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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真依申訴人所言, 利用轉錄方式發表 5 篇以上文章, 不應以站規處罰, 相反的依正常方式發表 5 篇以上相同文章, 方需以站規處罰, 如此解釋難道不乖於事理? 目前本站均採目的解釋, 均予處分。 此由本站於轉錄文章時皆出現下列警告文字即可得知: 請注意: 1.在不同看板多次重覆發表或轉錄相似內容之文章,屬 Cross-post(CP)違規 一般而言(詳見各站規板規)連原文共超過四篇就可能會被檢舉。 2.被檢舉 Cross-post 時,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IP)相同者 會被一併計算、處分,開罰單後停權 3.一旦判定CP屬實,七天內所有文章(包含其它無關的文章)都會被系統刪除 第二, 使用者主張轉錄文章並未致影響看板秩序, 此類似主張該站規為現實刑法學之具體危險犯。 惟本站站規之規定方式未必採現實刑法學之理論, 本站實務上採類似抽象危險犯。 此由本站除了人工檢舉處罰 CP 外, 系統亦設計主動偵測 CP 違規之程式, 該程式直接以文章數認定; 以及本站使用者發表文章時之制式文章提醒畫面僅規定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 5 篇以上。 均可得知。 第三, 請申訴人留意, 請遵守本站站規, 第一次遭本站開處罰單與後續又繼續違規不同, 罰單之效果將加重。 申訴人已經遭開處第五次罰單了, 其處罰將會加重, 必須 15 天方得繳交 P 幣恢復權限, 此乃本站系統所設計, 促請使用者配合之措施。 以上。本案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47.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425750014.A.2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