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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議題有關注的版友,如果願意,不妨來這參與附議: https://goo.gl/h1xmjr 這是政府的提點子平台,別擔心註冊問題,三兩下就能搞定, 比註冊PTT還簡單,還比PTT更好匿名。 此次訴求,就是既然制訂專利連結是為了貿易談判, 那麼除非我們能夠獲得外交上利益,否則不該連談都還沒開始就輸誠貿然施行。 藥品專利連結,簡單說就是: 「藥品在申請上市許可時,如果有人在法院對它主張專利權, 那麼行政主管機關將自動不予核准,直到紛爭解決」。 專利訴訟既是私權糾紛,就應循司法途徑處理,行政機關應當維持行政中立不介入。 然而,本次的修法卻大幅偏袒有專利的外商藥廠,只要他們一經提告, 不問是否有理、能否獲得勝訴裁判,TFDA便一律不核發被控藥品許可證,禁止上市。 此舉,TFDA實已逾越行政機關應有作為。 且未審先判,就連法院核發假處分假扣押等程序都要求聲請人釋明且提出擔保, TFDA卻完全不要求,相對人也無事後救濟機會。 更別說外商藥廠在台的專利勝訴率僅有2成不到,施行專利連結更將顯失公平! 正所謂法院打不贏,就來TFDA吵糖吃!? 而且TFDA竟然還同意... 的確,有些人說台廠藥品質療效不佳,應該讓他倒。我也認同。 但品質問題應當是由TFDA審查程序把關的;專利連結與改善藥品品質,毫無關聯。 況且,受影響的不僅是學名藥,其他只要是非新成分的新藥, 例如劑型改良、複方新藥,這些台廠還有能力投入創新研發的領域,一律受牽連。 TFDA說專利連結可以促進產業升級!? 我實在想不到除了產業外移,還能怎麼升級… 新成份新藥?別開玩笑了,台灣市場這麼小,怎會因施行專利連結就蓬勃發展。 在美國,當初施行此制是為了平衡新藥/學名藥廠利益,並讓國民受惠。 在台灣,是因為美國要我們這麼做,所以我們只好吞下去。 法案既已三讀通過,無從挽救;但施行日未定,或許還有努力空間。 「既然是為了談判,那麼至少要換些利益回來,我們的犧牲才算有值」 「法案施行日,起碼要等到我們簽妥TIFA或加入CPTPP才能開始」 如果您也認同,麻煩支持一下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172.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oindustry/M.1515120838.A.F33.html
anneying: done 01/05 18:37
banana321: 附議 01/05 21:21
miniko70: 台灣加油! 01/06 00:20
joe129: 原來還有這個! 01/06 01:31
alex0531: 推 01/06 10:04
homingptt: 推 01/06 10:37
tayuan: 推 01/07 21:29
apteekki: 就是犧牲品 01/09 02:23
aa85ss20: 高調 01/11 01:39
eslcy: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1/14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