicy: 指導,請受小弟一拜! 07/29 18:49
推 a3142478: 一樣是新手法規 一起加油 07/29 18:50
→ a3142478: 啊 你是五年資歷的前輩!搞錯了XD 07/29 18:51
→ noicy: 我在法規是完全新手啊啊啊…請多多指教了~.~ 07/29 18:58
推 tupacshkur: 請問鹽湖大,所以假如公司產品哪天出事,法規可能會被 07/29 20:56
→ tupacshkur: 告嗎? 感覺有點恐怖 07/29 20:56
→ saltlake: 特別是管品質的 美國送查驗登記的有被一路告到最高法院 07/29 21:59
→ saltlake: 聯邦的..被控送假資料 不過最後沒事 07/29 22:00
→ saltlake: 說實在正常人家都告公司 不過...有些告法是連職員一起告 07/29 22:02
→ saltlake: 這種告法就比較微妙...要告成讓公司賠必須告成職員 07/29 22:02
→ saltlake: 公司賠了以後可以轉要職員賠...就法規或者品管來說 07/29 22:03
→ saltlake: 會出事讓人告又常常是為了公司那個 所以說職員要不要罩 07/29 22:04
→ saltlake: 公司...有時候自己先想清楚 別以為離職就沒事 紀錄都在 07/29 22:04
→ skyyo: @_@....雖然我沒看過被告的案例 07/29 22:40
→ skyyo: 但是要職員送假資料的公司都不用去 07/29 22:41
推 a3142478: 我以為送一些...剛生出來的資料 或是搶時間只有外殼和 07/29 22:49
→ a3142478: 規格實際上功能不完整的狀況很正常耶@_@ 07/29 22:49
→ a3142478: ^產品 07/29 22:50
推 sorryfly: 缺資料和造假 是完全不同等級的兩回事 07/29 23:35
→ saltlake: 104頂新詐騙案 大老闆以及廠長和品管組組長等人被控詐欺 07/30 02:07
→ saltlake: 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等罪 所以品管人確實會被告 07/30 02:07
→ saltlake: 不過...就本案言 控方的科學論證品質堪虞 最終被告勝訴 07/30 02:08
→ saltlake: 不過 刑事罪原告的舉證義務很高 如果是民事訴訟就差很多 07/30 02:09
→ saltlake: 另外 民事訴訟原告為的是自己利益 搞不好比檢察官更積極 07/30 02:10
→ saltlake: 所以簡單說...民刑事法條是存在的 品管被告是可能的 07/30 02:11
→ saltlake: 實務上也有例子的 但是自己業務上做某些事情會否被告 07/30 02:11
→ saltlake: 被告了會不會輸 這個旁觀者是不知道的 07/30 02:11
→ saltlake: 大家執行業務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同時 還是要小心的 07/30 02:13
→ saltlake: 一直強調業務 是因為法律對於是否業務行為的究責處罪 07/30 02:13
→ saltlake: 是有差異的 07/30 02:13
→ saltlake: 祝大家事業平安長久為自己賺錢 07/30 02:14
→ saltlake: 另外 上面頂新案是一審 本月27日進入二審 07/30 02:41
推 tupacshkur: 感謝鹽湖大的解說! 07/30 10:02
→ noicy: 請教鹽湖大,如果國外原料供應商或成品的品質資料造假,但 07/30 10:13
→ noicy: 我們法規無法分辨而送出申請許可證,會有法律責任嗎?或是 07/30 10:13
→ noicy: 有疑慮的數據就應請公司品管檢驗呢? 07/30 10:13
→ saltlake: 這要視具體問題而定 :p 有法規實務經驗者看這回復可能 07/30 10:51
→ saltlake: 會會心一笑 不過這也是法規這行的特點之一 法律和法規 07/30 10:52
→ saltlake: 都挺抽象 確實可隨著具體事實不同而有不同的闡釋 07/30 10:52
→ saltlake: N 君的一般性問題最直接的對策是詳閱公司先前資料看處理 07/30 10:55
→ saltlake: 方式 並斟酌請教同行有經驗者的意見 07/30 10:55
→ saltlake: 另外就是自己對產品科技特性的了解 然後做綜合判斷 07/30 10:56
→ saltlake: 這也是為啥法規這行除了徐利以外也吃經歷 雖說也有些 07/30 10:57
→ saltlake: 老經驗之輩自己也搞不清楚為啥要這樣為啥要那樣 畢竟要 07/30 10:57
→ saltlake: 那水準 更吃學術專業訓練 07/30 10:58
→ noicy: 謝謝鹽湖大解惑!:D 07/30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