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tantaco: 以某財團法人單位的狀況來說 分成院內職及計畫職 如果04/21 11:32
→ satantaco: 屬於某PI實驗室內的院內職助理 PI離開的確工作會不保04/21 11:33
→ satantaco: 但如果是屬於院內的固定職 例如共儀管理技師之類 那只04/21 11:34
→ satantaco: 是某PI為單位主管 但是職缺並不會受此PI離開與否影響04/21 11:35
照我目前狀況應該是院方聘我這個技師,然後給予該PI協助實驗與管理操作特定貴重儀器
,請問這樣是屬於哪一種呢?
※ 編輯: ken514468 (114.137.152.18), 04/21/2017 11:49:11
推 reteporeh: 感覺像第二種,可能是那個pi目前負責貴儀,而你就隸屬04/21 12:20
→ reteporeh: 於他管理04/21 12:20
→ reteporeh: 不過就算是貴儀技師也是有可能因為經費籌措不足,而面 04/21 12:22
→ reteporeh: 臨解聘04/21 12:22
如果是院方經費不足遭解聘那我也認了,但如果是因為是實驗室解散而遭解聘就不太能接
受,這也是我比較在意的地方
※ 編輯: ken514468 (114.137.152.18), 04/21/2017 13:10:20
→ saltlake: 聘用契約是怎麼寫的? 04/21 17:48
解聘條件完全比照勞基法條文第十一條
※ 編輯: ken514468 (114.137.152.18), 04/21/2017 19:03:43
→ satantaco: 看起來你是屬於院內職 不會受PI離開與否影響 04/21 19:15
→ saltlake: 計畫研究助理的聘約會寫計畫結束就結束契約 04/21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