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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不受理。 #1HXf0_xI 迄今已逾二年, 當時不予申訴, 卻因為二年後看見他人之申訴又要求重啟調查, 並無道理。 且當時之申訴案件中, 檢舉人並非無據, 亦提出相關之 IP 資料, 若事隔二年後申訴人毫無理由即要求重審, 僅因看見別人的申訴結果即要求調查二年前的資料, 此要求顯不合理。 另, #1LMWGoVi 並非指出 hank791221與yiting0219/anglains 為不同人, 僅是因為目前證據尚不足以認定, 未來若有確切證據將進一步做認定。 再者, 若發文者發文 IP 相同、發相同文章, 本局仍直接予以認定, 併予補充。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fong1014 ()》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fong1014 : 申訴判決:本局 #1HXf0_xI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參照貴單位 #1LMWGoVi 審判一文 內文提到: : 請申訴人留意, : 本局欲認定 ID 是否為同一人使用或借用 ID, : 非僅利用一般使用者可利用之查詢功能, : 發現上線 IP 相同即予認定。 : 尚需其他近期系統資料多方查對後再予認定, : 必要時甚至請求帳號部協助。 : 此判之資訊理由,顯不為常人所知 : 大多被開罰者只知若IP相同,即認可以自己違規。 : 我欲申訴之案件時間雖已久,但仍為受害之一方, : 故提起申訴,也盼請貴局多方查對後予以認定。 : 若貴局認為#1LMWGoVi: hank791221與yiting0219/anglains 不同人 : 本人也主張 #1HXf0_xI : anglains / fong1014 / houhanting : 皆為不同人 : 也盼請貴局多方查對,甚至送至帳號部協助,感謝您! : 若因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貴局認為時間久遠無法查證 : 那貴局當秉執法一致準繩來處理案件。 : 再敦請貴局確認 : anglains / fong1014 / houhanting hank791221與yiting0219/anglains : 此帳號並非同人,本人fong1014使用PTT時間超過10年, : 此ID註冊時間近10年,若能調此註冊 上站歷史資訊,即可知 : 絕非與上述ID在上站IP上有相同狀況 盼請詳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28.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432175510.A.F87.html 原"駁回"改為"不受理" ※ 編輯: longbow2 (36.224.128.77), 05/21/2015 11:04:14